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他终生不娶

我死后,他终生不娶

蚂蚁举大象 著 现代言情 2026-05-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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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轻轻,李宇皓 主角
changdu 来源
小说叫做《我死后,他终生不娶》是蚂蚁举大象的小说。内容精选:我死在了嫁给他的前一夜,他为我守了一辈子的活寡。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嫁给他!陪他白头到老。上天垂怜,这一世保留了我前世的记忆和对他的情感。可他,早已忘记所有关于我的一切。新的一世,我投胎到一户贫困的农户家里。而他却成了京城大家族众星捧月的少爷,李宇皓。这一世,我跟他的身份之间隔着一条银河。但是,李宇皓,你给我等着!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终于,在我即将出嫁的那一刻,他还是想起了我……1.“李……宇……皓...

精彩试读

还有啊,你这个老山鸡,都柴了,怎么还没当上凤凰,是不会飞吗?”
我撸起袖子,叉着腰,发狠地盯着眼前的老头子和老妈子。
“你你你……,实在是粗俗不堪,粗俗不堪!”
“本姑娘还有更粗俗不堪的呢!你们想听吗?”
还没等我再次张嘴,老头子被气得手直抖,老妈子直接气得咬牙晕死了过去!
3.
跟我吵,他们还嫩了点!
我可是四乡六里出了名的能说会道。
可是,我真的配不上李宇皓吗?
我是个孤儿,六岁没了爹,七岁没了娘,从小一个人生活。
但我哪里都不输给别人!
我六岁就在隔壁老秀才的私塾里读书写字,全班就我学得最快最好。老秀才的圣贤经我从小就倒背如流。
十二岁那年,我一人一棒赶走了夜里来我家院子里偷鸡的狼狗。
我杀猪分肉的本事比村里的刘屠户还要厉害。
我一个人管着我家的六亩田地,种出来的水稻比村里的其他佃户都要颗粒饱满。
我一个人揽下了几乎半个村子的针线活,全村就属我的针线活漂亮。
说起李宇皓,他上一世本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
在**赶考的路上,由于饥寒交迫,他倒在足足有三米深的大雪地里。得亏是我刚好路过,才把他从**爷那里捞了出来。
当时他全身都僵住了,跟死人没什么两样。
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请了全城最好的大夫,又买来了千年老山参熬汤,一口一口地投喂给他喝下去。没日没夜地照顾他三天后,才将他救活回来。
至今,我还记得他醒来时那副憨厚又局促不安的样子,他的第一句话便是,“姑娘,救命之恩,定当以命相报!”
足足一个多月,他在我家一边休养,一边念书。我照顾着他的生活起居,直到他再次踏上**赶考的路途。
第一次,他落榜了,我安慰他,我笑着说,“没事,你好好备考,路费的事我来想办法!”
于是,我在集市支起了摊位,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地干活。
第二次,他又落榜了。回来的时候他垂头丧气的,差点没了那股子少年心气,我心疼他。我更加拼命地干活,攒钱,攒足了他再次**赶考的路费。
第三次,他终于高中了进士。
加急信里,他说他正穿着红袍,戴着高帽,骑着大白马回来娶我。
我为了他吃尽了苦头,他说要和我共富贵,他没有食言。
我穿上了大红色的嫁衣,跟咳出来的血一样的鲜红。我的身体早已虚弱不堪,时日无多……
我倒了。倒在了他准备迎娶我的前一晚……
4.
没有任何意外,我落选了李宇皓的陪读丫鬟。
王婶看不下去了,这一次她直接撺掇张厨子上门提亲来了。
张厨子倒是个本分人,他提了大袋小袋进门,里面装满肉和果蔬,还有做衣服的布料咧。
他说,只要我嫁过去,以后我就在家享福,不用我到处找活干。等他攒齐钱了,就自个儿开个饭馆,让我来当这掌柜的。
我没有丝毫动摇。我费了老大劲儿才把他给拒绝回去了。
软的不行,我就来硬的!
趁着夜色,我顺着李府外的老槐树,爬到了李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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