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爹还是狼王——但眼神变了。那是一种“可惜了”的眼神。一种“你以前有无限可能但现在没有了”的眼神。一种“我嘴上不说但你我心知肚明”的眼神。我不讨厌同情。我讨厌的是那种连恶意都懒得给的漠视。
成年礼之后第三个月,我被派去守边界。守边界在狼人社会里是什么活儿?就是最底层的巡逻任务。站岗放哨,无聊透顶,住在边境的破木屋里,一个月回不了一次城堡。干这活儿的通常是没有家族**的庶裔,或者是犯了错被踢出来反省的人。狼王的女儿被派去守边界,这件事本身就等于整个狼群最体面的放逐。没有人明说。但意思很清楚:在家族核心圈里,你没什么用。不如去边境,省得待在城堡里让大家都不自在。
我没有任何怨言就接了调令。不是因为认命,是因为我不想在城堡里多看那些眼神哪怕一天。守边界有个好处:清静。跟我轮班的是一个叫埃里克的年轻狼人,话不多,但意外的友善。头一个月他没问我任何关于成年礼的事——这在狼人族群里几乎是奇迹。狼人的八卦文化比人类还发达,一个人出了丑,三天之内能从王廷传到边境再传回来。埃里克愣是一个字没提。
直到有一天半夜,月亮特别圆,我们坐在木屋外面烤肉吃。他忽然说了一句:“其实我觉得无狼也没什么。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这句话的人。”他往嘴里塞了块肉,嚼了半天才接话:“我自己是庶裔,十六岁才觉醒。觉醒完了也不强。但我后来发现,别人尊重不尊重你,跟你有没有狼形没关系。跟你做了什么有关系。那你觉得我做了什么?你成年礼那天,在月光下站了整整一刻钟没掉一滴眼泪。两三百号人盯着你,你昂着头走回去的。”他把烤肉翻了个面,“我那时候就觉得——这个人,就算没有狼形,也不会是个废物。”我没接话。不是不想接,是嗓子突然有点堵。
那天晚上月亮很亮。边境的风从森林那边吹过来,带着松脂和湿土的味儿。我坐在火堆边上,忽然觉得这地方也没那么差。
2 边境狼族的逼婚
在边境待到第三个月的时候,不速之客来了。这人叫马库斯·洛恩。洛恩家族是边境地区的地头蛇,势力不算顶尖,但很嚣张。边境离王廷远,他们在这里几乎是半自治状态——私自圈地、藏匿逃犯、甚至有人说他们私下跟血族做过交易。当然,没证据。马库斯是洛恩家的长子,一个从头到脚写着“我很有自信”的家伙。
他第一次见到我是在边境木屋外面——我当时正蹲在地上烤土豆,袖子撸到胳膊肘,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脸上蹭了道炭灰,怎么看都只是个普通的值守小兵。他骑着马从旁边经过,低头看了我一眼,一个字没说,骑马走了。第二天,他又来了。这次带了一队随从,站得整整齐齐。我按规矩问:“洛恩少爷,有什么公务?”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这次打量得比昨天仔细多了,仔细到让人不舒服。然后他忽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一种“我发现了什么好东西”的得意。“格雷厄姆家的小姐,”他说,“在边境守了三个月,不闷吗?这是我的职责。职责。”他重复了一遍,点点头,压低声音,“我听说,你在族内过得不好。无狼的标签,不好背吧?”我攥紧了手里的烤叉。马库斯的笑容没停。他往前迈了一步,身后的随从也跟着往前迈了一步。
边境的夜晚很暗,火把把他的脸照得一半明一半暗,他明的那半张脸在笑,暗的那半张脸什么表情都看不清。“我有个提议,”他说,“洛恩家族需要格雷厄姆的血脉来提升话语权。你需要一个愿意接纳你的家族。这门婚事,对你来说不亏。你在王廷混不下去了,在这里——你会得到尊重。当然,代价是,”他顿了顿,“婚后你需要在洛恩领地定居。永远。”永远。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很轻,像是在说“明天气温会降两度”。
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是在拿“无狼”当砍价**。他知道我在王廷待不下去,知道我被成年礼的失败钉在了废物的标签上。他觉得我走
成年礼之后第三个月,我被派去守边界。守边界在狼人社会里是什么活儿?就是最底层的巡逻任务。站岗放哨,无聊透顶,住在边境的破木屋里,一个月回不了一次城堡。干这活儿的通常是没有家族**的庶裔,或者是犯了错被踢出来反省的人。狼王的女儿被派去守边界,这件事本身就等于整个狼群最体面的放逐。没有人明说。但意思很清楚:在家族核心圈里,你没什么用。不如去边境,省得待在城堡里让大家都不自在。
我没有任何怨言就接了调令。不是因为认命,是因为我不想在城堡里多看那些眼神哪怕一天。守边界有个好处:清静。跟我轮班的是一个叫埃里克的年轻狼人,话不多,但意外的友善。头一个月他没问我任何关于成年礼的事——这在狼人族群里几乎是奇迹。狼人的八卦文化比人类还发达,一个人出了丑,三天之内能从王廷传到边境再传回来。埃里克愣是一个字没提。
直到有一天半夜,月亮特别圆,我们坐在木屋外面烤肉吃。他忽然说了一句:“其实我觉得无狼也没什么。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这句话的人。”他往嘴里塞了块肉,嚼了半天才接话:“我自己是庶裔,十六岁才觉醒。觉醒完了也不强。但我后来发现,别人尊重不尊重你,跟你有没有狼形没关系。跟你做了什么有关系。那你觉得我做了什么?你成年礼那天,在月光下站了整整一刻钟没掉一滴眼泪。两三百号人盯着你,你昂着头走回去的。”他把烤肉翻了个面,“我那时候就觉得——这个人,就算没有狼形,也不会是个废物。”我没接话。不是不想接,是嗓子突然有点堵。
那天晚上月亮很亮。边境的风从森林那边吹过来,带着松脂和湿土的味儿。我坐在火堆边上,忽然觉得这地方也没那么差。
2 边境狼族的逼婚
在边境待到第三个月的时候,不速之客来了。这人叫马库斯·洛恩。洛恩家族是边境地区的地头蛇,势力不算顶尖,但很嚣张。边境离王廷远,他们在这里几乎是半自治状态——私自圈地、藏匿逃犯、甚至有人说他们私下跟血族做过交易。当然,没证据。马库斯是洛恩家的长子,一个从头到脚写着“我很有自信”的家伙。
他第一次见到我是在边境木屋外面——我当时正蹲在地上烤土豆,袖子撸到胳膊肘,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脸上蹭了道炭灰,怎么看都只是个普通的值守小兵。他骑着马从旁边经过,低头看了我一眼,一个字没说,骑马走了。第二天,他又来了。这次带了一队随从,站得整整齐齐。我按规矩问:“洛恩少爷,有什么公务?”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这次打量得比昨天仔细多了,仔细到让人不舒服。然后他忽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一种“我发现了什么好东西”的得意。“格雷厄姆家的小姐,”他说,“在边境守了三个月,不闷吗?这是我的职责。职责。”他重复了一遍,点点头,压低声音,“我听说,你在族内过得不好。无狼的标签,不好背吧?”我攥紧了手里的烤叉。马库斯的笑容没停。他往前迈了一步,身后的随从也跟着往前迈了一步。
边境的夜晚很暗,火把把他的脸照得一半明一半暗,他明的那半张脸在笑,暗的那半张脸什么表情都看不清。“我有个提议,”他说,“洛恩家族需要格雷厄姆的血脉来提升话语权。你需要一个愿意接纳你的家族。这门婚事,对你来说不亏。你在王廷混不下去了,在这里——你会得到尊重。当然,代价是,”他顿了顿,“婚后你需要在洛恩领地定居。永远。”永远。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很轻,像是在说“明天气温会降两度”。
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是在拿“无狼”当砍价**。他知道我在王廷待不下去,知道我被成年礼的失败钉在了废物的标签上。他觉得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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