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猫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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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芬,钱桂芬
主角
qiyueduan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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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奇幻《一只猫的独白》是作者“叶子”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桂芬钱桂芬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我叫钱桂芬。是的,你没听错,我也没打错。钱,桂,芬。一个听起来像是在菜市场买完芹菜顺手还能跟摊主砍两毛钱的名字,偏偏安在了我这样一只毛色端正、步态优雅、眼神清澈、尾巴蓬松、气质出尘的三花猫身上。上次楼下王阿姨抱着她家那只名字叫“奥斯卡”的英短,笑眯眯地问我妈:“哎呀,你家这只小猫叫什么呀?”我妈就会无比郑重,像宣布某项家族继承仪式一样,微微抬起下巴,说:“她叫钱桂芬。”空气往往会安静两秒。然后王阿...
精彩试读
我叫钱桂芬。
是的,你没听错,我也没打错。
钱,桂,芬。
一个听起来像是在菜市场买完芹菜顺手还能跟摊主砍两毛钱的名字,偏偏安在了我这样一只毛色端正、步态优雅、眼神清澈、尾巴蓬松、气质出尘的三花猫身上。
上次楼下王阿姨抱着她家那只名字叫“奥斯卡”的英短,笑眯眯地问我妈:“哎呀,你家这只小猫叫什么呀?”
我妈就会无比郑重,像宣布某项家族继承仪式一样,微微抬起下巴,说:“她叫钱桂芬。”
空气往往会安静两秒。
然后王阿姨嘴角抽搐一下:“啊?
挺……挺特别哈。”
我妈就会更来劲,眼睛都亮了:“特别吧?
我就知道你会觉得特别。
你不知道,当年我特别喜欢看流星雨,尤其喜欢里面那些名门望族的感觉,老钱家族,世家门第,扑面而来的贵气!
我一想,这孩子必须姓钱。
后来我又觉得,光贵气不够,还得接地气,还得有一种神圣又出其不意的庄重感,所以就叫桂芬。”
王阿姨通常只能干笑两声:“确实……出其不意。”
我蹲在她们脚边舔爪子,心如止水。
出其不意这事我承认。
神圣?
我神圣你雷霆啊。
但没办法,名字这种东西,就像天生的毛色和注定掉毛的命运,不是你想拒绝就能拒绝的。
何况在我还是一只巴掌大的小猫时,我妈把我从纸箱边捡回家,包在旧卫衣里,一边给我冲羊奶粉,一边就已经低头郑重宣布:“以后你就叫钱桂芬。”
我那时候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只能发出细细的“咪”一声。
这在她看来,大概是同意了。
事实上,我只是饿了。
我和我妈相依为命,准确地说,是她负责打工养家,我负责掉毛、踩键盘、凌晨跑酷、**她睡觉,以及在她哭的时候安静地窝在她怀里。
她叫林照,二十多岁,普通人类,工作不算轻松,工资不算太多,脾气时好时坏,熬夜习惯极其恶劣,点外卖能力登峰造极,收快递速度天下无双,最大的本事是能把“今天一定早睡”这句话说得像真的一样。
而我,钱桂芬,三花猫,家庭地位表面第二,实际上第一。
我妈常常把脸埋进我肚子里,含糊不清地说:“桂芬,你是妈妈最伟大的作品。”
我一巴掌拍她脑门上。
滚,谁允许你吸我了。
但她从不生气,还会捂着额头笑得东倒西歪:“你看,她害羞了。”
我不害羞。
我只是想维护一只成年母猫最后的尊严。
我和她的故事,说来也没什么跌宕起伏,没有豪门争产,没有车祸失忆,没有**情深,甚至连特别像样的反派都没有。
我们之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由以下内容构成的:她加班,我等门。
她赖床,我踩脸。
她吃泡面,我抢鸡蛋。
她哭鼻子,我压胳膊。
她活得乱七八糟,我努力让她别那么乱七八糟。
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一个精神状态忽上忽下的人类,和一只表面嫌弃她、实际上把她当成全世界的猫,凑在一起,把平平无奇的日子过成一小块一小块发热的糖。
而这一切的开始,是一个下雨的晚上。
那天的雨很大。
我缩在便利店旁边的纸箱后面,肚子饿得发空,雨水顺着箱子缝往里漏,把我原本就不怎么蓬松的毛打得一缕一缕,狼狈得像个没人要的小拖把。
路过的人很多,大多数都只是看我一眼,有人说“好小啊”,有人说“别碰,野猫脏”,还有小孩想伸手抓我,被大人一把拉走。
我那时其实已经没什么力气叫了。
就在我昏昏沉沉的时候,一双白色帆布鞋停在了纸箱前。
我抬起头,先看到一把黑伞,然后看到伞下那张年轻的脸。
她蹲下来,刘海被风吹得有点乱,鼻尖上还沾着一点细雨,眼睛却很亮。
“天啊,”她轻轻吸了口气,“怎么会有这么小的一只。”
她朝我伸出手。
我往后缩了一下。
这很正常。
作为一只社会经验极其有限的小猫,我对人类的信任度并不高。
何况她看起来就不太靠谱,包里还露出半截被压扁的面包,像个刚下班饿得神志不清的社畜。
但下一秒,她把伞往我这边倾斜了大半,自己肩膀瞬间被雨淋湿。
“别怕,”她声音很轻,“我带你回家。”
后来我回忆起这一幕,常常觉得,人类真是奇怪。
他们一边会因为房租、工作、体重、绩效、消息已读不回、***余额和未来而焦头烂额,一边又会在某个雨夜,毫无道理地为一只陌生的小猫淋湿半边肩膀。
我想,那时候的她应该也不知道,捡回去的不只是我。
她捡回去的,是她往后很多很多年里,每天回家都会先叫一声“桂芬”的习惯;是冬天被窝里永远有一个会暖脚的小火炉;是加班到半夜打开门时客厅尽头亮着的一盏小灯;是一个无论她多狼狈、多失败、多丧气,都不会嫌弃她的人——哦不,猫。
她把我抱回家时,整个人都很紧张。
出租屋不大,一室一厅,地板旧旧的,沙发是二手的,茶几腿还有点歪,冰箱上贴了几张便利贴,上面写着:记得交水费少喝奶茶不准熬夜最后那张下面还有她自己补的一行小字:尽量我被她放在毛巾上,她手忙脚乱地搜“刚捡的小猫怎么办”,一会儿查要不要保暖,一会儿查能不能喝牛奶,一会儿又差点把热水袋烫到我。
我虚弱地叫了一声。
她蹲在地上,满脸歉意:“对不起对不起,我第一次捡猫,没有经验。”
我心想,我也是第一次被捡,彼此彼此。
后来她跑出去买奶粉、奶瓶、宠物垫和一堆明显超出预算的东西,回来时鞋都湿透了,塑料袋拎得哗啦作响,脸上却带着一种奇异的兴奋。
“从今天起,”她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你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我不太懂“家的人”是什么概念。
但我懂她把我抱起来的时候,掌心很暖。
那天晚上,她几乎一夜没睡。
我每哼唧一声,她就从床上弹起来看看我是不是冷了、饿了、难受了。
后来实在撑不住,她干脆趴在床边睡着了,手还搭在我窝旁边。
窗外的雨下了一整夜。
屋里昏黄的小灯也亮了一整夜。
我蜷成一团,在毛巾里闻见她袖口淡淡的洗衣液味道。
那一刻,我莫名其妙地想:算了,名字土就土吧。
至少这个人类,好像真的挺想养活我。
是的,你没听错,我也没打错。
钱,桂,芬。
一个听起来像是在菜市场买完芹菜顺手还能跟摊主砍两毛钱的名字,偏偏安在了我这样一只毛色端正、步态优雅、眼神清澈、尾巴蓬松、气质出尘的三花猫身上。
上次楼下王阿姨抱着她家那只名字叫“奥斯卡”的英短,笑眯眯地问我妈:“哎呀,你家这只小猫叫什么呀?”
我妈就会无比郑重,像宣布某项家族继承仪式一样,微微抬起下巴,说:“她叫钱桂芬。”
空气往往会安静两秒。
然后王阿姨嘴角抽搐一下:“啊?
挺……挺特别哈。”
我妈就会更来劲,眼睛都亮了:“特别吧?
我就知道你会觉得特别。
你不知道,当年我特别喜欢看流星雨,尤其喜欢里面那些名门望族的感觉,老钱家族,世家门第,扑面而来的贵气!
我一想,这孩子必须姓钱。
后来我又觉得,光贵气不够,还得接地气,还得有一种神圣又出其不意的庄重感,所以就叫桂芬。”
王阿姨通常只能干笑两声:“确实……出其不意。”
我蹲在她们脚边舔爪子,心如止水。
出其不意这事我承认。
神圣?
我神圣你雷霆啊。
但没办法,名字这种东西,就像天生的毛色和注定掉毛的命运,不是你想拒绝就能拒绝的。
何况在我还是一只巴掌大的小猫时,我妈把我从纸箱边捡回家,包在旧卫衣里,一边给我冲羊奶粉,一边就已经低头郑重宣布:“以后你就叫钱桂芬。”
我那时候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只能发出细细的“咪”一声。
这在她看来,大概是同意了。
事实上,我只是饿了。
我和我妈相依为命,准确地说,是她负责打工养家,我负责掉毛、踩键盘、凌晨跑酷、**她睡觉,以及在她哭的时候安静地窝在她怀里。
她叫林照,二十多岁,普通人类,工作不算轻松,工资不算太多,脾气时好时坏,熬夜习惯极其恶劣,点外卖能力登峰造极,收快递速度天下无双,最大的本事是能把“今天一定早睡”这句话说得像真的一样。
而我,钱桂芬,三花猫,家庭地位表面第二,实际上第一。
我妈常常把脸埋进我肚子里,含糊不清地说:“桂芬,你是妈妈最伟大的作品。”
我一巴掌拍她脑门上。
滚,谁允许你吸我了。
但她从不生气,还会捂着额头笑得东倒西歪:“你看,她害羞了。”
我不害羞。
我只是想维护一只成年母猫最后的尊严。
我和她的故事,说来也没什么跌宕起伏,没有豪门争产,没有车祸失忆,没有**情深,甚至连特别像样的反派都没有。
我们之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由以下内容构成的:她加班,我等门。
她赖床,我踩脸。
她吃泡面,我抢鸡蛋。
她哭鼻子,我压胳膊。
她活得乱七八糟,我努力让她别那么乱七八糟。
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一个精神状态忽上忽下的人类,和一只表面嫌弃她、实际上把她当成全世界的猫,凑在一起,把平平无奇的日子过成一小块一小块发热的糖。
而这一切的开始,是一个下雨的晚上。
那天的雨很大。
我缩在便利店旁边的纸箱后面,肚子饿得发空,雨水顺着箱子缝往里漏,把我原本就不怎么蓬松的毛打得一缕一缕,狼狈得像个没人要的小拖把。
路过的人很多,大多数都只是看我一眼,有人说“好小啊”,有人说“别碰,野猫脏”,还有小孩想伸手抓我,被大人一把拉走。
我那时其实已经没什么力气叫了。
就在我昏昏沉沉的时候,一双白色帆布鞋停在了纸箱前。
我抬起头,先看到一把黑伞,然后看到伞下那张年轻的脸。
她蹲下来,刘海被风吹得有点乱,鼻尖上还沾着一点细雨,眼睛却很亮。
“天啊,”她轻轻吸了口气,“怎么会有这么小的一只。”
她朝我伸出手。
我往后缩了一下。
这很正常。
作为一只社会经验极其有限的小猫,我对人类的信任度并不高。
何况她看起来就不太靠谱,包里还露出半截被压扁的面包,像个刚下班饿得神志不清的社畜。
但下一秒,她把伞往我这边倾斜了大半,自己肩膀瞬间被雨淋湿。
“别怕,”她声音很轻,“我带你回家。”
后来我回忆起这一幕,常常觉得,人类真是奇怪。
他们一边会因为房租、工作、体重、绩效、消息已读不回、***余额和未来而焦头烂额,一边又会在某个雨夜,毫无道理地为一只陌生的小猫淋湿半边肩膀。
我想,那时候的她应该也不知道,捡回去的不只是我。
她捡回去的,是她往后很多很多年里,每天回家都会先叫一声“桂芬”的习惯;是冬天被窝里永远有一个会暖脚的小火炉;是加班到半夜打开门时客厅尽头亮着的一盏小灯;是一个无论她多狼狈、多失败、多丧气,都不会嫌弃她的人——哦不,猫。
她把我抱回家时,整个人都很紧张。
出租屋不大,一室一厅,地板旧旧的,沙发是二手的,茶几腿还有点歪,冰箱上贴了几张便利贴,上面写着:记得交水费少喝奶茶不准熬夜最后那张下面还有她自己补的一行小字:尽量我被她放在毛巾上,她手忙脚乱地搜“刚捡的小猫怎么办”,一会儿查要不要保暖,一会儿查能不能喝牛奶,一会儿又差点把热水袋烫到我。
我虚弱地叫了一声。
她蹲在地上,满脸歉意:“对不起对不起,我第一次捡猫,没有经验。”
我心想,我也是第一次被捡,彼此彼此。
后来她跑出去买奶粉、奶瓶、宠物垫和一堆明显超出预算的东西,回来时鞋都湿透了,塑料袋拎得哗啦作响,脸上却带着一种奇异的兴奋。
“从今天起,”她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你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我不太懂“家的人”是什么概念。
但我懂她把我抱起来的时候,掌心很暖。
那天晚上,她几乎一夜没睡。
我每哼唧一声,她就从床上弹起来看看我是不是冷了、饿了、难受了。
后来实在撑不住,她干脆趴在床边睡着了,手还搭在我窝旁边。
窗外的雨下了一整夜。
屋里昏黄的小灯也亮了一整夜。
我蜷成一团,在毛巾里闻见她袖口淡淡的洗衣液味道。
那一刻,我莫名其妙地想:算了,名字土就土吧。
至少这个人类,好像真的挺想养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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