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
陆简第一次跟沈溪说话,是在大学图书馆的二楼。
确切地说,不是说话,是沈溪往他桌上扔了一张纸条。纸条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边缘参差不齐,上面用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同学,你头发上有一只虫。”
陆简当时正在复习高数,脑子被多重积分搅成了一锅粥。他低头看完纸条,面无表情地伸手往自己头发上一拍——什么都没拍到。然后他抬头,看到隔着三张桌子的一个女孩正趴在桌上笑得浑身发抖,肩膀一抽一抽的,脸埋在胳膊里,只露出一双弯成月牙的眼睛。
那是沈溪。短发,圆脸,嘴角有一颗小痣。笑完了她抬起头,用口型对着他说了两个字:骗你的。
陆简盯着她看了三秒钟,然后低下头继续看高数。那张纸条他没扔,夹进了课本里。
后来沈溪问他为什么不生气,陆简说因为当时正在算一道积分,算到一半被打断了,忘了自己在算什么。“然后你就低下头了?”沈溪瞪大了眼睛,“一般人的反应难道不是骂我一句吗?”陆简想了想,说:“是的,但你笑起来挺好看的。”
沈溪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正喝着一杯珍珠奶茶,差点把珍珠吸进气**。她咳了半天,脸涨得通红,指着陆简说你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陆简坐在旁边给她拍背,一声不吭,等她咳完了才补了一句:“我说的实话你咳什么。”
这就是陆简的风格。他不是故意要装淡定,他是真的淡定。他的情绪表达有一种天然的滞后性,像是老式火车站的时刻表——会到,但你别指望它准时。
而沈溪就是一辆永远在飙车的**。她说话快、走路快、做决定快,生气了当场拍桌子,高兴了当场蹦起来。她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脑子里一天能冒出三十个创意,其中二十九个都被她自己一小时后否了。但陆简从不嫌她闹,有一次他们为了去哪吃饭纠结了好久,终于坐在了两人都不是特别想吃的店里,沈溪还在为刚才浪费的时间咕哝,陆简忽然开口:“我找到了。”
沈溪:“找到什么?”
“昨天晚上那个字。要给你的文案用的,不谢。”
他是那种把她的碎碎念全存在脑子里、然后隔天才把答案轻轻放在她面前的人。有人做过所谓的恋爱人格测试,结果是沈溪拿的焦虑指数几乎顶格,陆简则是安全堡垒型——他的口头禅是“不着急”,每次沈溪在因为各种小事焦虑时,他就会用这三个字把她按住。
他们在一起之后的第三个月,租了第一套房子。是那种老式小区,没有电梯,五楼,阳台正对着别人家的厨房排烟口。每天傍晚六点,隔壁的炒菜味准时飘进卧室,沈溪一开始嫌呛,后来习惯了,甚至能凭香味判断邻居今晚吃的是什么。她说那是她们家的“免费菜单”。
搬家那天沈溪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看着满地的纸箱,忽然有点想哭。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她发现陆简把她的东西全都整整齐齐地码好了——书按颜色排,衣服按季节分,连她那一堆乱七八糟的化妆品都被他用一个个小收纳盒分好了类,上面还贴着标签。标签上的字不是打印的,是他一笔一画写的。
她站在那堆箱子中间,眼眶红了。陆简从背后走过来,手里拎着最后一袋东西——是一袋从楼下便利店买的酸奶。他看了一眼她的表情,说:“酸奶,你爱喝的那种。冰箱已经插上电了。”
沈溪转过身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胸口,闷声闷气地说:“陆简你这种人怎么会存在。”
陆简一只手拎着酸奶,一只手拍着她的后脑勺,想了想说:“存在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我选择存在在你的附近。”
她抱了他很久。那份标签到现在还贴在她的化妆台上,有些已经翘边,但她从不让陆简换新的。
二
沈溪第二年升了职,变成了公司最年轻的项目组长。好消息是她终于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案子,坏消息是她忙起来的程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好在她忙起来的样子很有层次感。电话接三个,电脑屏幕开到双屏,一边改PPT一边吃泡面,还能腾出一只脚去踹正
陆简第一次跟沈溪说话,是在大学图书馆的二楼。
确切地说,不是说话,是沈溪往他桌上扔了一张纸条。纸条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边缘参差不齐,上面用圆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同学,你头发上有一只虫。”
陆简当时正在复习高数,脑子被多重积分搅成了一锅粥。他低头看完纸条,面无表情地伸手往自己头发上一拍——什么都没拍到。然后他抬头,看到隔着三张桌子的一个女孩正趴在桌上笑得浑身发抖,肩膀一抽一抽的,脸埋在胳膊里,只露出一双弯成月牙的眼睛。
那是沈溪。短发,圆脸,嘴角有一颗小痣。笑完了她抬起头,用口型对着他说了两个字:骗你的。
陆简盯着她看了三秒钟,然后低下头继续看高数。那张纸条他没扔,夹进了课本里。
后来沈溪问他为什么不生气,陆简说因为当时正在算一道积分,算到一半被打断了,忘了自己在算什么。“然后你就低下头了?”沈溪瞪大了眼睛,“一般人的反应难道不是骂我一句吗?”陆简想了想,说:“是的,但你笑起来挺好看的。”
沈溪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正喝着一杯珍珠奶茶,差点把珍珠吸进气**。她咳了半天,脸涨得通红,指着陆简说你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陆简坐在旁边给她拍背,一声不吭,等她咳完了才补了一句:“我说的实话你咳什么。”
这就是陆简的风格。他不是故意要装淡定,他是真的淡定。他的情绪表达有一种天然的滞后性,像是老式火车站的时刻表——会到,但你别指望它准时。
而沈溪就是一辆永远在飙车的**。她说话快、走路快、做决定快,生气了当场拍桌子,高兴了当场蹦起来。她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脑子里一天能冒出三十个创意,其中二十九个都被她自己一小时后否了。但陆简从不嫌她闹,有一次他们为了去哪吃饭纠结了好久,终于坐在了两人都不是特别想吃的店里,沈溪还在为刚才浪费的时间咕哝,陆简忽然开口:“我找到了。”
沈溪:“找到什么?”
“昨天晚上那个字。要给你的文案用的,不谢。”
他是那种把她的碎碎念全存在脑子里、然后隔天才把答案轻轻放在她面前的人。有人做过所谓的恋爱人格测试,结果是沈溪拿的焦虑指数几乎顶格,陆简则是安全堡垒型——他的口头禅是“不着急”,每次沈溪在因为各种小事焦虑时,他就会用这三个字把她按住。
他们在一起之后的第三个月,租了第一套房子。是那种老式小区,没有电梯,五楼,阳台正对着别人家的厨房排烟口。每天傍晚六点,隔壁的炒菜味准时飘进卧室,沈溪一开始嫌呛,后来习惯了,甚至能凭香味判断邻居今晚吃的是什么。她说那是她们家的“免费菜单”。
搬家那天沈溪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看着满地的纸箱,忽然有点想哭。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她发现陆简把她的东西全都整整齐齐地码好了——书按颜色排,衣服按季节分,连她那一堆乱七八糟的化妆品都被他用一个个小收纳盒分好了类,上面还贴着标签。标签上的字不是打印的,是他一笔一画写的。
她站在那堆箱子中间,眼眶红了。陆简从背后走过来,手里拎着最后一袋东西——是一袋从楼下便利店买的酸奶。他看了一眼她的表情,说:“酸奶,你爱喝的那种。冰箱已经插上电了。”
沈溪转过身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胸口,闷声闷气地说:“陆简你这种人怎么会存在。”
陆简一只手拎着酸奶,一只手拍着她的后脑勺,想了想说:“存在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我选择存在在你的附近。”
她抱了他很久。那份标签到现在还贴在她的化妆台上,有些已经翘边,但她从不让陆简换新的。
二
沈溪第二年升了职,变成了公司最年轻的项目组长。好消息是她终于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案子,坏消息是她忙起来的程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好在她忙起来的样子很有层次感。电话接三个,电脑屏幕开到双屏,一边改PPT一边吃泡面,还能腾出一只脚去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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