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谈鹿没有笑。
她从文件架上抽出一份委托协议,放在桌上,然后看着沈薇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沈女士,这个案子我接了。但我需要您做好心理准备——这不是一场速决战,是一场持久战。对方有钱、有人、有资源,他会用尽一切手段拖垮您。您可能要在法庭上待一年、两年、甚至更久。您愿意吗?”
沈薇看着谈鹿,眼眶又红了,但这一次她没哭。
“谈律师,我已经被三个律师拒绝过了。您是**个。我不怕时间长,我不怕他们手段狠,我只怕没有人愿意替我打这场仗。”
谈鹿把笔递给她。
“那就签吧。”
第二章:证据链
签完委托协议之后,谈鹿用了整整一周时间梳理沈薇的案子。
她把沈薇和陆景行的婚姻时间线从头捋了一遍。两人2011年结婚,2012年陆景行创办景行资本,初始资金——这是最关键的部分——沈薇娘家出了一笔钱。
沈薇的父亲沈建国是老家做建材生意起家的,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手里有些积蓄。2012年陆景行要创业,沈建国二话不说拿出了三百万,说是给女婿的启动资金。这笔钱没有借条,没有协议,在当时看来是一家人之间正常的帮扶。
但谈鹿知道,这三百多万就是整个案子的突破口。
陆景行之所以敢让沈薇净身出户,是因为他认定沈薇手里没有任何**。他没有签婚前协议,但公司是他一手创办的,股权在他名下,沈薇既不是股东也不是高管,甚至在公司没有挂任何职务。按照常规的离婚财产分割逻辑,沈薇能分到的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子、车子、存款,但这些加起来,可能不到陆景行资产的十分之一。
可是那三百多万不一样。
那是沈家的钱。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是陆景行向沈家的借款,或者是沈家对景行资本的出资,那沈薇就不是一个“净身出户”的全职**,而是一个被侵占了股东权益的债权人。
谈鹿用了三天时间,通过沈薇联系上了沈建国的老战友、当年转账的银行记录、以及几个知道这笔资金往来的证人。她把材料整理成厚厚一沓,装进一个蓝色文件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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