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你的白月光来索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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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白月光
主角
changdu
来源
小说叫做《沈先生,你的白月光来索命了》,是作者挺贵的牛的小说,主角为沈先生白月光。本书精彩片段:第一章:金丝雀的反咬金鼎奖颁奖典礼的后台走廊,空气里混杂着发胶、香水和汗水的味道,头顶的白炽灯管把人脸照得毫无死角,任何一个毛孔都无所遁形。这是娱乐圈最残酷的照明方式。没有滤镜,没有后期,靠的全是骨相和皮肤底子。温晚靠着走廊的墙壁站着,手里端着一杯已经凉透的美式咖啡,妆容极淡,淡到近乎素颜。走廊另一头的VIP化妆间门打开,宋清颜被一群人簇拥着走出来。她今晚刚刚加冕——最佳女主角,三十五岁迎来事业巅...
精彩试读
用搭在方向盘上的右手,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指尖。
他的指腹温暖而干燥,有薄薄的茧——不是写字留下的,是早年做体力活磨出来的。这个细节和他现在一身手工西装、限量座驾的形象格格不入,像一个被精心包装过的破绽。
绿灯亮了。他松开手,车子继续前行。
温晚盖好保温壶,靠在头枕上,侧头看他的脸。
明明暗暗的街灯从他脸上流过。他专注地看路,但眉眼之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放松——只有在她在场时才会有的那种放松。
他没有问她今晚为什么被堵,没有问她难不难过、委不委屈。沈寂从来不用语言表达关心。他会煮汤,会来接她,会在人潮里只用一个眼神找到她。
七年前他就是这样。
那一年她把他从墙角拉起来,他浑身是伤,像一只濒死的野狗。她给他上药,给他煮面,在他烧得神志不清的夜里守一整夜。他醒来后看着她,眼睛里的戒备和敌意一点一点褪去,最终变成了某种极其纯粹的、依赖的光。
“你会后悔的。”他在她第一次吻他的时候说。
她回答:“我不会。”
二十三岁那年她确实没有后悔过。
二十八岁的温晚闭上眼睛,把那口汤的余味压在舌根下,慢慢咽进去。
沈寂这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让她不得不反复提醒自己——
他是仇人。
车开进***核心区的一栋大厦地库。专属电梯直接升到顶楼。
沈寂的公寓占据了整层,近四百平的空间,装修极简冷淡——灰调的大理石地面,整面整面的落地玻璃,家具多是纯黑或纯白,唯一的暖色调是几盏铜质壁灯。
但角落里有一些格格不入的东西。
开放式厨房的中岛台上,摆着一个手工拉坯的陶杯,杯身歪歪扭扭,釉色不均——是她三年前在一个陶艺工作室随手做的。沙发旁的边几上有一幅尺寸很小的油画,画的是海滩日落,笔法稚拙得像美术系大一新生交的期末作业——也是她画的。书架上有几本书页翻卷的诗集,聂鲁达、辛波斯卡,都是她的书。
在这个像奢侈品样板间的房子里,她带来的那些廉价的、朴拙的、不够完美的东西,被他一件一件摆在了最显眼的地方。
沈寂脱了大衣,卷起衬衫袖子,走进厨房。
“坐着。”他说,“我热汤。”
他从冰箱里取出保鲜盒,里面装着她上次来的时候煮过的番茄排骨汤。他倒进小锅里,开中小火,用木勺轻轻搅动。他的动作很熟练——不是那种有钱人偶尔下厨玩票的生疏,而是真的会做、常做的那种熟练。
温晚坐在高脚凳上,看着他。中岛台隔在两人之间,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香味再次弥漫。他的衬衫袖口沾了一点番茄汁,是刚才倒汤时溅到的。他没有发现。
“你哪里学的?”她问。
“你喜欢,就学了。”
他说得很随意,没有抬头。
汤热好了。他用勺子撇去表面的浮油,试了试温度,然后盛进那只歪歪扭扭的陶杯里——他没用那些成套的德国骨瓷碗。
“尝尝。”
温晚接过杯子,两只手捧着,感受杯壁传来的温度。她低头喝了一口。这回比车上的保温壶版本更好喝,因为现热的,滚烫,香浓,番茄已经炖化了,排骨酥烂得轻轻一抿就脱骨。
“好喝。”她说。
沈寂似乎笑了一下。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锋利的线条会柔和下来,像冰川表面裂开一道温暖的缝隙。只不过这种变化很短暂,一闪而逝,不仔细看根本捕捉不到。
喝完汤,他洗碗,擦干手,然后走到沙发区。
“过来。”
温晚走过去。他从西装内袋掏出一个丝绒小盒。黑色的盒子,没有任何Logo,但看丝绒的质感和暗纹,是手工定制的。
盒子打开。
一枚古董戒指静静嵌在里面。
玫瑰金的戒托已经微微泛旧,带着上世纪初特有的温润质感。枕形切割的鸽血红宝石镶嵌在正中,大概有三克拉,颜色纯正得像凝固的鸽血,周围簇拥着一圈细密的碎钻。灯光落在宝石表面,折射出一片流动的暗红光芒,像被锁在石头里的一小汪酒液。
这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这是需要花时间、花渠道、花耐心去古董市场上一
他的指腹温暖而干燥,有薄薄的茧——不是写字留下的,是早年做体力活磨出来的。这个细节和他现在一身手工西装、限量座驾的形象格格不入,像一个被精心包装过的破绽。
绿灯亮了。他松开手,车子继续前行。
温晚盖好保温壶,靠在头枕上,侧头看他的脸。
明明暗暗的街灯从他脸上流过。他专注地看路,但眉眼之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放松——只有在她在场时才会有的那种放松。
他没有问她今晚为什么被堵,没有问她难不难过、委不委屈。沈寂从来不用语言表达关心。他会煮汤,会来接她,会在人潮里只用一个眼神找到她。
七年前他就是这样。
那一年她把他从墙角拉起来,他浑身是伤,像一只濒死的野狗。她给他上药,给他煮面,在他烧得神志不清的夜里守一整夜。他醒来后看着她,眼睛里的戒备和敌意一点一点褪去,最终变成了某种极其纯粹的、依赖的光。
“你会后悔的。”他在她第一次吻他的时候说。
她回答:“我不会。”
二十三岁那年她确实没有后悔过。
二十八岁的温晚闭上眼睛,把那口汤的余味压在舌根下,慢慢咽进去。
沈寂这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让她不得不反复提醒自己——
他是仇人。
车开进***核心区的一栋大厦地库。专属电梯直接升到顶楼。
沈寂的公寓占据了整层,近四百平的空间,装修极简冷淡——灰调的大理石地面,整面整面的落地玻璃,家具多是纯黑或纯白,唯一的暖色调是几盏铜质壁灯。
但角落里有一些格格不入的东西。
开放式厨房的中岛台上,摆着一个手工拉坯的陶杯,杯身歪歪扭扭,釉色不均——是她三年前在一个陶艺工作室随手做的。沙发旁的边几上有一幅尺寸很小的油画,画的是海滩日落,笔法稚拙得像美术系大一新生交的期末作业——也是她画的。书架上有几本书页翻卷的诗集,聂鲁达、辛波斯卡,都是她的书。
在这个像奢侈品样板间的房子里,她带来的那些廉价的、朴拙的、不够完美的东西,被他一件一件摆在了最显眼的地方。
沈寂脱了大衣,卷起衬衫袖子,走进厨房。
“坐着。”他说,“我热汤。”
他从冰箱里取出保鲜盒,里面装着她上次来的时候煮过的番茄排骨汤。他倒进小锅里,开中小火,用木勺轻轻搅动。他的动作很熟练——不是那种有钱人偶尔下厨玩票的生疏,而是真的会做、常做的那种熟练。
温晚坐在高脚凳上,看着他。中岛台隔在两人之间,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香味再次弥漫。他的衬衫袖口沾了一点番茄汁,是刚才倒汤时溅到的。他没有发现。
“你哪里学的?”她问。
“你喜欢,就学了。”
他说得很随意,没有抬头。
汤热好了。他用勺子撇去表面的浮油,试了试温度,然后盛进那只歪歪扭扭的陶杯里——他没用那些成套的德国骨瓷碗。
“尝尝。”
温晚接过杯子,两只手捧着,感受杯壁传来的温度。她低头喝了一口。这回比车上的保温壶版本更好喝,因为现热的,滚烫,香浓,番茄已经炖化了,排骨酥烂得轻轻一抿就脱骨。
“好喝。”她说。
沈寂似乎笑了一下。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锋利的线条会柔和下来,像冰川表面裂开一道温暖的缝隙。只不过这种变化很短暂,一闪而逝,不仔细看根本捕捉不到。
喝完汤,他洗碗,擦干手,然后走到沙发区。
“过来。”
温晚走过去。他从西装内袋掏出一个丝绒小盒。黑色的盒子,没有任何Logo,但看丝绒的质感和暗纹,是手工定制的。
盒子打开。
一枚古董戒指静静嵌在里面。
玫瑰金的戒托已经微微泛旧,带着上世纪初特有的温润质感。枕形切割的鸽血红宝石镶嵌在正中,大概有三克拉,颜色纯正得像凝固的鸽血,周围簇拥着一圈细密的碎钻。灯光落在宝石表面,折射出一片流动的暗红光芒,像被锁在石头里的一小汪酒液。
这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这是需要花时间、花渠道、花耐心去古董市场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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