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00年,对付渣爹保护妈
车祸2------------------------------------------?这个故事我听我姥姥讲过不下二十遍,每一遍都像是在听一个精心编织的童话,只不过童话的结局不是“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是家破人亡。,吴莱二十二岁,从农村来到南城,在一家小饭馆当帮厨。他长得确实不错,一米七八的个头,浓眉大眼,笑起来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一种憨厚又机灵的气质。用我姥姥的话说:“这小伙子,一看就是个能吃苦的。” ,那时候二十三岁,在都城纺织厂上班,周末会在姥爷的饭店里帮忙。她长得像我妈——也就是我姥姥——圆脸盘,大眼睛,皮肤白净,性格温温柔柔的,是那种让人一看就想保护的女孩子。?据他自己后来跟我姥姥讲,是有一次他送外卖到徐记饭店,看见我妈在柜台后面数钱,数错了,多找了客人钱,他好心提醒了一句。“我当时就想,这姑娘真老实,以后肯定被人骗。”吴莱笑着说,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现在想来,简直是他整个人设的浓缩版——“老实人被欺负”,然后他来“保护”。多么完美的剧本。,是接下来那整整三百六十五天的追求。,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吴莱后来无数次在亲戚面前吹嘘这件事:“追徐蕾,我足足追了一年!一天一朵花!三百六十五朵!你们谁做得到?”,是一朵路边摘的野花,用草绳扎了个蝴蝶结,放在徐记饭店的柜台上。我妈以为是客人落下的,没在意。,是一朵菜市场买的雏菊,插在一个矿泉水瓶里,瓶身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徐蕾,你好。”,是一枝玫瑰,花店里买的,用塑料纸包着,上面附了一张纸条:“第三十天。你什么时候才能记住我?”。“一个男人,天天来送花,又不正经表白,这是唱哪出?”她跟我姥爷嘀咕。:“人家小伙子有心,你倒挑三拣四的。”。因为吴莱每次来送花,都会顺便帮忙干点活——搬箱子、擦桌子、倒垃圾,手脚麻利,嘴也甜,“叔姨”叫得亲热。有一次厨房的下水道堵了,吴莱二话不说撸起袖子就掏,掏完了一身脏水,还笑着说:“叔,您这管子老化了,改天我帮您换根新的。”,逢人就说:“小吴这孩子,实诚!”
第一百天,吴莱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站在徐记饭店门口,正式跟我妈表白:“徐蕾,我喜欢你。我知道我配不**,你家开饭店的,我只是个帮厨。但我能吃苦,我会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
我妈脸红了。她是个单纯的姑娘,从小被姥爷姥姥保护得好好的,没谈过恋爱,没见过这种阵仗。一百天的花,一百天的殷勤,一百天的温柔攻势,她扛不住了。
但她没有立刻答应。她说:“我再想想。”
吴莱没有催她。他只是继续送花,继续帮忙,继续扮演那个“老实肯干、痴心一片”的农村小伙。
第二百天,他送了一串手工叠的纸鹤,九十九只,每一只翅膀上都写着一句话——“今天是喜欢徐蕾的第200天想带你去吃城南的牛肉面你笑起来真好看”——字迹歪歪扭扭的,像个小学生写的,但正是这种笨拙感,让我妈觉得他是真心的。
第三百天,吴莱做了一件大事。他在徐记饭店门口摆了一圈蜡烛,中间用花瓣拼了一个心形,自己抱着吉他弹唱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不会弹吉他,是现学的,弹得磕磕巴巴,唱得也跑调,但那股认真劲儿,把半条街的人都感动了。
我姥爷站在二楼窗户后面,看了半天,回头跟我姥姥说:“行了,这小伙子行。把闺女嫁给他吧。”
我姥姥还是犹豫:“再看看吧,这才不到一年——”
“一年还不行?有几个男人能坚持一年的?”我姥爷一拍大腿,“我看人不会错的,小吴是个好孩子。”
三百六十五天。最后一天,吴莱单膝跪地,举着一枚银戒指——他攒了三个月的工资买的,不贵,但那点心意在当时看来比什么都重——说:“徐蕾,嫁给我吧。我说到做到,一辈子对你好。”
我妈哭了,点头了。
婚礼在都城大酒店办的,摆了二十桌。吴莱那边的亲戚来了两桌——**妈**和叶蛮,还有几个叔伯姑姨。叶蛮那天穿了一身崭新的红衣裳,笑得合不拢嘴,但眼神里有一种我说不清的东西。后来我长大了才明白,那叫“得逞”。
**全程话不多,敬酒的时候举着杯子,跟我姥爷碰了一下,说了一句:“亲家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
这家人,后来把我姥爷、我姥姥、我妈,一个一个,都吃干抹净,连骨头渣子都没吐。
第一百天,吴莱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站在徐记饭店门口,正式跟我妈表白:“徐蕾,我喜欢你。我知道我配不**,你家开饭店的,我只是个帮厨。但我能吃苦,我会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
我妈脸红了。她是个单纯的姑娘,从小被姥爷姥姥保护得好好的,没谈过恋爱,没见过这种阵仗。一百天的花,一百天的殷勤,一百天的温柔攻势,她扛不住了。
但她没有立刻答应。她说:“我再想想。”
吴莱没有催她。他只是继续送花,继续帮忙,继续扮演那个“老实肯干、痴心一片”的农村小伙。
第二百天,他送了一串手工叠的纸鹤,九十九只,每一只翅膀上都写着一句话——“今天是喜欢徐蕾的第200天想带你去吃城南的牛肉面你笑起来真好看”——字迹歪歪扭扭的,像个小学生写的,但正是这种笨拙感,让我妈觉得他是真心的。
第三百天,吴莱做了一件大事。他在徐记饭店门口摆了一圈蜡烛,中间用花瓣拼了一个心形,自己抱着吉他弹唱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不会弹吉他,是现学的,弹得磕磕巴巴,唱得也跑调,但那股认真劲儿,把半条街的人都感动了。
我姥爷站在二楼窗户后面,看了半天,回头跟我姥姥说:“行了,这小伙子行。把闺女嫁给他吧。”
我姥姥还是犹豫:“再看看吧,这才不到一年——”
“一年还不行?有几个男人能坚持一年的?”我姥爷一拍大腿,“我看人不会错的,小吴是个好孩子。”
三百六十五天。最后一天,吴莱单膝跪地,举着一枚银戒指——他攒了三个月的工资买的,不贵,但那点心意在当时看来比什么都重——说:“徐蕾,嫁给我吧。我说到做到,一辈子对你好。”
我妈哭了,点头了。
婚礼在都城大酒店办的,摆了二十桌。吴莱那边的亲戚来了两桌——**妈**和叶蛮,还有几个叔伯姑姨。叶蛮那天穿了一身崭新的红衣裳,笑得合不拢嘴,但眼神里有一种我说不清的东西。后来我长大了才明白,那叫“得逞”。
**全程话不多,敬酒的时候举着杯子,跟我姥爷碰了一下,说了一句:“亲家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
这家人,后来把我姥爷、我姥姥、我妈,一个一个,都吃干抹净,连骨头渣子都没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