民谣天神

民谣天神

禁山无北 著 都市小说 2026-04-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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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苏小雨 主角
fanqie 来源
小说《民谣天神》,大神“禁山无北”将林笙苏小雨作为书中的主人公。全文主要讲述了:毕业即流浪------------------------------------------,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疼。,手里攥着那张烫金的毕业证书,台下坐着一千二百个穿着学士服的沙雕——哦不,是同学——他们正用雷鸣般的掌声欢送自己滚出这座象牙塔。。,是因为眼泪那玩意儿,三年前他爸走的那天就流干了。讲真,哭有个屁用?哭完了该走的人还是走了,该烂的事还是烂着。“下面有请优秀毕业生代表,民谣专业的林笙同学...

精彩试读

毕业即流浪------------------------------------------,打在脸上**辣的疼。,手里攥着那张烫金的毕业证书,台下坐着一千二百个穿着学士服的沙雕——哦不,是同学——他们正用雷鸣般的掌声欢送自己滚出这座象牙塔。。,是因为眼泪那玩意儿,三年前**走的那天就流干了。讲真,哭有个屁用?哭完了该走的人还是走了,该烂的事还是烂着。“下面有请优秀毕业生代表,民谣专业的林笙同学发言!”,刺得林笙耳朵疼。他愣了一下,差点忘了自己还得上台讲话——刚才他正盯着天花板数灯管呢,数到第十七根的时候被打断了。,背着那把破吉他上了台。,毕业典礼他也背着吉他。跟过去四年每一天一样。。——更准确地说,是盯着他背上那道裂痕。那玩意儿从琴箱顶部一直劈到底部,像一道被勉强缝合的伤口,胶水和木屑糊在缝隙里,远看像趴着一条蜈蚣。。有人小声嘀咕:“这破玩意儿还不扔?”。他没生气,反而觉得这话挺实在。讲道理,换他他也会这么想。“我叫林笙,”他说,声音不算大,但礼堂的收音设备把他的每个字都送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民谣专业,绩点3.2。不算好,也不算坏。”。那种善意的、带着点“这哥们儿挺real”的笑。 “今天毕业,我没什么大道理要讲。李教授让我说点‘激励人心’的话,我想了半天——想不出来。”
他的目光扫过台下,在第一排找到了李教授。老头儿正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他——那种眼神林笙熟,像**生前看他弹琴时的样子,有骄傲,也有心疼。
“我就说一件事。”
林笙把吉他取下来抱在怀里。裂痕正对着台下,像个咧嘴笑的疤。
“四年前我背着这把吉他走进这学校,所有人跟我说:民谣没出路,学这个干嘛?四年后我背着它走出去,还是有人跟我说:民谣没出路,毕业即失业。”
他顿了一下。
“他们说对了。”
台下彻底安静了。那种安静不是没人说话,是空气都凝固了,连空调的嗡嗡声都显得格外响。
“民谣确实没出路,”林笙说,语气跟聊今天吃啥似的,“酒吧要的是DJ、喊麦、抖音神曲。你弹一首《南山南》,人家问你这是哪年的老古董。”
他看见民谣专业的几个同学低下了头。
“但我不在乎。”
他声音突然硬起来,像块石头砸进水里。
“我学民谣,不是因为它有出路。我学民谣,是因为我爸死的时候,手里攥着的不是遗书——是一把吉他。”
礼堂里响起一片低低的抽气声。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有人捂着嘴,有人眼眶直接就红了。
“这把吉他就是我背上这把,”他拍了拍琴箱,那道裂痕发出沉闷的响声,像敲一口破钟,“十二岁那年我把它摔了。后来粘好了。我发誓要替我爸唱下去,唱到唱不动为止。”
他把吉他重新背好。
“所以——各位,再见了。我要去流浪了。”
然后他走下讲台。在全场一千二百人的注视中,走出了大礼堂。
没人鼓掌。
但李教授站起来了。
老头儿站在第一排,看着林笙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
他说的是:像,真像。
---
林笙走出大礼堂的时候,六月的阳光正毒。
他眯着眼看了一眼天空——瓦蓝瓦蓝的,没有一片云。操场上到处是穿学士服拍照的人,摆出各种沙雕姿势,笑得像这辈子再也不会哭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全部家当:一把破吉他,一个双肩包,裤兜里一千三百块——过去半年在酒吧驻唱攒的。
得嘞,够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没有未读消息。
苏小雨昨天发来一条:“明天毕业?恭喜。”他回了一个“嗯”。然后对方就没再说话。
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些关系就是这样,暧昧了大半年,谁都没捅破那层窗户纸。她是中文系的学妹,温柔得像一首慢歌,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她总说他的歌“有故事”,每次听完都要红眼眶。
但故事就是故事,不是现实。现实是,他毕业了,她要大四了。现实是,他要走了,她要留下。
他把手机揣回口袋,朝校门口走。
林笙!”
身后有人喊。他回头,李教授小跑着追上来,老头儿六十多了,跑起来喘得跟风箱似的。
“你跑这么快干嘛!”李教授撑着膝盖,脸涨得通红。
“怕您拦我。”
“我拦你干嘛?”李教授直起腰,白了他一眼,“我是来给你送东西的。”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鼓鼓囊囊的。
“三千块。别嫌少。”
林笙没接。
“拿着,”李教授把信封塞他手里,“你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倔。路上没钱了怎么办?喝西北风?”
“我唱歌能挣钱。”
“唱民谣挣钱?”李教授苦笑,“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林笙没说话。
李教授叹了口气,目光落在他背上的吉他上,盯着那道裂痕看了很久。
“你知道吗,”他慢慢说,声音有点哑,“你这把吉他,我见过。”
林笙一愣。
“二十年前,”李教授说,“有个年轻人背着这把吉他来学校找我,说要学民谣。他弹了一首自己写的歌,唱完我哭了。”
他抬起头,眼眶红了。
“那个年轻人叫林远舟。是**。”
林笙手抖了一下。
“**当年是我们学校最有天赋的学生,”李教授声音更哑了,像砂纸磨过的,“所有人都说他能成气候。但他家里穷,读到一半就退学了,去工地打工。”
他顿了一下。
“临走那天他跟我说:***,我这辈子可能唱不了了,但我的孩子一定行。”
林笙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想说点什么,但张不开嘴。
“你做到了,”李教授拍了拍他肩膀,“你比**强。”
老头儿转过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对了,路上要是遇到什么困难,去丽江找一个叫‘胖子酒馆’的地方。老板是我以前的学生,叫刘胖子。人虽然不着调,但靠得住。”
“谢谢***。”
李教授没回头,只是摆了摆手。
“去吧。替我和**,好好唱歌。”
---
林笙走出校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
校门口的烫金大字在阳光下闪着光——“南方音乐学院”。
四年。学了四年,唱了四年。
现在,该走了。
他转身,背着吉他,走进六月的阳光里。
---
绿皮火车在夜色里穿行,像一条疲倦的蛇。
车厢里什么味都有——泡面味、汗味、还有那种廉价的空气清新剂味,混在一起,闻久了居然有点上头。硬座车厢塞满了人,农民工、学生、带孩子的妇女,还有几个靠在座位上睡觉的中年男人,脑袋随着车身一晃一晃的。
林笙的座位靠窗。对面坐着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
男**约四十五岁上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领带已经松了,衬衫领口有一圈汗渍。面前的折叠桌上放着一个公文包和一瓶矿泉水——矿泉水没开封,公文包鼓鼓囊囊的,像塞满了文件。
男人一直在看窗外。表情木然,像一尊雕塑。
林笙看了他三次。每次都是同一个姿势,同一个表情。
**次的时候,他开口了。
“大哥,去哪儿?”
男人转过头,眼神有点涣散,像刚从梦里醒过来。
“丽江。”
“巧了,我也去丽江。”
“嗯。”
男人又转过头,继续看窗外。
林笙没再说话。他把吉他取下来抱在怀里,手指无意识地拨着弦。琴弦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像远处的雷。
这声音让男人转过头来。
“你是搞音乐的?”
“算是吧,”林笙说,“刚毕业,打算去丽江唱歌。”
“唱歌?”男人的嘴角抽了一下,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哭,“唱歌能挣钱?”
“挣不了多少。”
“那你还去?”
“喜欢。”
男人沉默了很久。
“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过音乐,”他说,声音很轻,像在自言自语,“上大学的时候组过乐队。我是主唱。唱*eyond,唱黑豹,唱崔健。”
他顿了一下。
“后来毕业了,进了公司。从基层做起,一步步爬到总监。二十多年了,我**都快忘了自己还会唱歌。”
“那您现在怎么想起来了?”
男人没回答。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保养得不错,指甲剪得很短,无名指上戴着枚婚戒。
“我被裁员了,”他说,声音平静得不像在说自己的事,“上周五。公司说架构调整,我这个岗位没了。二十三年,说没就没了。”
林笙没接话。
“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二十三年,”男人抬起头,眼眶红了,“从一个小职员做到销售总监。我拿过无数次销冠,我带过的团队遍布全国。他们说架构调整,我就得滚蛋。”
他的声音开始发抖。
“我老婆上个月刚查出甲状腺结节,我女儿今年高考。房贷还有十五年,车贷还有三年。我**四十五了,去哪找工作?”
他捂住脸,肩膀开始抽搐。
车厢里安静了几秒。有人咳嗽了一声,有人翻了个身继续睡。没人注意到这个崩溃的中年男人。
除了林笙
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吉他。
然后他弹了。
第一个音符很轻,像一滴水落进湖面。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弦音在车厢里流淌,像一条看不见的河。
是《旅途》。朴树的《旅途》。
男人的肩膀停了。他慢慢抬起头,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挂着泪痕。但他在听。
林笙开始唱。声音不算大,但在这节硬座车厢里,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我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昨天飞走了心爱的气球,你可曾找到,请告诉我。”
男人的嘴唇动了动,像在跟着哼。
“那只气球,飞到遥远的那座山。老爷爷把它系在屋顶上,等着爸爸他带你去寻找。”
林笙的声音很稳,但眼睛红了。他想起了父亲。想起父亲在工地上唱这首歌,想起父亲说“有一天我要带你去看看山那边的海”。
“有一天爸爸走累了,就丢失在深深的陌生山谷。像那只气球,再也找不到。”
男人哭了。不是之前那种无声的崩溃,是真正的哭——眼泪从眼眶里涌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西装上,滴在公文包上。他用袖子擦脸,但擦不干净,越擦越多。
林笙没停。
“这是个旅途,一个叫做命运的茫茫旅途。我们偶然相遇,然后离去,在这条永远不归的路。”
车厢里安静极了。
连之前打呼噜的人都醒了,睁着眼睛听。一个带孩子的妇女把孩子抱紧了,眼眶红红的。几个年轻学生放下手机,看着林笙
“我们路过高山,我们路过湖泊,我们路过森林,路过沙漠,路过人们的城堡和花园。”
男人的哭声小了。他抬起头,看着林笙。眼神不再涣散,有了点光。
“路过幸福,我们路过痛苦,路过一个女人的温暖和眼泪,路过生命中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独。”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
车厢里沉默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那个男人笑了。笑得很难看,脸上全是泪痕,嘴角**着,像哭又像笑。但他确实在笑。
“谢谢你,”他说,声音沙得不行,“谢谢你,小伙子。”
“不客气。”
“你叫什么?”
林笙。”
林笙,”男人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我叫**国。不,叫我老张就行。”
他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包纸巾,擦了擦脸。
“我刚才是不是特丢人?”
“不丢人,”林笙说,“谁还没个崩溃的时候。”
老张苦笑:“二十三年没哭过了。上次哭还是我女儿出生的时候。”
“那您该多哭哭。”
“为什么?”
“哭完了,舒服了。才能接着走。”
老张沉默了很久。
“你说得对,”他说,“哭完了,该走了。”
他把矿泉水拧开,喝了一大口。
“我决定去丽江待几天,散散心。然后回去,重新找工作。四十五岁怎么了?四十五岁就不能从头开始了?”
“能。”
“对,能。”老张重重点头,“我还有手有脚,还没老到动不了。”
他看着林笙,眼神很认真。
“小林,谢谢你。你这首歌,救了我。”
林笙摇头:“是歌救了你,不是我。”
“都一样,”老张站起来,拍了拍他肩膀,“到了丽江,我请你喝酒。”
“好。”
老张拿着公文包走了。大概是去车厢连接处抽烟。
林笙靠在座位上,看着窗外的夜色。
火车正穿过一片平原,远处有零星的灯光,像地上的星星。
他低头看了一眼吉他,手指轻轻抚过那道裂痕。
“爸,”他在心里说,“我开始了。”
---
火车在第二天清晨到了丽江。
林笙走出车站的时候,天刚亮。远处的玉龙雪山被晨光照着,山顶的积雪像一块白色的糖霜。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很凉,有青草和泥土的味道。
“这才是活着。”他自言自语。
他背好吉他,朝古城走。
青石板路被晨露打湿了,有点滑。两边的店铺都关着门,只有几个早餐摊在营业。一个纳西族老**在卖粑粑,锅里冒着白气。
林笙买了一个粑粑,边走边吃。不好吃,但管饱。
他转了一个多小时,问了七八家酒吧。
“民谣?我们这儿要DJ。”
“不好意思,我们只做抖音神曲。”
“你唱得再好也没用,游客不听这个。”
第八家。
“胖子酒馆”。
门脸很小,在一家客栈和一家特产店之间夹着,像挤进去的。招牌歪歪斜斜,上面画着一个胖子的**形象,肚子大得像怀了双胞胎。
门开着。
林笙走进去。
酒吧大概三十平米,摆着七八张桌子。吧台后面站着一个胖子,正对着一台老旧的收银机发呆。
胖子二十七八岁,一米七五的个头,体重目测两百斤往上。光头,圆脸,笑起来眼睛大概会眯成缝——但此刻他没笑。脖子上挂着条大金链子,穿着花衬衫,像个暴发户。
但他的眼神不像暴发户。那种眼神林笙见过——在酒吧唱歌的时候,他看过很多这种眼神。那是“快撑不下去了”的眼神。
“老板,招歌手吗?”
胖子头也没抬:“不招。”
“我唱一首,您听听。唱完您再决定。”
“说了不招,”胖子抬起头,看到林笙背上的吉他,愣了一下,“你这吉他……”
“我爸留给我的。”
胖子盯着那道裂痕看了三秒。
“行,唱一首。唱不好不给钱。”
林笙走到小舞台上——与其说是舞台,不如说是比地面高了二十公分的木板,上面放着一把破椅子和一个麦克风架。麦克风看起来比他还老。
他调了调弦,坐下来。
胖子靠在吧台上,抱着胳膊,一脸“我看你能唱出什么花来”的表情。
林笙弹了第一个**。F。然后是G,然后是Em。再一个Am
他唱的是《南山南》。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胖子的表情变了。不是那种“**唱得真好”的震惊,而是一种很微妙的变化——眼睛眯得更厉害了,嘴角抽了一下,像在忍什么。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唱到“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的时候,胖子的手抖了一下。他本来在转一支笔,笔掉了。他没捡。
“他不再和谁谈论相逢的孤岛,因为心里早已荒芜人烟。他的心里再装不下一个家,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
胖子慢慢站直了身体。
“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时光苟延残喘,无可奈何。”
最后一句。
“南山南,北秋悲,南山有谷堆。南风喃,北海北,北海有墓碑。”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
酒吧里安静了大概五秒。
胖子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被人点了穴。
然后他抹了一把脸。
“你叫什么?”
林笙。”
林笙,”胖子重复了一遍,走过来一**坐在他对面。椅子发出一声痛苦的吱嘎,“你刚才那首歌,叫什么?”
“《南山南》。”
“谁写的?”
“马頔。”
“马什么?”
“马頔。”
“没听说过,”胖子摇头,但语气不是不屑,是那种“我错过了什么”的懊悔,“但好听。***好听。”
他站起来,走到吧台后面,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啤酒。
林笙,是吧?”
“是。”
“我叫刘胖子。这家店的老板。”
他把啤酒推过来一瓶。
“包吃住,每天五十。行就留下,不行就拉倒。”
“行。”
“你不还个价?”
“不用,”林笙说,“有人听就行。”
胖子愣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
笑起来眼睛完全看不见了,只剩下两条缝。胖脸上的肉堆在一起,像一个弥勒佛。
“***真是个怪人,”他说,“我喜欢。”
他举起啤酒。
“来,干了。”
两只酒瓶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
那天晚上,胖子酒馆来了三个客人。
一对情侣,一个落单的女孩。
情侣坐在角落里,女孩一直在玩手机,男孩在看她脸色。大概是吵架了。
落单的女孩坐在吧台边,点了一杯果汁,安安静静地坐着。她大约二十岁,齐肩黑发扎成马尾,圆脸,笑起来应该有两个酒窝。穿着白色T恤和牛仔裤,像个邻家学妹。
她叫苏小雨
林笙还不知道。
林笙坐在小舞台上,抱着吉他,看了一眼台下。
三个人。够了。
他弹了第一首歌。还是《南山南》。
吉他声在小小的酒吧里流淌,像水一样漫过每一张桌子,每一把椅子,每一寸空气。
情侣中的女孩放下了手机。她抬起头,看着林笙
男孩也抬起头。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女孩的眼眶红了。
苏小雨也放下了果汁杯。她看着林笙,眼睛很亮。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苏小雨的手抓紧了杯子。
她想起来了。父亲。父亲在客厅里弹吉他的样子。他弹的也是这首歌。他说小雨,这首歌写得太好了,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那时候父亲还活着。那时候一切都还好。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苏小雨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没擦,让它流。
情侣中的女孩也哭了。她趴在男孩肩膀上,男孩搂着她,低声说对不起。
男孩大概懂了——女孩要的不是礼物,不是大餐,是他的时间,他的陪伴。
林笙唱完了。
酒吧里安静了很久。
然后苏小雨鼓掌了。一个人鼓掌,掌声在空荡荡的酒吧里显得格外响。
情侣也跟着鼓掌。
胖子从吧台后面探出头,眼眶红红的。
“再来一首!”他喊。
林笙笑了笑。
他看了一眼台下。三个听众。
一个失去父亲的女孩。一对吵架的情侣。
都是陌生人。但在这一刻,在一首歌的时间里,他们的心在一起跳动。
这就是民谣的意义。不需要万人合唱,不需要金曲奖,不需要上热搜。
只要有一个听众,听懂了你的歌。就够了。
林笙调了调弦,准备唱第二首。
窗外,丽江古城的夜刚刚开始。青石板路上亮起了红灯笼,游客们从各个角落冒出来,酒吧一条街开始沸腾。
但胖子酒馆里很安静。很安静。
只有吉他的声音。和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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