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犬
1
总点击
伏地魔,西弗勒斯·斯内普
主角
changdu
来源
《好犬》是网络作者“爱吃红薯羹的李修明”创作的现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伏地魔西弗勒斯·斯内普,详情概述:一我是在一个雨夜捡到他的。那年的秋天格外冷,连我都不耐烦在户外多待。猪头酒吧的二楼弥漫着一股腐朽的木头味和劣质火焰威士忌的甜腻,我坐在阴影里,看着楼下那个年轻人一杯接一杯地灌酒。他太年轻了。年轻得让人发笑。莉莉·伊万斯。这个名字在他舌尖上滚来滚去,像一块含了太久、快要化掉的糖。每念一次,他的眉头就皱紧一分,鼻翼翕动,像一只嗅到了什么腐烂气味的——狗。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随即牢牢地扎下了根。...
精彩试读
一
我是在一个雨夜捡到他的。
那年的秋天格外冷,连我都不耐烦在户外多待。猪头酒吧的二楼弥漫着一股腐朽的木头味和劣质火焰威士忌的甜腻,我坐在阴影里,看着楼下那个年轻人一杯接一杯地灌酒。
他太年轻了。年轻得让人发笑。
莉莉·伊万斯。这个名字在他舌尖上滚来滚去,像一块含了太久、快要化掉的糖。每念一次,他的眉头就皱紧一分,鼻翼翕动,像一只嗅到了什么腐烂气味的——
狗。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随即牢牢地扎下了根。一条瘦长的、黑毛的、夹着尾巴的狗。毛发油腻腻地贴在身上,肋骨根根可数,眼睛里全是被主人遗弃之后那种愚蠢的、不肯死心的哀痛。
我看着他。他看不见我。
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黑头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袍子旧得起了毛球,蜷缩在角落里的姿态像一截被人踢到墙根的枯枝。但他的姿态是蜷着的——膝盖收拢,肩膀内扣,下巴埋进胸口里。一条狗在寒风里就是这样的。把身体缩成最小的一团,用仅剩的体温去暖自己的鼻尖。
我下了楼。
脚步不轻不重,踩在吱呀作响的木梯上。他没有抬头,直到我在他对面坐下。
“西弗勒斯·斯内普。”
他猛地抬头。眼睛——黑色的,深得见不到底——认出了我,随即剧烈地收缩了一下。
恐惧。厌恶。还有一丝极其微弱的、他大概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东西。
我把声音放得很低。“听说你在打听那位的消息。”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沉默。漫长的沉默。他的手在桌子底下攥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攥紧,指节泛白。他的嘴唇微微张开了一条缝,又闭上了。一条狗在决定要不要接受陌生人手里的肉时,就是这样的。它嗅到了气味,它想要,但它不确定那是不是陷阱。它的尾巴会夹紧,耳朵会向后贴,整个身体都在往后缩——但鼻子,鼻子会往前伸。
他的鼻子没有动。但他的上半身,几乎不可察觉地,朝我的方向倾斜了一度。
“我愿意。”他说。
三个字。声音沙哑,像砂纸磨过粗糙的石面。没有问条件,没有问代价,甚至没有问我要他做什么。只是“我愿意”。
我在心里笑了。
多么好的狗啊。不需要驯,不需要打,甚至不需要喂。只需要给他一个方向——向着那个叫莉莉·伊万斯的女人的方向——他自己就会跑,跑到爪子磨破、跑到心肺炸裂、跑到最后一口气从喉咙里挤出来变成一声呜咽。
我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跟我来。”
他站起来了。摇晃了一下,扶住桌沿。他的动作里有一种狗特有的笨拙——站起来的时候前腿先撑一下,然后才把后腿蹬直。他做了类似的动作:手掌在桌沿上按了一下,借力撑起身体,膝盖在袍子底下发出一声细微的骨响。
然后他跟上了我。
脚步有些踉跄,但方向准确无误。他的头微微低着,不是臣服的那种低,而是一种本能——一条跟在主人身后的狗,不需要看路,只需要看着主人的脚后跟。
从那天起,我知道我有了这个时代最好的一条狗。
二
接下来的几年里,我看着他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磨成一把刀。
他的忠诚不是贝拉特里克斯那种——贝拉是疯的,她的忠诚是**本能,是把自己蜷缩在强者脚边、用牙齿和疯狂来证明自己有用。他的忠诚也不是卢修斯那种——卢修斯是精明的商人,每一分忠诚都要计算回报率,忠诚只是他众多投资中的一笔。
他的忠诚是狗的忠诚。
狗的忠诚是不讲道理的。你不需要对狗好,你甚至可以踢它、饿它、把它拴在雨里三天三夜——只要你给了它一个主人的位置,它就会把那个位置填进去,用它的整个身体、整个心脏、整个破烂不堪的灵魂去填。
我从来没有对他好过。一次都没有。
我给他的是任务——去偷,去骗,去**,去把自己变成一个在黑暗中爬行的工具。我给他的黑魔标记在每次召唤时都灼烧他的皮肤,像一块烧红的烙铁。我让他在食死徒的**上站在最角落的位置,连座位都没有——一条狗,站着就好。
他从来没有抱
我是在一个雨夜捡到他的。
那年的秋天格外冷,连我都不耐烦在户外多待。猪头酒吧的二楼弥漫着一股腐朽的木头味和劣质火焰威士忌的甜腻,我坐在阴影里,看着楼下那个年轻人一杯接一杯地灌酒。
他太年轻了。年轻得让人发笑。
莉莉·伊万斯。这个名字在他舌尖上滚来滚去,像一块含了太久、快要化掉的糖。每念一次,他的眉头就皱紧一分,鼻翼翕动,像一只嗅到了什么腐烂气味的——
狗。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随即牢牢地扎下了根。一条瘦长的、黑毛的、夹着尾巴的狗。毛发油腻腻地贴在身上,肋骨根根可数,眼睛里全是被主人遗弃之后那种愚蠢的、不肯死心的哀痛。
我看着他。他看不见我。
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黑头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袍子旧得起了毛球,蜷缩在角落里的姿态像一截被人踢到墙根的枯枝。但他的姿态是蜷着的——膝盖收拢,肩膀内扣,下巴埋进胸口里。一条狗在寒风里就是这样的。把身体缩成最小的一团,用仅剩的体温去暖自己的鼻尖。
我下了楼。
脚步不轻不重,踩在吱呀作响的木梯上。他没有抬头,直到我在他对面坐下。
“西弗勒斯·斯内普。”
他猛地抬头。眼睛——黑色的,深得见不到底——认出了我,随即剧烈地收缩了一下。
恐惧。厌恶。还有一丝极其微弱的、他大概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东西。
我把声音放得很低。“听说你在打听那位的消息。”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沉默。漫长的沉默。他的手在桌子底下攥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攥紧,指节泛白。他的嘴唇微微张开了一条缝,又闭上了。一条狗在决定要不要接受陌生人手里的肉时,就是这样的。它嗅到了气味,它想要,但它不确定那是不是陷阱。它的尾巴会夹紧,耳朵会向后贴,整个身体都在往后缩——但鼻子,鼻子会往前伸。
他的鼻子没有动。但他的上半身,几乎不可察觉地,朝我的方向倾斜了一度。
“我愿意。”他说。
三个字。声音沙哑,像砂纸磨过粗糙的石面。没有问条件,没有问代价,甚至没有问我要他做什么。只是“我愿意”。
我在心里笑了。
多么好的狗啊。不需要驯,不需要打,甚至不需要喂。只需要给他一个方向——向着那个叫莉莉·伊万斯的女人的方向——他自己就会跑,跑到爪子磨破、跑到心肺炸裂、跑到最后一口气从喉咙里挤出来变成一声呜咽。
我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跟我来。”
他站起来了。摇晃了一下,扶住桌沿。他的动作里有一种狗特有的笨拙——站起来的时候前腿先撑一下,然后才把后腿蹬直。他做了类似的动作:手掌在桌沿上按了一下,借力撑起身体,膝盖在袍子底下发出一声细微的骨响。
然后他跟上了我。
脚步有些踉跄,但方向准确无误。他的头微微低着,不是臣服的那种低,而是一种本能——一条跟在主人身后的狗,不需要看路,只需要看着主人的脚后跟。
从那天起,我知道我有了这个时代最好的一条狗。
二
接下来的几年里,我看着他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磨成一把刀。
他的忠诚不是贝拉特里克斯那种——贝拉是疯的,她的忠诚是**本能,是把自己蜷缩在强者脚边、用牙齿和疯狂来证明自己有用。他的忠诚也不是卢修斯那种——卢修斯是精明的商人,每一分忠诚都要计算回报率,忠诚只是他众多投资中的一笔。
他的忠诚是狗的忠诚。
狗的忠诚是不讲道理的。你不需要对狗好,你甚至可以踢它、饿它、把它拴在雨里三天三夜——只要你给了它一个主人的位置,它就会把那个位置填进去,用它的整个身体、整个心脏、整个破烂不堪的灵魂去填。
我从来没有对他好过。一次都没有。
我给他的是任务——去偷,去骗,去**,去把自己变成一个在黑暗中爬行的工具。我给他的黑魔标记在每次召唤时都灼烧他的皮肤,像一块烧红的烙铁。我让他在食死徒的**上站在最角落的位置,连座位都没有——一条狗,站着就好。
他从来没有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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