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五天的僵尸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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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娇,王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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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guangx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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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娇王念念是《保质期五天的僵尸女儿》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羲和”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我死之后第三天,给妈妈做了顿饭。她嫌我切菜慢,不知道我只剩三根手指了。其实她嫌我,已经嫌了二十三年。我出生那年爸爸跑了,妈妈说都怪我。"要不是生你大出血,我不能再生,你爸能走吗!"这句话我听了二十三年。后来她再婚,继父带来了一个女儿。妹妹是心头肉,我是眼中钉。我搬出去那天她说:"早该滚了,看见你就想起你那个死爹!"直到医院来电话,妈妈肺癌晚期,还有三个月。我卖了房子付医药费。我辞了工作守在病床边夜...
精彩试读
我死之后第三天,给妈妈做了顿饭。
她嫌我切菜慢,不知道我只剩三根手指了。
其实她嫌我,已经嫌了二十三年。
我出生那年爸爸跑了,妈妈说都怪我。
"要不是生你大出血,我不能再生,**能走吗!"
这句话我听了二十三年。
后来她再婚,继父带来了一个女儿。
妹妹是心头肉,我是眼中钉。
我搬出去那天她说:"早该滚了,看见你就想起你那个死爹!"
直到医院来电话,妈妈肺癌晚期,还有三个月。
我卖了房子付医药费。
我辞了工作守在病床边夜夜查治病的方法。
终于,我找到了能救妈**老道士。
我死,她活。
术法生效那天,她的指标一夜归零。
而我死在出租屋里,又坐了起来。
我回到家,她开门看了我一眼:
"怎么又回来了?工作丢了?你看看**妹再看看你!"
"脸色这么差,是不是又熬夜?跟你说了多少次!算了,说了你也不听。"
"你怎么不**呢!"
我站在门口,把发黑的指尖缩进袖子里。
可是妈妈,我已经是一具只剩五天保质期的僵尸了。
......
我口袋里揣了一把钥匙,这个家的。
三年前搬走那天妈妈让我把钥匙留下,我说丢了。
其实钥匙被我放在外套内袋里揣了三年,铜皮都摸得发亮了。
但今天我没用它。
我站在门口,规规矩矩敲了门。
来开门的是林娇。
继父带来的女儿,今年二十。
刚烫了头发,耳朵上晃着两颗小珍珠,指甲做的是新款的猫眼石。
她靠在门框上打量了我两秒。
然后扭头朝屋里喊:"妈!王念念来了。"
连"姐回来了"都不是。
是连名带姓。
妈妈在沙发上敷面膜,掀起一只眼角看了我一眼。
"你怎么来了。"
不是问句。没有问号。
"回来看看你。"
"看什么看,我又没死。"她把面膜按回去,接着看电视。"工作又丢了吧。"
"没有......"
"没丢你回来干嘛?家里又不是收容站。"
我低头换鞋的时候,右手中指弯不下去了。
鞋拔子从手里滑出去,磕在地砖上弹了一下。
我飞快用左手捡起来,把右手揣回兜里。
"一天到晚毛手毛脚。"
进了屋。
第一眼看到的是玄关柜上那排相框。
以前中间那个是我的。
六岁的大头照,扎着歪歪扭扭的羊角辫,缺了一颗门牙在笑。
现在换成了林娇的艺术照。
往里走。
客厅墙上、冰箱门上、电视柜旁边的搁板上,所有的照片都是林娇。
没有我。
一张都没有了。
我站在以前自己房间的门口往里看了一眼。
粉色壁纸,一整面墙的衣服和包,落地镜,梳妆台。
床头柜上的相框,是妈妈和林娇的合照。
两个人靠在一起笑。
干净的、漂亮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的房间。
"那我睡哪?"
"客厅地上。别挡电视。"
晚饭。
桌上四个菜。
红烧排骨、蒜蓉虾、鲈鱼、鸡汤。
排骨在林娇手边。虾剥了壳码在她碟子里。
鱼肚子最嫩的那面朝着她。
鸡汤先给她盛了一碗。
我面前放了一副碗筷,碗是空的。
"自己盛。电饭锅里有饭。"
我去厨房。
电饭锅里只剩薄薄一层锅巴,干硬的,半焦。
我拿铲子刮了刮,刮出小半碗。
坐回桌边。
林娇一边刷手机一边吃虾。
有一只虾没拿稳,滑了,掉在桌面上。
妈妈拿纸巾擦了擦那只虾,放回她碗里。
"没事,干净的。吃吧。"
我去夹排骨的时候筷子打了个滑。
一小块肉掉在了桌上。
溅出一点汤汁。
妈妈放下筷子看我。
"你怎么吃饭的?猪都比你吃得利索。"
"对不起。"
我把肉捡回碗里。
饭塞进嘴里。
嚼不动。咽不下。食道像灌了水泥一样封死了。
但我一口一口往下塞。
因为她在看我。
哪怕是嫌我恶心的眼神。
晚上等她们都进了房间,我去卫生间把所有东西全吐了出来。
灰黑色的。
堵在洗手池里。
散着一股不该从活人嘴里出来的味道。
水龙头开了很久。
冲到干净了。
擦了台面。没留痕迹。
我打开门出来,正好撞见妈妈从卧室出来倒水。
她皱了皱鼻子。
"什么味?下水道又堵了?"
"嗯,我通一下。"
我退回卫生间把门关上,开了窗,蹲在角落里等味道散干净。
那个味道是我身上的。
躺回客厅地铺。头顶天花板有一块水渍,形状像朵云。从小就在,一直没修。
隔壁林娇的房间透着暖黄的光。
她在跟妈妈打电话,就隔一面墙,还打电话。
妈**笑声透过墙传过来。很轻。很温柔。
我从来没听过她用那种声音跟我讲话。
我闭上眼睛。
想起四岁那年。
半夜发高烧,外婆不在。
妈妈一个人抱着我跑了三条街去医院。
下着大雨。
她把外套脱了裹在我身上,自己淋得透湿。
到了急诊她对护士说了一句话。
"先看我女儿。"
就那一次。
就那一次够了。
我带着这句话去找的老道士。
跪了三天三夜。他说我的命换她的命。
我说好。
他说她不会知道。
我说好。
他说五天后这具身体会彻底腐烂。
我说够了。
五天。
够我做完三件事。
第一,给她做一顿饭。二十三年了她没吃过我做的东西。
第二,把钱都留给她。
第三,写一封信。把她不知道的事告诉她。
做完这三件。
我就没有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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