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了我24年身份,我当众撕碎了声明
认亲宴上,亲**我签下“既往不追究**”,要我放弃追查二十四年前是谁调换了两个女婴。
签完,我还得向占了我二十四年身份的养妹鞠躬。
“她是无辜的,你让她一次。”
前世,我签了字,也低了头。
三年后老宅起火,我被反锁在房里,门外的养妹劝我的还是这句话。
重回认亲宴,我当众撕碎**:“她是不是无辜,跟我查谁换了孩子,是两回事。”
养妹红着眼摘下房间钥匙:“既然姐姐容不下我,我搬走。”
亲妈立刻按住她的手,转头斥责我:“刚认回来就逼她搬走,你非要这么计较?”
钥匙没交出来,亲妈却当着满堂宾客的面,把“逼人离家”的罪名扣在我这个亲生女儿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