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书名:锈蚀的证词,终究“逃”了  |  作者:三重道  |  更新:2026-05-09
第一根刺:一个人的时间线,对不上。**
刘淑兰的死亡时间被初步框在周一下午五点到六点之间。法医的依据是尸斑按压不褪,和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她晚饭吃的是土豆丝和稀饭,稀饭已经排空了,土豆丝还在胃里。但六点过几分,住在405的孙婆婆说她看到刘淑兰端着搪瓷盆出来倒垃圾。孙婆婆六十八岁,纺织厂的退休会计。她的眼睛有白内障,她自己说的——看远处的东西模模糊糊,但看近处的,熟人,身形,“错不了,她就是那个走路的样儿”。马卫东去核实的时候,她把这句话重复了三遍,一遍比一遍肯定。
马卫东没法当着她的面说:你的眼睛有白内障看不清。他点了点头,走了。但他心里清楚:一个白内障老**的“错不了”,在法庭上什么都站不住。问题不在于孙婆婆错没错——而在于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在六点之后见过刘淑兰。
那段时间里没有目击者。没有声音。没有任何异常。刘淑兰从五点到七点之间那两小时,像被什么人从时间线上剪走了。
**第二根刺:管钳。**
他把管钳送到市局痕迹科。下午电话打回来:血迹确认,A*O血型和刘淑兰一致。但有一行字他看了三遍——“手柄表面存在明显擦拭痕迹,原始油脂层已被破坏。提取到的指纹为最后接触形成的密集按压痕迹,非长期使用形成。”
“最后接触形成”的意思是:那些指纹不是长时间使用的遗迹,不是日常拿放留下的,而是最后一次被人握上去的那一刻形成的。换言之——有人擦干净了整把管钳,然后握上去了。
如果周建国杀了人之后,又擦了凶器再握上去,那他是在作案之后做了一个极其冷静的动作。这种冷静足以让人脊背发凉。但如果擦管钳的不是他——是另一个人,在杀完人之后擦了凶器,再握着周建国的手一个一个按上去的——那是更深的寒意。
马卫东拧开水笔的笔帽想写点什么,又拧上了。反反复复拧了七八次。
**第三根刺:门。**
关于403的门是开还是关,马卫东问过六个人。张秀英说是“开着的”。赵大勇说是“关着的,我一脚踹开的”。住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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