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我成五姓赘婿
一首诗,换来首富家的饭票------------------------------------------ 一首诗,换来首富家的饭票,天还没亮透,小竹就蹲在院子里烧水,一边烧一边往门口张望,活像一只竖着耳朵的兔子。“少爷,你说郑家真的会派马车来吗?”小竹第三次问这个问题。。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前身总共就那么几件能穿出门的衣服——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色长衫,袖口磨出了毛边;还有一件稍微体面点的蓝色直裰,但肩线处打了两个不太显眼的补丁。。“为什么挑旧的?”小竹很是不解,“少爷,咱们去的是郑家!江南首富!你穿打补丁的衣服去,会不会……会不会让人瞧不起?”叶青云接上话,对着镜子把头发束好,只用一根素色布带随意扎了个马尾,留了两缕碎发垂在额前,“小竹,记住了——穿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穿衣服的人。”,张开双臂展示了一下:“怎么样?少爷我这颜值,就算披个麻袋也是谪仙下凡。”,张了张嘴,愣是没找出反驳的词。。,可少爷往那儿一站,就是比那些穿金戴银的公子哥还像个人物。尤其是少爷那双眼睛——从前总觉得少爷眼里只有书卷和愁苦,可现在却像是换了个人,眼睛里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光。“别发呆了,水烧开了自己去喝碗热水暖暖胃,今天有得忙。”叶青云拍了拍小竹的脑袋,走到院子里做起了简单的拉伸。,虽然现在的身体底子太差,但慢慢来总能调养回来。在这个没有医保的封建王朝,好身体是**的本钱。,巷口就传来了马蹄声。。
是四匹马。
小竹冲到门口,差点把门板撞下来:“少爷少爷少爷!来、来了!”
叶青云走到门口,看到一辆黑檀木马车停在巷口,车厢上刻着郑家的族徽——一只展翅的鸿雁。拉车的是两匹毛色油亮的黑色骏马,马车两旁各有一名骑着**护卫,腰间挎着刀,目光精悍。
阵仗不小。
郑安从马车上下来,今天换了一身墨绿色锦袍,更显精神矍铄。他一见叶青云便拱手笑道:“叶公子,老朽来得冒昧,不知公子可曾用过早膳?老朽在车上备了些点心,公子若不嫌弃,可以在车上用一些。”
“郑管家太客气了。”叶青云还礼,动作行云流水,完全不像个落魄书生,倒像是哪家王孙在接待客人。
郑安眼中又闪过一丝赞赏。
两人寒暄几句,叶青云便带着小竹上了马车。车厢内部宽敞得惊人,座位上铺着软垫,中间摆着一个小几,几上放着食盒和茶具。食盒打开,里面是六样精致的点心,有些叶青云在前世见过,有些明显是这个朝代的独有吃食。
小竹坐在角落里,拘谨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叶青云倒是一点不客气,拿起一块桂花糕就吃了起来,边吃边掀开车帘往外看:“郑管家,咱们现在是去哪儿?郑府我记得是在城东吧?”
“公子好记性。”郑安坐在对面的小凳上,姿态恭谨但不卑微,“不过小姐吩咐了,今日不在郑府见公子。”
“哦?”叶青云手一顿。
“小姐说,郑府人多眼杂,怕扰了公子的清净。所以让老朽请公子去城外的别苑——碧波小筑。”
碧波小筑。
叶青云把这个名字在心里转了一圈。
清净。
别苑。
不惊动府里的人。
这位郑家小姐,不是一般的谨慎啊。
叶青云笑了笑,继续吃点心:“那就去碧波小筑。”
马车驶过京城的街道,叶青云透过车帘的缝隙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
苏州城。大炎皇朝仅次于京城的第二大城,运河贯通南北,四通八达。商业极度繁荣,街上店铺林立,行人摩肩接踵。偶尔能看到金发碧眼的西域商人牵着骆驼经过,引来路人纷纷侧目。
这座城市比叶青云想象的还要繁华。
而在这座繁华城市的最深处,三大商帮、五大家族、**官署、地方驻军,多方势力犬牙交错,构成了一张巨大而复杂的关系网。
郑家,就是这张网里最大的鱼之一。
叶青云放下车帘,闭目养神。
半个时辰后,马车驶出城门,又在郊野的石板路上行了约莫一刻钟,终于停在了一座临湖的庄园前。
“公子,到了。”郑安率先下车,为叶青云撩起车帘。
叶青云下车的一瞬间,只觉一股带着水汽的清风扑面而来,入眼的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面,湖畔杨柳依依,一座精巧的园林式别苑依水而建。白墙黛瓦,曲径通幽,门前种着两棵合抱粗的梧桐树,树荫下站着四个丫鬟,齐齐朝叶青云施了一礼:
“见过叶公子。”
丫鬟们的衣料都比叶青云身上的好。
小竹缩在叶青云身后,小声说:“少爷,这地方……比咱们以前老宅还气派。”
叶青云“嗯”了一声,面上不动声色。
他在前世见过太多比这更奢华的豪宅,但这不代表他不识货——光是门前那两棵梧桐,树干上的树瘤形态就能看出起码三百年树龄。这种古树,放到现代就是天价,搁在封建王朝更不是普通有钱人敢种的——梧桐招凤,这是暗示家里出过皇后或皇妃才有资格种的树。
郑家,比他想象的还要深不可测。
“叶公子,里面请。”郑安引着叶青云往里走。
穿过月亮门,走过九曲回廊,路过假山流水,叶青云被带到了一座临湖的水榭里。水榭四面垂着轻纱,随风飘动,隐约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坐了一个人。
是个女人。
“小姐,叶公子到了。”郑安在水榭外停步,躬身禀报。
“有劳郑叔了,请叶公子进来吧。”
声音从水榭里传出来,清润如玉珠落盘,但语调里带着一丝不经意的慵懒,像是刚午睡醒来的猫。
叶青云挑了挑眉。
他前世阅人无数,光听一个人的声音就能判断出三分性格。这个声音的主人——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郑安替他掀开纱帘,叶青云迈步进去。
水榭里摆着一张紫檀木的长桌,桌上放着一壶茶、两只茶杯、几碟干果。桌后坐着一个约莫十八九岁的女子,正侧着身子看向湖面,听到脚步声才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叶青云的第一反应是——
得,又是个顶级美女。
那女子生着一张鹅蛋脸,眉如远山,目若秋水,鼻梁挺直,嘴唇饱满而不失秀气。她梳着未出阁少女的发髻,鬓边簪了一支简单的碧玉簪,身穿一袭水蓝色的罗裙,领口绣着白色的兰花纹。
但最让叶青云注意的是她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少女该有的天真烂漫,反而带着一种历经世事的精明和老练。这双眼睛此刻正上下打量着叶青云,就像在估价一件商品。
“叶公子。”女子起身,盈盈一礼,“小女子郑明珠,久闻公子大名,今日得见,果然……人如其诗。”
她说“人如其诗”的时候,目光在叶青云的脸上多停留了一息。
叶青云回礼:“郑小姐谬赞了,在下一个落魄书生,当不起‘大名’二字。”
“公子谦虚了。”郑明珠示意叶青云入座,亲手为他斟了一杯茶,“光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两句,就足以让公子的名字传遍苏州。不出一月,整个江南都会知道这首诗。”
她顿了顿,抬眼看向叶青云,嘴角弯起一个弧度:
“包括那些原本瞧不上公子的人。”
这话听着是在夸他,但叶青云总觉得话里有话。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香清雅,回甘悠长,是极品的碧螺春。这一壶茶的价值,差不多相当于他现在的全部身家。
“郑小姐,”叶青云放下茶杯,开门见山,“您请我来,不会只是为了品茶吧?”
郑明珠的笑容更深了。
“叶公子果然是爽快人。”她从袖中取出一张纸,展平放在桌上,“那小女子就直说了——我想请公子为我郑家写一首诗。”
叶青云看向那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
“郑家商号总号重装开业,需贺诗一首。”
还以为是多大事,原来是要一首开业贺诗。
叶青云心里有数了。郑家是江南首富,商号遍布天下,总号重装开业,必定大宴宾客,需要一首有分量的贺诗来彰显格调。找翰林院的大儒太贵而且人家不一定愿意给商人写诗,找普通书生又怕水平不够撑不住场面。
正好这时候,他在巷子里念了两句纳兰性德,被郑安听到了。
于是郑家小姐灵机一动——不如找这个落魄才子来写,要是写得好,那就是花小钱办大事;要是写得不好,也无伤大雅。
打的一手好算盘。
“写诗可以。”叶青云也不扭捏,“不过,在下想知道,郑小姐打算出什么价?”
郑明珠竖起三根手指。
叶青云猜:“三十两?”
郑明珠摇头。
“三百两?”
郑明珠还是摇头。
“三千两?”
“是三千两黄金。”郑明珠一字一顿,“只要诗能让我满意。”
小竹在旁边直接把端着的茶壶摔了。
郑安眼疾手快,一把接住茶壶,才没让壶碎茶洒。但他自己的手也在抖——三千两黄金!这价格够买下小半个苏州城的铺子了!
叶青云也愣了一下,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
三千两黄金不是小数目,郑明珠开出这个价,说明她要的不是一首普通的贺诗,而是一首能够代表郑家、流传后世的名篇。
这个价,买的是一个商号的文化底蕴。
“条件呢?”叶青云问。
郑明珠眼中闪过一丝赞许——这个落魄书生不但没有被天价砸晕,反而第一反应是问条件,这份冷静让她更加确定自己没有找错人。
“条件有三。”郑明珠说。
“第一,这首诗必须配得上‘江南第一商号’的牌面,要让当天所有来贺的宾客心服口服,尤其是要让京城来的几位大人物认为——郑家不只是会做生意。”
“第二,这首诗必须署名叶青云,并且由公子亲笔题写,届时会刻成匾额,挂在总号正堂之上。”
“第三……”郑明珠停顿了一下,目光变得锐利,“诗成之后,公子要在开业大典上当众吟诵。”
三个条件,每一个都有深意。
第一条要求诗的质量,这是最基本的。
第二条要求署名——这是要把叶青云和郑家绑在一起,让所有人都知道这首诗是叶青云写的。一旦诗作流传开来,叶青云的名声就会和郑家牢牢绑定,一荣俱荣。
第三条更狠——当众吟诵。这意味着叶青云必须亲自站到台前,成为郑家的代言人,而且是当着京城来人的面。
这个郑明珠,从头到尾都不是在买一首诗,而是在买他这个人。
她想把叶青云变成郑家的门客,或者说,赘婿。
叶青云想到这里,突然笑了。
“郑小姐,”他把玩着茶杯,“你说的这三个条件,我都可以答应。不过——”
他话锋一转:“三千两黄金,我不要。”
郑明珠蹙眉:“公子嫌少?”
“不,”叶青云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直视郑明珠的双眼,“我要你家小姐手里另一件东西。”
郑明珠和郑安同时色变。
水榭里的气氛一下子紧绷起来。
“叶公子,”郑明珠的声音冷了一度,“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叶青云靠在椅背上,姿态闲适得像是在自己家里:“郑小姐,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开三千两黄金买一首诗,表面上是买诗,实际上是想买我这个人。既然郑小姐想买人,那我总得看看买家出得起什么价。”
他竖起一根手指:
“我不要金子,我要一个身份。”
“什么身份?”
“郑家赘婿。”叶青云笑眯眯地说出了这四个字。
水榭里安静得能听见湖面上的风声。
郑安脸色剧变,正要开口呵斥,郑明珠却抬手制止了他。
她看着叶青云,目**杂:“叶公子,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啊,我想当你家赘婿。”叶青云说得云淡风轻,“当然,我说的是‘当赘婿’,不是‘当**’。我可以给郑家写诗、站台、撑场面,用我的才华为郑家博取名声。但相应的——我要分郑家商号一成的干股。”
“一成的干股?!”郑安终于忍不住了,“叶公子,你知不知道郑家商号一成的干股是多少钱?!”
“知道,至少三十万两白银,相当于你们家一年利润的十分之一。”叶青云不慌不忙,“但你们想过没有——如果我的诗能在未来十年里让郑家的名望翻上一倍,这一成的干股,你们是赚了还是亏了?”
郑安哑口无言。
郑明珠沉默良久,忽然问:“你为什么想当赘婿?”
这是一个很直接的问题。
叶青云知道,接下来的回答将决定他能不能拿下这个合作。
他站起身,走到水榭边,望着湖面:
“因为我想在这个**的世道里活着,并且活出个人样。”
“昨天之前,我是个连退婚都要被堵在门口骂癞蛤蟆的穷书生。昨天之后,我的两句诗传遍了苏州,你家郑大管家登门拜访。将来还会有更多人来——不是因为我有钱,不是因为我有权,只是因为我叶青云会写诗。”
“但诗这东西,能让我出名,却不能让我保命。沈家也好,其他势力也好,想捏死一个有名气但没**的穷书生,就像捏死一只蚂蚁。”
他转过身,直面郑明珠:
“所以我需要一个靠山,而郑家需要我。郑家有的是钱,缺的是名望,而我能给你们名望。这是交易,公平合理。”
郑明珠静静地看着他,看了很久。
然后她笑了。
这个笑容和之前所有的笑容都不同——之前是商人式的微笑,带着算计和试探;而这个笑容是真切的,带着一种……遇见了有趣之人的愉快。
“叶公子,你是第一个敢在我面前把‘赘婿’当成生意来谈的人。”郑明珠起身,走到叶青云面前,“不过,想当我郑明珠的夫君,光有一首未来的诗还不够——我得先验货。”
她从袖中取出一把折扇,展开来,扇面是空白的:
“扇上题诗一首,让我满意,赘婿之事可谈。做不到——”
她眨了眨眼:
“那三千两黄金依然作数,公子拿钱走人,我不强留。”
叶青云接过折扇,掂了掂分量。
以诗为考题。
这女人,倒是谨慎。
“有题吗?”他问。
郑明珠看了一眼窗外的湖光山色,随口说:“就以这碧波小筑的景致为题吧。不拘格律,尽兴即可。”
叶青云点头,将扇面平铺在桌上。
郑安递上笔墨。
叶青云提笔,却不急着落笔,而是看了一眼郑明珠:
“郑小姐,有句话我要提前说——我的诗,价格不一样。有的诗值三千两黄金,有的诗……”
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无价。”
说完,他手腕一沉,笔走龙蛇。
郑明珠站在他对面,看不见扇面上写的什么,只看到叶青云写字时的姿态——从容、笃定、行云流水。这不像是一个落魄书生在写诗博前程,倒像是一个帝王在批阅奏折。
一盏茶的工夫,叶青云搁笔,将折扇合上,双手递给郑明珠:
“小姐请过目。”
郑明珠接过折扇,缓缓展开。
然后她的手指僵住了。
郑安凑过来看了一眼,整个人也钉在了原地。
扇面上写着:
```
毕竟西湖六月中,
风光不与四时同。
接天莲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
四句诗,二十八个字。
但就是这二十八个字,把窗外的湖光山色写出了万钧之势。“接天莲叶无穷碧”五个字,让那片小小的湖面凭空有了浩渺气象;“映日荷花别样红”更是点睛之笔,一个“别样红”,既写花又写人,既是景语也是情语。
郑明珠读了十年诗,从未见过如此浑然天成的七绝。
她抬起头,看着叶青云,声音有些发颤:
“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叶青云负手而立,随口答道:“《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哦不,叫《碧波小筑夏日偶成》吧。”
好险,差点把杨万里的诗名直接报出来。这世上没有净慈寺,也没有林子方,改个名字刚刚好。
郑明珠又看了一遍诗,忽然把折扇合上,紧紧攥在手里。
“郑叔,”她说,“去叫人备宴,我与叶公子有要事相商。”
郑安犹豫了一下:“小姐,老太爷那边……”
“我自会去说。”郑明珠不容置疑,然后转向叶青云,“叶公子,请移步花厅,明珠还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叶青云笑:“关于哪方面的?”
郑明珠抬眸看他,眼中的精明和笑意交织:
“关于……”
她迈步走在前面,声音轻飘飘地传回来:
“关于你打算怎么当好郑家的赘婿,以及——你愿意要什么样的聘礼。”
叶青云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这位郑小姐,绝对是他两辈子加起来遇到的最有意思的女人。
而在水榭里收拾茶具的郑安,看着两人的背影,叹了口气:
“小姐这是……被一首诗拿下了?”
他再低头看看手里被小竹抢着救回来的茶壶,又叹了口气:
“不,是被四个人的胆量拿下了。”
只有郑安看出来了——叶青云从进门到题诗,全程主导了整场对话的节奏。小姐只是在考察他,而他一直在展示自己的价值。从开口要干股到直接提出赘婿身份,再到这首折扇题诗,每一步都是算计好的。
这个年轻人,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危险得多。
但也正因如此,他才配得上郑家。
郑安最后看了一眼窗外的湖光山色,若有所思地跟了上去。
而此刻的苏州城里,一场关于“叶青云”这个名字的风波,才刚刚开始发酵。
沈府。
沈婉儿把抄有《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宣纸贴在梳妆台前,已经对着它看了一个时辰。
她的贴身丫鬟翠儿小心翼翼地探头:“小姐,老夫人让您去前厅,说是……钱家的少爷来了。”
沈婉儿没动。
翠儿又喊了一声:“小姐?”
“翠儿,”沈婉儿忽然开口,“你说,一个人能在一天之内变成另一个人吗?”
翠儿一脸茫然:“啊?”
沈婉儿没再说话,只是把宣纸取下来,折好,放进袖中。
然后她起身,整了整鬓发,面无表情地往前厅走去。
钱家的少爷,京城户部侍郎的嫡子。
门第显赫,前程似锦。
但沈婉儿耳边,全是那句“我比你们沈家更想退”。
以及那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她还没听到后面这首,但她很快就会听到了。)
与此同时,骠骑大将军府。
一个穿着火红劲装的少女正在演武场里舞枪。银枪在她手中像是活了一般,枪尖扫过之处,空气噼啪作响。
“大小姐!大小姐!”一个婢女连滚带爬地跑进来。
少女收枪,枪尾重重顿地,震得地面一颤:“叫什么叫?被狼撵了?”
“不是!大小姐!苏州城里出了件大事!”婢女喘着粗气,“昨天沈家退婚的那个穷书生,就是那个叶青云,今天一大早被郑家接去了!”
少女挑眉:“郑家?哪个郑家?”
“还能哪个郑家!江南郑家!首富那个郑家!”
少女把枪往兵器架上一扔:“郑明珠那个精明鬼会看上一个穷书生?”
“据说是因为他会写诗!昨天他当众念了两句诗,把沈家的人怼得灰头土脸,整个苏州城都传疯了!”
“什么诗?”
婢女连忙把抄来的诗句递上。
少女展开一看,念出了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她眼睛亮了。
“好家伙,这诗够味!”她狠狠一拍大腿,“郑明珠这个狐狸精,下手真快!”
婢女小声问:“大小姐,咱们要不要也……”
“也什么?”
“也去接触一下这位叶公子?万一真是个大才子呢……”
少女摸着下巴,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
“不急,等郑明珠验完货再说。她要是留了人,就证明是真货,到时候本小姐再去抢——反正赘婿这东西,又不是只能当一家的。”
婢女目瞪口呆。
而苏州文渊阁大学士府的书房里,一位白发老者正捧着一纸文稿,反复吟诵。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妙,妙极!”
他抬头看向坐在对面的孙女,眼中**四射:
“灵芝,你说的这个叶青云,是什么来头?”
名叫谢灵芝的清冷女子放下手中的书卷,声音淡淡:
“前户部侍郎叶正鸿之孙,八年前叶家被抄,如今落魄在城西胡同里,以变卖家当度日。昨日被沈家退婚,当众吟出两句绝唱,今日被郑家接去。”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谢灵芝垂下眼帘:
“因为昨天退婚的时候,我正好在那条巷子里的书斋楼上。”
她没说的是——当时她就站在窗边,亲眼看着那个少年穿着旧衫、负手而立,笑着怼退了沈家的人。那一刻他的笑容,让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老者呵呵笑了:“怎么,我们谢家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小才女,也对这位少年感兴趣了?”
谢灵芝端起茶杯,语气依旧冷淡:
“我只是对他的诗感兴趣。”
老者但笑不语。
诗?还是人?
他活了六十多年,还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吗。
而在苏州城的另一个角落——太后行宫的偏殿里,一个穿着明黄便服、梳着双鬟的少女,正托着腮听太监禀报外面的新鲜事。
“哦?你是说,一个人念了两句诗,就让沈家灰头土脸,让郑家主动登门?”少女眨着大眼睛,兴致盎然。
“回禀郡主,正是如此。而且这叶青云,据说是叶侍郎的嫡孙。”
少女眼珠一转,拍手笑道:
“好玩好玩!来人,去把他写的诗找来给本郡主看看!要是这诗写得好,本郡主就去找皇祖母讨个旨意——把他召进宫来给本郡主当先生!”
太监吓了一跳:“郡主不可!此人只是平民……”
“平民怎么了?”少女叉腰,“本郡主的先生,要有真本事,不要那些只会掉书袋的老学究。去去去,快去办!”
太监擦着汗退下了。
少女转身扑进一堆柔软的锦垫里,两条小腿在空中晃荡,嘴里念叨着:
“叶青云……叶青云……这名字倒是不错,不知道人长得好不好看……”
此刻,碧波小筑的花厅里,叶青云打了个喷嚏。
“公子着凉了?”郑明珠停下手中的筷子。
“没有,”叶青云揉了揉鼻子,“大概是有人在念叨我。”
郑明珠似笑非笑:“想让公子念叨的人,恐怕不少。”
叶青云夹了一块***放进碗里,吃得满足:
“越多越好——越多,我越贵。”
郑明珠眯起眼睛,看着这个毫不客气地在她家饭桌上夹肉吃的男人,心里那杆算盘珠子拨得噼啪响。
这笔买卖,做还是不做?
她看了一眼袖中那把折扇,上面墨迹未干的诗句正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然后她做了决定。
“叶公子,”她亲自给他斟满酒,“关于赘婿的事——我们来谈具体条件吧。”
叶青云放下筷子,用袖口擦了擦嘴角的油,笑着说:
“洗耳恭听。”
他的肚子是饱的,嘴上是油,嘴角是笑,眼里是光。
从穿越到现在,不过一天一夜。
但他知道,接下来要谈的,将是他叶青云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
不,是第一座江山。
是四匹马。
小竹冲到门口,差点把门板撞下来:“少爷少爷少爷!来、来了!”
叶青云走到门口,看到一辆黑檀木马车停在巷口,车厢上刻着郑家的族徽——一只展翅的鸿雁。拉车的是两匹毛色油亮的黑色骏马,马车两旁各有一名骑着**护卫,腰间挎着刀,目光精悍。
阵仗不小。
郑安从马车上下来,今天换了一身墨绿色锦袍,更显精神矍铄。他一见叶青云便拱手笑道:“叶公子,老朽来得冒昧,不知公子可曾用过早膳?老朽在车上备了些点心,公子若不嫌弃,可以在车上用一些。”
“郑管家太客气了。”叶青云还礼,动作行云流水,完全不像个落魄书生,倒像是哪家王孙在接待客人。
郑安眼中又闪过一丝赞赏。
两人寒暄几句,叶青云便带着小竹上了马车。车厢内部宽敞得惊人,座位上铺着软垫,中间摆着一个小几,几上放着食盒和茶具。食盒打开,里面是六样精致的点心,有些叶青云在前世见过,有些明显是这个朝代的独有吃食。
小竹坐在角落里,拘谨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叶青云倒是一点不客气,拿起一块桂花糕就吃了起来,边吃边掀开车帘往外看:“郑管家,咱们现在是去哪儿?郑府我记得是在城东吧?”
“公子好记性。”郑安坐在对面的小凳上,姿态恭谨但不卑微,“不过小姐吩咐了,今日不在郑府见公子。”
“哦?”叶青云手一顿。
“小姐说,郑府人多眼杂,怕扰了公子的清净。所以让老朽请公子去城外的别苑——碧波小筑。”
碧波小筑。
叶青云把这个名字在心里转了一圈。
清净。
别苑。
不惊动府里的人。
这位郑家小姐,不是一般的谨慎啊。
叶青云笑了笑,继续吃点心:“那就去碧波小筑。”
马车驶过京城的街道,叶青云透过车帘的缝隙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
苏州城。大炎皇朝仅次于京城的第二大城,运河贯通南北,四通八达。商业极度繁荣,街上店铺林立,行人摩肩接踵。偶尔能看到金发碧眼的西域商人牵着骆驼经过,引来路人纷纷侧目。
这座城市比叶青云想象的还要繁华。
而在这座繁华城市的最深处,三大商帮、五大家族、**官署、地方驻军,多方势力犬牙交错,构成了一张巨大而复杂的关系网。
郑家,就是这张网里最大的鱼之一。
叶青云放下车帘,闭目养神。
半个时辰后,马车驶出城门,又在郊野的石板路上行了约莫一刻钟,终于停在了一座临湖的庄园前。
“公子,到了。”郑安率先下车,为叶青云撩起车帘。
叶青云下车的一瞬间,只觉一股带着水汽的清风扑面而来,入眼的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面,湖畔杨柳依依,一座精巧的园林式别苑依水而建。白墙黛瓦,曲径通幽,门前种着两棵合抱粗的梧桐树,树荫下站着四个丫鬟,齐齐朝叶青云施了一礼:
“见过叶公子。”
丫鬟们的衣料都比叶青云身上的好。
小竹缩在叶青云身后,小声说:“少爷,这地方……比咱们以前老宅还气派。”
叶青云“嗯”了一声,面上不动声色。
他在前世见过太多比这更奢华的豪宅,但这不代表他不识货——光是门前那两棵梧桐,树干上的树瘤形态就能看出起码三百年树龄。这种古树,放到现代就是天价,搁在封建王朝更不是普通有钱人敢种的——梧桐招凤,这是暗示家里出过皇后或皇妃才有资格种的树。
郑家,比他想象的还要深不可测。
“叶公子,里面请。”郑安引着叶青云往里走。
穿过月亮门,走过九曲回廊,路过假山流水,叶青云被带到了一座临湖的水榭里。水榭四面垂着轻纱,随风飘动,隐约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坐了一个人。
是个女人。
“小姐,叶公子到了。”郑安在水榭外停步,躬身禀报。
“有劳郑叔了,请叶公子进来吧。”
声音从水榭里传出来,清润如玉珠落盘,但语调里带着一丝不经意的慵懒,像是刚午睡醒来的猫。
叶青云挑了挑眉。
他前世阅人无数,光听一个人的声音就能判断出三分性格。这个声音的主人——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郑安替他掀开纱帘,叶青云迈步进去。
水榭里摆着一张紫檀木的长桌,桌上放着一壶茶、两只茶杯、几碟干果。桌后坐着一个约莫十八九岁的女子,正侧着身子看向湖面,听到脚步声才回过头来。
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叶青云的第一反应是——
得,又是个顶级美女。
那女子生着一张鹅蛋脸,眉如远山,目若秋水,鼻梁挺直,嘴唇饱满而不失秀气。她梳着未出阁少女的发髻,鬓边簪了一支简单的碧玉簪,身穿一袭水蓝色的罗裙,领口绣着白色的兰花纹。
但最让叶青云注意的是她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少女该有的天真烂漫,反而带着一种历经世事的精明和老练。这双眼睛此刻正上下打量着叶青云,就像在估价一件商品。
“叶公子。”女子起身,盈盈一礼,“小女子郑明珠,久闻公子大名,今日得见,果然……人如其诗。”
她说“人如其诗”的时候,目光在叶青云的脸上多停留了一息。
叶青云回礼:“郑小姐谬赞了,在下一个落魄书生,当不起‘大名’二字。”
“公子谦虚了。”郑明珠示意叶青云入座,亲手为他斟了一杯茶,“光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两句,就足以让公子的名字传遍苏州。不出一月,整个江南都会知道这首诗。”
她顿了顿,抬眼看向叶青云,嘴角弯起一个弧度:
“包括那些原本瞧不上公子的人。”
这话听着是在夸他,但叶青云总觉得话里有话。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香清雅,回甘悠长,是极品的碧螺春。这一壶茶的价值,差不多相当于他现在的全部身家。
“郑小姐,”叶青云放下茶杯,开门见山,“您请我来,不会只是为了品茶吧?”
郑明珠的笑容更深了。
“叶公子果然是爽快人。”她从袖中取出一张纸,展平放在桌上,“那小女子就直说了——我想请公子为我郑家写一首诗。”
叶青云看向那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
“郑家商号总号重装开业,需贺诗一首。”
还以为是多大事,原来是要一首开业贺诗。
叶青云心里有数了。郑家是江南首富,商号遍布天下,总号重装开业,必定大宴宾客,需要一首有分量的贺诗来彰显格调。找翰林院的大儒太贵而且人家不一定愿意给商人写诗,找普通书生又怕水平不够撑不住场面。
正好这时候,他在巷子里念了两句纳兰性德,被郑安听到了。
于是郑家小姐灵机一动——不如找这个落魄才子来写,要是写得好,那就是花小钱办大事;要是写得不好,也无伤大雅。
打的一手好算盘。
“写诗可以。”叶青云也不扭捏,“不过,在下想知道,郑小姐打算出什么价?”
郑明珠竖起三根手指。
叶青云猜:“三十两?”
郑明珠摇头。
“三百两?”
郑明珠还是摇头。
“三千两?”
“是三千两黄金。”郑明珠一字一顿,“只要诗能让我满意。”
小竹在旁边直接把端着的茶壶摔了。
郑安眼疾手快,一把接住茶壶,才没让壶碎茶洒。但他自己的手也在抖——三千两黄金!这价格够买下小半个苏州城的铺子了!
叶青云也愣了一下,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
三千两黄金不是小数目,郑明珠开出这个价,说明她要的不是一首普通的贺诗,而是一首能够代表郑家、流传后世的名篇。
这个价,买的是一个商号的文化底蕴。
“条件呢?”叶青云问。
郑明珠眼中闪过一丝赞许——这个落魄书生不但没有被天价砸晕,反而第一反应是问条件,这份冷静让她更加确定自己没有找错人。
“条件有三。”郑明珠说。
“第一,这首诗必须配得上‘江南第一商号’的牌面,要让当天所有来贺的宾客心服口服,尤其是要让京城来的几位大人物认为——郑家不只是会做生意。”
“第二,这首诗必须署名叶青云,并且由公子亲笔题写,届时会刻成匾额,挂在总号正堂之上。”
“第三……”郑明珠停顿了一下,目光变得锐利,“诗成之后,公子要在开业大典上当众吟诵。”
三个条件,每一个都有深意。
第一条要求诗的质量,这是最基本的。
第二条要求署名——这是要把叶青云和郑家绑在一起,让所有人都知道这首诗是叶青云写的。一旦诗作流传开来,叶青云的名声就会和郑家牢牢绑定,一荣俱荣。
第三条更狠——当众吟诵。这意味着叶青云必须亲自站到台前,成为郑家的代言人,而且是当着京城来人的面。
这个郑明珠,从头到尾都不是在买一首诗,而是在买他这个人。
她想把叶青云变成郑家的门客,或者说,赘婿。
叶青云想到这里,突然笑了。
“郑小姐,”他把玩着茶杯,“你说的这三个条件,我都可以答应。不过——”
他话锋一转:“三千两黄金,我不要。”
郑明珠蹙眉:“公子嫌少?”
“不,”叶青云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直视郑明珠的双眼,“我要你家小姐手里另一件东西。”
郑明珠和郑安同时色变。
水榭里的气氛一下子紧绷起来。
“叶公子,”郑明珠的声音冷了一度,“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叶青云靠在椅背上,姿态闲适得像是在自己家里:“郑小姐,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开三千两黄金买一首诗,表面上是买诗,实际上是想买我这个人。既然郑小姐想买人,那我总得看看买家出得起什么价。”
他竖起一根手指:
“我不要金子,我要一个身份。”
“什么身份?”
“郑家赘婿。”叶青云笑眯眯地说出了这四个字。
水榭里安静得能听见湖面上的风声。
郑安脸色剧变,正要开口呵斥,郑明珠却抬手制止了他。
她看着叶青云,目**杂:“叶公子,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啊,我想当你家赘婿。”叶青云说得云淡风轻,“当然,我说的是‘当赘婿’,不是‘当**’。我可以给郑家写诗、站台、撑场面,用我的才华为郑家博取名声。但相应的——我要分郑家商号一成的干股。”
“一成的干股?!”郑安终于忍不住了,“叶公子,你知不知道郑家商号一成的干股是多少钱?!”
“知道,至少三十万两白银,相当于你们家一年利润的十分之一。”叶青云不慌不忙,“但你们想过没有——如果我的诗能在未来十年里让郑家的名望翻上一倍,这一成的干股,你们是赚了还是亏了?”
郑安哑口无言。
郑明珠沉默良久,忽然问:“你为什么想当赘婿?”
这是一个很直接的问题。
叶青云知道,接下来的回答将决定他能不能拿下这个合作。
他站起身,走到水榭边,望着湖面:
“因为我想在这个**的世道里活着,并且活出个人样。”
“昨天之前,我是个连退婚都要被堵在门口骂癞蛤蟆的穷书生。昨天之后,我的两句诗传遍了苏州,你家郑大管家登门拜访。将来还会有更多人来——不是因为我有钱,不是因为我有权,只是因为我叶青云会写诗。”
“但诗这东西,能让我出名,却不能让我保命。沈家也好,其他势力也好,想捏死一个有名气但没**的穷书生,就像捏死一只蚂蚁。”
他转过身,直面郑明珠:
“所以我需要一个靠山,而郑家需要我。郑家有的是钱,缺的是名望,而我能给你们名望。这是交易,公平合理。”
郑明珠静静地看着他,看了很久。
然后她笑了。
这个笑容和之前所有的笑容都不同——之前是商人式的微笑,带着算计和试探;而这个笑容是真切的,带着一种……遇见了有趣之人的愉快。
“叶公子,你是第一个敢在我面前把‘赘婿’当成生意来谈的人。”郑明珠起身,走到叶青云面前,“不过,想当我郑明珠的夫君,光有一首未来的诗还不够——我得先验货。”
她从袖中取出一把折扇,展开来,扇面是空白的:
“扇上题诗一首,让我满意,赘婿之事可谈。做不到——”
她眨了眨眼:
“那三千两黄金依然作数,公子拿钱走人,我不强留。”
叶青云接过折扇,掂了掂分量。
以诗为考题。
这女人,倒是谨慎。
“有题吗?”他问。
郑明珠看了一眼窗外的湖光山色,随口说:“就以这碧波小筑的景致为题吧。不拘格律,尽兴即可。”
叶青云点头,将扇面平铺在桌上。
郑安递上笔墨。
叶青云提笔,却不急着落笔,而是看了一眼郑明珠:
“郑小姐,有句话我要提前说——我的诗,价格不一样。有的诗值三千两黄金,有的诗……”
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无价。”
说完,他手腕一沉,笔走龙蛇。
郑明珠站在他对面,看不见扇面上写的什么,只看到叶青云写字时的姿态——从容、笃定、行云流水。这不像是一个落魄书生在写诗博前程,倒像是一个帝王在批阅奏折。
一盏茶的工夫,叶青云搁笔,将折扇合上,双手递给郑明珠:
“小姐请过目。”
郑明珠接过折扇,缓缓展开。
然后她的手指僵住了。
郑安凑过来看了一眼,整个人也钉在了原地。
扇面上写着:
```
毕竟西湖六月中,
风光不与四时同。
接天莲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
四句诗,二十八个字。
但就是这二十八个字,把窗外的湖光山色写出了万钧之势。“接天莲叶无穷碧”五个字,让那片小小的湖面凭空有了浩渺气象;“映日荷花别样红”更是点睛之笔,一个“别样红”,既写花又写人,既是景语也是情语。
郑明珠读了十年诗,从未见过如此浑然天成的七绝。
她抬起头,看着叶青云,声音有些发颤:
“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叶青云负手而立,随口答道:“《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哦不,叫《碧波小筑夏日偶成》吧。”
好险,差点把杨万里的诗名直接报出来。这世上没有净慈寺,也没有林子方,改个名字刚刚好。
郑明珠又看了一遍诗,忽然把折扇合上,紧紧攥在手里。
“郑叔,”她说,“去叫人备宴,我与叶公子有要事相商。”
郑安犹豫了一下:“小姐,老太爷那边……”
“我自会去说。”郑明珠不容置疑,然后转向叶青云,“叶公子,请移步花厅,明珠还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叶青云笑:“关于哪方面的?”
郑明珠抬眸看他,眼中的精明和笑意交织:
“关于……”
她迈步走在前面,声音轻飘飘地传回来:
“关于你打算怎么当好郑家的赘婿,以及——你愿意要什么样的聘礼。”
叶青云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这位郑小姐,绝对是他两辈子加起来遇到的最有意思的女人。
而在水榭里收拾茶具的郑安,看着两人的背影,叹了口气:
“小姐这是……被一首诗拿下了?”
他再低头看看手里被小竹抢着救回来的茶壶,又叹了口气:
“不,是被四个人的胆量拿下了。”
只有郑安看出来了——叶青云从进门到题诗,全程主导了整场对话的节奏。小姐只是在考察他,而他一直在展示自己的价值。从开口要干股到直接提出赘婿身份,再到这首折扇题诗,每一步都是算计好的。
这个年轻人,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危险得多。
但也正因如此,他才配得上郑家。
郑安最后看了一眼窗外的湖光山色,若有所思地跟了上去。
而此刻的苏州城里,一场关于“叶青云”这个名字的风波,才刚刚开始发酵。
沈府。
沈婉儿把抄有《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宣纸贴在梳妆台前,已经对着它看了一个时辰。
她的贴身丫鬟翠儿小心翼翼地探头:“小姐,老夫人让您去前厅,说是……钱家的少爷来了。”
沈婉儿没动。
翠儿又喊了一声:“小姐?”
“翠儿,”沈婉儿忽然开口,“你说,一个人能在一天之内变成另一个人吗?”
翠儿一脸茫然:“啊?”
沈婉儿没再说话,只是把宣纸取下来,折好,放进袖中。
然后她起身,整了整鬓发,面无表情地往前厅走去。
钱家的少爷,京城户部侍郎的嫡子。
门第显赫,前程似锦。
但沈婉儿耳边,全是那句“我比你们沈家更想退”。
以及那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她还没听到后面这首,但她很快就会听到了。)
与此同时,骠骑大将军府。
一个穿着火红劲装的少女正在演武场里舞枪。银枪在她手中像是活了一般,枪尖扫过之处,空气噼啪作响。
“大小姐!大小姐!”一个婢女连滚带爬地跑进来。
少女收枪,枪尾重重顿地,震得地面一颤:“叫什么叫?被狼撵了?”
“不是!大小姐!苏州城里出了件大事!”婢女喘着粗气,“昨天沈家退婚的那个穷书生,就是那个叶青云,今天一大早被郑家接去了!”
少女挑眉:“郑家?哪个郑家?”
“还能哪个郑家!江南郑家!首富那个郑家!”
少女把枪往兵器架上一扔:“郑明珠那个精明鬼会看上一个穷书生?”
“据说是因为他会写诗!昨天他当众念了两句诗,把沈家的人怼得灰头土脸,整个苏州城都传疯了!”
“什么诗?”
婢女连忙把抄来的诗句递上。
少女展开一看,念出了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她眼睛亮了。
“好家伙,这诗够味!”她狠狠一拍大腿,“郑明珠这个狐狸精,下手真快!”
婢女小声问:“大小姐,咱们要不要也……”
“也什么?”
“也去接触一下这位叶公子?万一真是个大才子呢……”
少女摸着下巴,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
“不急,等郑明珠验完货再说。她要是留了人,就证明是真货,到时候本小姐再去抢——反正赘婿这东西,又不是只能当一家的。”
婢女目瞪口呆。
而苏州文渊阁大学士府的书房里,一位白发老者正捧着一纸文稿,反复吟诵。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妙,妙极!”
他抬头看向坐在对面的孙女,眼中**四射:
“灵芝,你说的这个叶青云,是什么来头?”
名叫谢灵芝的清冷女子放下手中的书卷,声音淡淡:
“前户部侍郎叶正鸿之孙,八年前叶家被抄,如今落魄在城西胡同里,以变卖家当度日。昨日被沈家退婚,当众吟出两句绝唱,今日被郑家接去。”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谢灵芝垂下眼帘:
“因为昨天退婚的时候,我正好在那条巷子里的书斋楼上。”
她没说的是——当时她就站在窗边,亲眼看着那个少年穿着旧衫、负手而立,笑着怼退了沈家的人。那一刻他的笑容,让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老者呵呵笑了:“怎么,我们谢家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小才女,也对这位少年感兴趣了?”
谢灵芝端起茶杯,语气依旧冷淡:
“我只是对他的诗感兴趣。”
老者但笑不语。
诗?还是人?
他活了六十多年,还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吗。
而在苏州城的另一个角落——太后行宫的偏殿里,一个穿着明黄便服、梳着双鬟的少女,正托着腮听太监禀报外面的新鲜事。
“哦?你是说,一个人念了两句诗,就让沈家灰头土脸,让郑家主动登门?”少女眨着大眼睛,兴致盎然。
“回禀郡主,正是如此。而且这叶青云,据说是叶侍郎的嫡孙。”
少女眼珠一转,拍手笑道:
“好玩好玩!来人,去把他写的诗找来给本郡主看看!要是这诗写得好,本郡主就去找皇祖母讨个旨意——把他召进宫来给本郡主当先生!”
太监吓了一跳:“郡主不可!此人只是平民……”
“平民怎么了?”少女叉腰,“本郡主的先生,要有真本事,不要那些只会掉书袋的老学究。去去去,快去办!”
太监擦着汗退下了。
少女转身扑进一堆柔软的锦垫里,两条小腿在空中晃荡,嘴里念叨着:
“叶青云……叶青云……这名字倒是不错,不知道人长得好不好看……”
此刻,碧波小筑的花厅里,叶青云打了个喷嚏。
“公子着凉了?”郑明珠停下手中的筷子。
“没有,”叶青云揉了揉鼻子,“大概是有人在念叨我。”
郑明珠似笑非笑:“想让公子念叨的人,恐怕不少。”
叶青云夹了一块***放进碗里,吃得满足:
“越多越好——越多,我越贵。”
郑明珠眯起眼睛,看着这个毫不客气地在她家饭桌上夹肉吃的男人,心里那杆算盘珠子拨得噼啪响。
这笔买卖,做还是不做?
她看了一眼袖中那把折扇,上面墨迹未干的诗句正散发着淡淡的墨香。
然后她做了决定。
“叶公子,”她亲自给他斟满酒,“关于赘婿的事——我们来谈具体条件吧。”
叶青云放下筷子,用袖口擦了擦嘴角的油,笑着说:
“洗耳恭听。”
他的肚子是饱的,嘴上是油,嘴角是笑,眼里是光。
从穿越到现在,不过一天一夜。
但他知道,接下来要谈的,将是他叶青云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
不,是第一座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