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开庭前夜,我踹翻霸总弃炮灰人生  |  作者:喜欢菱斑鳄的方倔  |  更新:2026-05-09
社交圈霸凌。
3. 优势:原主是名牌大学法律系毕业(可惜被爹**着放弃了律师梦,去沈氏当花瓶秘书),有基础法律知识;自己是**刑民交叉律师,擅长证据链构建与诉讼策略。
4. 目标:止损、**、摆脱炮灰命运,把这群 “狗血咖” 按在法条里摩擦。
手机突然震动,屏幕上跳出 妈 的名字。林妍挑眉,接起电话,开了录音。
2 第一战:给吸血爹妈上《民法典》
林妍!你死哪儿去了?!电话那头的嗓门像炸雷一样,震得林妍把手机拿远了些,你弟买房的首付,八十万,明天必须打过来!少一分都不行!
是原主的妈,刘芬。记忆里,这个女人永远穿着廉价的碎花裙,叉着腰骂人的样子能把邻居都招来。
我没钱。林妍靠在床头,声音平静得像在分析案情。
没钱?你骗谁呢!刘芬的声音拔高八度,你在沈氏当秘书,沈总那么疼你,随便给点不就有了?你是姐姐,你不帮他谁帮他?我们养你这么大,白养了?
“爸” 的声音***,带着惯有的威严:林妍,别不懂事。你弟结婚是大事,这钱你必须出。不然,以后就别认我们这个爹妈。
是原主的爸,林建国。国企小领导退休,一辈子重男轻女,觉得女儿就是给儿子 “输血” 的工具。
姐,快点,我女朋友等着呢。弟弟林浩的声音懒洋洋的,像是刚睡醒
林妍冷笑着。原主就是被这三人联手 “道德绑架”,前前后后给家里转了三十七万,自己省吃俭用,连件超过两百块的衣服都舍不得买。
第一,林妍的声音清晰地透过听筒传过去,每个字都像敲在桌上的法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所以我对林浩,没有任何法定抚养义务。他是成年人,买房结婚是他自己的事,我没义务出钱。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接着是刘芬的尖叫:你说什么?你读的书都喂狗了?哪有姐姐不管弟弟的!
第二,林妍无视她的咆哮,冷静点说到,过去三年,我向家里转账共计三十七万六千二百元,有银行流水为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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