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取个快递,我住了三年地下室
“我竟然在写小说”的倾心著作,小赵王房东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我在北京待了四年,换了五处房子。每次搬家都因为便宜。最新这处,说出来没人信。地下室。月租一千二,在三环边上的老小区里,带独立卫生间,有窗户,窗户朝地上,白天能漏点光下来。我去看房的时候是晚上。房东姓王,五十来岁,秃顶,说话爱搓手。他带我往下走,楼梯很窄,灯泡瓦数低,昏黄昏黄的。往下走了两层,空气开始发潮,有股洗衣粉混着霉味的气息。“这上面六层,下面两层。”他边走边说,“你住B2,B1住了个姑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