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他曾说最爱我的眼睛  |  作者:笔名就选老登  |  更新:2026-05-15
眼睛都给了他的白月光。
可她得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
甚至连一句“谢谢”都没有。
**天,林知夏办了出院手续。她一个人走出医院大门,眼前的世界模糊一片,只能靠听觉和触觉辨别方向。
她站在医院门口,被秋天的风吹得直发抖。
手机响了,是陆司珩发来的消息:「梦琪恢复得不错,你的角膜很适配。」
没有问她好不好,没有问她需不需要人照顾。
林知夏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慢慢打出一行字:「陆司珩,我们离婚吧。」
消息发出去之后,很久都没有回复。
直到她坐上出租车,手机才震动了一下。她用手指摸索着屏幕,用仅存的余光看到了回复:
「随你。」
就两个字。
云淡风轻,像是在打发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林知夏把手机塞进口袋里,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她哭得无声无息,哭得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她好几次。
“姑娘,你没事吧?”司机小心翼翼地问。
“没事。”林知夏擦了擦眼泪,“师傅,去民政局。”
司机犹豫了一下:“你这个样子……”
“我认路。”林知夏笑了笑,笑容比哭还难看,“用耳朵认。”

离婚协议是陆司珩的律师拟的。
陆司珩没有出面,甚至连律师都是派助理送来的。协议上写得很清楚:陆司珩名下的两套房产、一辆车、以及三百万现金,全部归林知夏所有。
林知夏拿起笔,把财产分配那一栏全部划掉了。
“我什么都不要。”她对律师助理说,“我只要自由。”
律师助理愣住了:“林小姐,这可是价值两千万的财产,你确定——”
“确定。”林知夏说,“我不想和那个人有一分钱的关系。”
签完字的那一刻,她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碎了。
不是心疼,是一种更钝的、更沉的疼痛。像是被人挖走了心脏,然后塞进了一块冰冷的石头。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三年前刚结婚的时候,陆司珩曾经带她去**看樱花。她站在漫天飞舞的花瓣里,仰头问他:“陆司珩,你爱我吗?”
他看了她一眼,沉默了很久,最后说:“林知夏,你是我见过眼睛最好看的人。”
他说的是“眼睛最好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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