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书名:我的客户要解约,对象是我自己  |  作者:荔枝安夏  |  更新:2026-05-12
终于开口,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认识这个人?”
我抬起眼睛,对上他暗红色的瞳孔。
“……这是我本人。”
我的声音比我预想的要平静得多。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指尖在发凉。
“曾用名。我七岁之前叫沈念念,后来改了。”
办公室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的滴答声。
陆夜渊没有惊讶。没有丝毫意外。就好像他等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
“哦。”他只是这么应了一声。
然后他微微向前倾身,那双眼睛终于开始有光了,像是深海里突然亮起的火焰。
“那就好办了。”他说,“沈念念,我要和你**初拥契约。”
我没有马上回答。
我把契约翻到第一页,从头再看了一遍。十五年前。乙方签名栏是“沈念念”,七岁的我的名字。但关键不是名字,是下面的身份信息——
乙方住址:临江市**街道老发电厂宿舍区3单元402。
我的确在临江市的电厂宿舍住到七岁。
乙方监护人签名:沈建国、李秀兰。
我父母的名字。
乙方血型:O型阴性血。熊猫血。确实是我的血型。
我真的签过这份契约。
但我完全不记得。
“陆先生,”我合上契约,推回桌面,“我有两个问题。”
“请说。”
“第一,我七岁时签的这份契约,我没有任何印象。根据《超自然契约法》第28条,契约一方在无意识或记忆缺失状态下订立的契约,**时可主张意思表示瑕疵。”
“第二,我是乙方本人,同时是你的**律师,这构成利益冲突。我无法**你的**申请。”
陆夜渊似乎早就知道我会这么说。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
信封很旧,泛黄,边角磨破了。上面用蜡笔写着几个大字——“给夜渊哥哥”。
“这是你七岁那年塞进我口袋的。”
他把信封推过来。
我抽出来,里面是一张格子纸,铅笔写的,笔迹和契约上一模一样。
“夜渊哥哥,念念永远不离开你。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下面画了两个小人,手拉手,还画了一颗歪歪扭扭的心。
我盯着那颗心看了很久。
“我没有理由拒绝你的**申请,”陆夜渊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因为你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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