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道上都知道,程七和陆枭在关二爷灵位前喝过交杯血酒,刀山火海共进退。
三年前陆枭被仇家追杀,我替他挡了两枪,从此瘸了左腿,他抱着我发誓这辈子不负我。
三年后他杀回来,我躲在废弃工厂的铁桶后面,亲耳听见他对手下说:
「等会趁乱把阮阮带上车,她晕血,绝不能让她留在这里。至于程七,她身手好,肯定能拖住追兵。」
手下问他,七姐知道了怎么办。
他笑了一声,说枪战黑灯瞎火的,拉错车门也正常,后面哄一哄就是了。
我没哭没闹,退回满是弹痕的房间,跨上了那辆重**摩托。
十分钟后,陆枭的死敌裴叙寒收到消息——程七,主动投诚。
1.
废弃工厂的铁皮屋顶被风掀起半边,月光照进来,照在我脸上。
我蹲在锈迹斑驳的铁桶后面,手指**弹孔里,指腹被毛刺划出血来,一点都不疼。
比起刚才听到的那番话,这点疼算什么。
陆枭站在三十米外的暗处,身边围了七八个人。
他穿着黑色高领毛衣,袖口卷到小臂,露出我亲手纹的那条蛇。
纹那条蛇的时候他疼得龇牙咧嘴,我笑他没出息,他捏着我的下巴说:「七儿,这条蛇就是你,缠在我身上一辈子。」
那时候我信了。
我信了整整三年。
三年前他被楚帮的人追杀到码头,**从我左腿贯穿,骨头碎了三截。我趴在他身上替他挡的,血糊了他一脸。
他把我背到地下诊所,守了五天五夜没合眼。
我醒过来第一句话问他伤哪了,他红着眼说没事,全靠你。
然后他亲了我额头,说等风头过了就来接我。
这一等,就是三年。
三年里我躲在这座废弃工厂,腿断过两次,自己接的骨。
止痛药吃完了就咬皮带,发烧到四十度就把自己泡在雨水坑里。
陆枭每个月让人送一箱物资过来,里面有药有吃的,还有一封信。
信上永远只有一句话——等我。
我就等。
瘸着腿也要练枪,练刀,练格斗。
左腿使不上力就练右腿,右腿抽筋就用手撑着墙站起来继续打沙袋。
三年下来,我的枪法比受伤前还准。
百米内,弹无虚发。
我以为他回来的那天,我们会一起杀出去,一起活着,或者一起死。
结果他回来,带了个叫沈阮的女人。
2.
沈阮我见过。
三年前在陆枭的据点见过一次,小姑娘白白净净的,穿粉色裙子,看见有人杀鸡都要捂眼睛。
当时我还笑她,说道上的人哪有这么娇气的。
陆枭替她解围:「人家是正经大学生,帮我做账的,别吓着她。」
我没多想。
做账嘛,陆枭手下那些人确实大字不识几个,找个读过书的来管钱很正常。
后来我替他挡枪,被送到这座废弃工厂养伤。
每个月送物资来的是陆枭的副手方戎。
我问方戎,沈阮还在帮忙做账吗?
方戎眼神飘了一下,说在的。
第二次我又问,方戎支支吾吾说陆枭让沈阮搬进了主宅。
第三次我没问。
因为那个月的物资箱里,信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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