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婚礼那天,所有人都说我命好。
顾衍之站在红毯尽头,西装笔挺,眉眼温柔。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件易碎的瓷器,小心翼翼,捧在掌心都怕化了。伴娘在我耳边小声说:“林笙,你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吧?”
我笑了笑,没说话。
其实我想告诉他们,我没有上辈子。我连上个星期的记忆都没有。
我的失忆症很奇怪,不是那种彻底忘记一切的失忆。我记得怎么说中文,记得怎么化妆,记得林俊杰的歌词,记得川菜比粤菜咸。但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父母长什么样,不记得为什么衣橱里全是同一款式的白裙子,不记得为什么深夜醒来时,枕头上总有泪渍。
顾衍之说那是创伤后应激障碍。
他说我是他的未婚妻,三年前出了车祸,大脑受损,失去了大部分记忆。他说我昏迷了整整一年,醒来后谁也不认识,连他都忘了。他说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可以重新相爱。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平缓得像在念病例报告,眼神却炽热得要把我烧穿。
我被那种眼神烫了一下,又迅速忽略了。
因为他是顾衍之。A城最年轻的脑外科主任,全院女护士的梦中**,社交媒体上票选的“最想嫁的钻石王老五”第一名。这样的人,怎么会需要骗我呢?
何况他对我真的很好。
他记得我对百合花过敏,从不让家里出现任何百合。他知道我喝咖啡不加糖,每天晚上准时给我泡一杯温度刚好的热牛奶。他甚至在床头柜上放了一本《如何照顾失忆伴侣》,书页都被翻卷了边。
那样的好,好到不真实。
好到我曾经以为,那就是爱情。
婚后第三十三天,我终于见到了自己婚前的样子。
不是通过照片——顾衍之说车祸毁了我们所有的相册。也不是通过视频——他说以前的手机在事故中碎成了渣。
是通过一条裙子。
那天顾衍之临时被叫回医院做手术,出门时忘了关**室的门。我本来不想进去的,但风从窗户灌进来,把那条裙子吹得轻轻晃动,像一只手在对我招手。
裙子是红色的。
不是那种喜庆的正红,是那种暗沉的、近乎发黑的深红,像凝固了很久的血。领口开得很低,腰间收得很紧,裙摆却大得夸张,活像一朵盛放的曼珠沙华。
我伸手摸了摸面料,指尖传来一阵凉意。
不,不对。
不是因为面料凉。
是因为那条裙子湿的。
潮湿、冰冷,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
我把裙子拽下来,发现底下压着一个鞋盒。盒子很旧了,边角都磨白了,胶带上印着**银行的logo。我打开它,里面没有鞋,只有一本日记。
日记的封面是暗红色的,和那条裙子差不多颜色。没有署名,没有日期,第一页写着四个字——
“我叫林笙。”
是我的字迹。
我认得出来。因为顾衍之让我练过字帖,说是为了帮助恢复手部肌肉记忆。可我的字和字帖上一点都不像,反而和这本日记里的字迹一模一样。
我心跳加速,翻到第二页。
“如果有人看到这本日记,说明我死了。”
“而杀我的那个人,一定还假装很爱我。”
我的手指开始发抖。
“我叫林笙,今年二十六岁。我有一个未婚夫,他叫顾衍之。”
“所有人都说他很爱我。他确实很爱我。他爱我爱到要把我关起来,爱我爱到不许我和任何男人说话,爱我爱到在我的手机里装定位,爱我爱到把我的***和护照锁进保险柜。”
“他爱我爱到,我不得不逃。”
“昨天是我第五次尝试逃跑。我买了去昆明的机票,打算先飞到云南,再转大巴去边境。可他找到了我。我不知道他怎么找到的,也许是手机,也许是我的信用卡消费记录。”
“他把我带回家,没有打我,没有骂我。他只是把那个房间打开了。”
“那个房间在地下室,以前是个酒窖。他把里面清空了,只放了一张床。他说,等我学会听话,就让我出来。”
“我被关了整整十二个小时。”
“没有灯,没有声音,没有时间。黑暗像潮水一样把我淹没,我感觉自己在一点一点消失。我开始尖叫,开始哭,开始求他放我出去。我说我错
顾衍之站在红毯尽头,西装笔挺,眉眼温柔。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件易碎的瓷器,小心翼翼,捧在掌心都怕化了。伴娘在我耳边小声说:“林笙,你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吧?”
我笑了笑,没说话。
其实我想告诉他们,我没有上辈子。我连上个星期的记忆都没有。
我的失忆症很奇怪,不是那种彻底忘记一切的失忆。我记得怎么说中文,记得怎么化妆,记得林俊杰的歌词,记得川菜比粤菜咸。但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父母长什么样,不记得为什么衣橱里全是同一款式的白裙子,不记得为什么深夜醒来时,枕头上总有泪渍。
顾衍之说那是创伤后应激障碍。
他说我是他的未婚妻,三年前出了车祸,大脑受损,失去了大部分记忆。他说我昏迷了整整一年,醒来后谁也不认识,连他都忘了。他说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可以重新相爱。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平缓得像在念病例报告,眼神却炽热得要把我烧穿。
我被那种眼神烫了一下,又迅速忽略了。
因为他是顾衍之。A城最年轻的脑外科主任,全院女护士的梦中**,社交媒体上票选的“最想嫁的钻石王老五”第一名。这样的人,怎么会需要骗我呢?
何况他对我真的很好。
他记得我对百合花过敏,从不让家里出现任何百合。他知道我喝咖啡不加糖,每天晚上准时给我泡一杯温度刚好的热牛奶。他甚至在床头柜上放了一本《如何照顾失忆伴侣》,书页都被翻卷了边。
那样的好,好到不真实。
好到我曾经以为,那就是爱情。
婚后第三十三天,我终于见到了自己婚前的样子。
不是通过照片——顾衍之说车祸毁了我们所有的相册。也不是通过视频——他说以前的手机在事故中碎成了渣。
是通过一条裙子。
那天顾衍之临时被叫回医院做手术,出门时忘了关**室的门。我本来不想进去的,但风从窗户灌进来,把那条裙子吹得轻轻晃动,像一只手在对我招手。
裙子是红色的。
不是那种喜庆的正红,是那种暗沉的、近乎发黑的深红,像凝固了很久的血。领口开得很低,腰间收得很紧,裙摆却大得夸张,活像一朵盛放的曼珠沙华。
我伸手摸了摸面料,指尖传来一阵凉意。
不,不对。
不是因为面料凉。
是因为那条裙子湿的。
潮湿、冰冷,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
我把裙子拽下来,发现底下压着一个鞋盒。盒子很旧了,边角都磨白了,胶带上印着**银行的logo。我打开它,里面没有鞋,只有一本日记。
日记的封面是暗红色的,和那条裙子差不多颜色。没有署名,没有日期,第一页写着四个字——
“我叫林笙。”
是我的字迹。
我认得出来。因为顾衍之让我练过字帖,说是为了帮助恢复手部肌肉记忆。可我的字和字帖上一点都不像,反而和这本日记里的字迹一模一样。
我心跳加速,翻到第二页。
“如果有人看到这本日记,说明我死了。”
“而杀我的那个人,一定还假装很爱我。”
我的手指开始发抖。
“我叫林笙,今年二十六岁。我有一个未婚夫,他叫顾衍之。”
“所有人都说他很爱我。他确实很爱我。他爱我爱到要把我关起来,爱我爱到不许我和任何男人说话,爱我爱到在我的手机里装定位,爱我爱到把我的***和护照锁进保险柜。”
“他爱我爱到,我不得不逃。”
“昨天是我第五次尝试逃跑。我买了去昆明的机票,打算先飞到云南,再转大巴去边境。可他找到了我。我不知道他怎么找到的,也许是手机,也许是我的信用卡消费记录。”
“他把我带回家,没有打我,没有骂我。他只是把那个房间打开了。”
“那个房间在地下室,以前是个酒窖。他把里面清空了,只放了一张床。他说,等我学会听话,就让我出来。”
“我被关了整整十二个小时。”
“没有灯,没有声音,没有时间。黑暗像潮水一样把我淹没,我感觉自己在一点一点消失。我开始尖叫,开始哭,开始求他放我出去。我说我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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