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手册和电路图。我考了高级技工证,又考了**证,店里的老板拍着我的肩膀说我以后可以往技术总监的方向走。
我知道自己的手有多大的力气,能拧紧最难拧的螺丝,也能在发动机舱里精准地找到异响的来源。但我不知道,有些人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时间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可以在你不在意的时候过得飞快,一回头三五年就没了。但它也可以在你最在意的时候变得无比漫长,长到每一秒都像被拉长的糖丝,又甜又黏,黏在心上怎么都甩不掉。
第一个月的时候,我每天都会给她发消息。发今天修了什么车,发路边看到了一只和她以前养的那只很像的猫,发我在超市看到她喜欢吃的那个牌子的薯片在做促销。消息都发得出去了,没有被拒收,也没有被拉黑,只是没有任何回复。像是把石子投进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你等啊等,等不到那一声回响。
第三个月的时候,我收到第一张明信片。邮戳是南方的某个城市,正面是一棵开满花的树,背面写着只有十几个字的话。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把每一个字的笔画都拆开来又重新拼回去,试图从那些笔画里读出她没有说出来的东西。
第六个月的时候,我收到第七张明信片,她说她换了一个城市,换了一份工作,说她现在很忙说让我不要担心说她一切都好。我盯着那张明信片看了很久,发现她的字迹比以前潦草了很多,像是有很多话想说但最后都咽了回去。
第九个月的时候,明信片断了。
第十二个月的时候,我开始慌了。
第十五个月的时候,我辞了工作,买了去她最后一张明信片上那座城市的车票。我在那座城市待了七天,跑遍了她提到的所有地方——那棵开满花的树,那个有落地窗的公寓楼可能在哪条街,那个她说每天早上都能看到日出的方向。但城市太大了,大到一个人的存在可以被轻而易举地吞没。
第七天晚上,我坐在那座城市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地上,周围是各种嘈杂的声音和小孩子的哭声。我把手机里的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很多遍,那些照片都是以前用那部像素很差的手机拍的,画面模糊但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
我记得她爱揪我衣角的那个小动作,每次走路她都走在我右手边,用食指和中指轻轻夹住我的衣角。我问她为什么走右边不走左边,她说因为右边离心脏近。我说左右不是反了吗?她笑着在我肩膀上捶了一拳,说“你懂什么,我说近就是近”。
我记得她吃东西的时候有个习惯,总是先把最好吃的部分留到最后。我说你这不是折磨自己吗?她说你不懂,期待本身就是一种快乐。那个时候我不懂,后来我懂了。等待也是一种期待,而期待到最后往往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壳。
我还记得她走的那天,火车站进站口的风很大,她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她把毛绒兔子塞到我手里,说“等我回来它就归你了”。那只兔子后来一直放在我的床头,灰蒙蒙的,左耳朵被我揉得变了形,但还是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两只塑料眼睛望向我,像是在问同一句话——“她什么时候回来?”
回到家之后,我重新找了工作,换了一家更大的修理厂,工资比以前高了一些,手上的茧子比以前厚了一层。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不快不慢,不好不坏。有人说时间能治愈一切,我倒觉得时间更像一个蹩脚的裁缝,它把你的伤口缝起来了,但那道疤永远都在那里,你看着它,就知道曾经有什么东西割过你,很深,很疼。
后来有一天晚上,秦也约我出去喝酒。他喝多了,搂着我的肩膀含混不清地说:“深哥,你说她到底为什么走了不回来啊?你们那会儿多好啊,她不是还说要嫁给你吗?”
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不够好,也许是因为外面的世界太大了大到一个人的承诺根本装不下。也许她离开的时候是真的觉得会回来,但在外面待久了才发现,原来有些人值得被留在过去。
我一直在想,一个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另一个人呢?是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想要的不一样的时候?是第一次发现原来
我知道自己的手有多大的力气,能拧紧最难拧的螺丝,也能在发动机舱里精准地找到异响的来源。但我不知道,有些人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时间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可以在你不在意的时候过得飞快,一回头三五年就没了。但它也可以在你最在意的时候变得无比漫长,长到每一秒都像被拉长的糖丝,又甜又黏,黏在心上怎么都甩不掉。
第一个月的时候,我每天都会给她发消息。发今天修了什么车,发路边看到了一只和她以前养的那只很像的猫,发我在超市看到她喜欢吃的那个牌子的薯片在做促销。消息都发得出去了,没有被拒收,也没有被拉黑,只是没有任何回复。像是把石子投进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你等啊等,等不到那一声回响。
第三个月的时候,我收到第一张明信片。邮戳是南方的某个城市,正面是一棵开满花的树,背面写着只有十几个字的话。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把每一个字的笔画都拆开来又重新拼回去,试图从那些笔画里读出她没有说出来的东西。
第六个月的时候,我收到第七张明信片,她说她换了一个城市,换了一份工作,说她现在很忙说让我不要担心说她一切都好。我盯着那张明信片看了很久,发现她的字迹比以前潦草了很多,像是有很多话想说但最后都咽了回去。
第九个月的时候,明信片断了。
第十二个月的时候,我开始慌了。
第十五个月的时候,我辞了工作,买了去她最后一张明信片上那座城市的车票。我在那座城市待了七天,跑遍了她提到的所有地方——那棵开满花的树,那个有落地窗的公寓楼可能在哪条街,那个她说每天早上都能看到日出的方向。但城市太大了,大到一个人的存在可以被轻而易举地吞没。
第七天晚上,我坐在那座城市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地上,周围是各种嘈杂的声音和小孩子的哭声。我把手机里的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很多遍,那些照片都是以前用那部像素很差的手机拍的,画面模糊但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
我记得她爱揪我衣角的那个小动作,每次走路她都走在我右手边,用食指和中指轻轻夹住我的衣角。我问她为什么走右边不走左边,她说因为右边离心脏近。我说左右不是反了吗?她笑着在我肩膀上捶了一拳,说“你懂什么,我说近就是近”。
我记得她吃东西的时候有个习惯,总是先把最好吃的部分留到最后。我说你这不是折磨自己吗?她说你不懂,期待本身就是一种快乐。那个时候我不懂,后来我懂了。等待也是一种期待,而期待到最后往往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壳。
我还记得她走的那天,火车站进站口的风很大,她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她把毛绒兔子塞到我手里,说“等我回来它就归你了”。那只兔子后来一直放在我的床头,灰蒙蒙的,左耳朵被我揉得变了形,但还是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两只塑料眼睛望向我,像是在问同一句话——“她什么时候回来?”
回到家之后,我重新找了工作,换了一家更大的修理厂,工资比以前高了一些,手上的茧子比以前厚了一层。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不快不慢,不好不坏。有人说时间能治愈一切,我倒觉得时间更像一个蹩脚的裁缝,它把你的伤口缝起来了,但那道疤永远都在那里,你看着它,就知道曾经有什么东西割过你,很深,很疼。
后来有一天晚上,秦也约我出去喝酒。他喝多了,搂着我的肩膀含混不清地说:“深哥,你说她到底为什么走了不回来啊?你们那会儿多好啊,她不是还说要嫁给你吗?”
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不够好,也许是因为外面的世界太大了大到一个人的承诺根本装不下。也许她离开的时候是真的觉得会回来,但在外面待久了才发现,原来有些人值得被留在过去。
我一直在想,一个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另一个人呢?是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想要的不一样的时候?是第一次发现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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