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假装破产逼我卖掉婚前大平层,全家身败名裂  |  作者:笔下逐长风  |  更新:2026-05-15
销售总监。
管着三百人的团队,每年经手的合同金额过十亿。
谈判桌上,我从没输过。
但在自己家里,我输得干干净净。
我打开浏览器,输入"周雨桐"三个字。
搜索结果第一条,是一个房产中介的朋友圈截图。
配图是我的大平层。
文案写着:"恭喜周小姐喜提市中心豪宅,乔迁宴定在下周六,届时欢迎各位好友莅临!"
乔迁宴。
她住进了我的房子,还要办乔迁宴。
我盯着屏幕,忽然笑了一下。
然后我点开了那份过户合同的电子扫描件。
第二章
第二天一早,我拨通了一个电话。
"陈律师,我需要你帮我查一份合同。"
陈明辉是我大学同学,现在是本市最大律所的合伙人。
"什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我一个月前签的。"
"你那套大平层?"他声音里带了点意外,"出了什么问题?"
"你先看看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金那一栏。"
我把扫描件发过去。
三分钟后,陈明辉回了电话。
"苏念,这份合同是谁拟的?"
"林浩找的人。"
"你签之前看过吗?"
"看过。"
"那你注意到第十七条了吗?"
我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连带赔偿条款?"
"对。"陈明辉的声音变得严肃,"这份合同写的是买卖,不是代持。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你是把房子卖给了周雨桐。价格是市场价的三折。"
"我知道。"
"你知道?"他顿了一下,"那你还签?"
"陈律师,你再仔细看看第十七条的完整内容。"
电话那头沉默了十几秒。
然后陈明辉倒吸一口凉气。
"苏念,这个条款……是你加的?"
我没说话。
"买方若在合同签署后十二个月内,将该房产用于非自住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转售、抵押、借予第三方使用、举办商业性质活动,则视为根本违约。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产评估价三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连带赔偿责任。"
陈明辉念完,声音都变了。
"三倍违约金?你那套房现在市价少说一千二百万,三倍就是三千六百万。苏念,你这是……"
"她下周六办乔迁宴。"我说。
"商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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