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名:阳谋下的篮球帝国  |  作者:亮亮999181  |  更新:2026-04-16
故事有续集------------------------------------------“人生处处有奇遇”这种话,但是内心里还是希望故事可以继续下去的。,正在街上往实习公司的方向走。走着走着,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她已经反复回忆、早已非常熟悉的声音,而且还带着点打趣的意思:“你好小林,你好像走路比我还快。”,果然是陆承宇。他举手摘掉了口罩,额角还带着点薄汗,手里拿着的,正是她上次交给他、让他帮忙拷贝资料的移动硬盘。。,脸颊一下子热了起来——她实在是没有想到,他,这么大一个明星,竟然会记得她的那个小小优盘。“你怎么……”她话没说完,陆承宇一步跨到她面前,将硬盘递了过来,带着一点狡黠神态说:“猜你会在这个时间过来。”,总忍不住耿耿于怀。她分明给过他自己的兼职模特名片,上面有****,区区一个硬盘,快递回来或是让助理送过来,或者在网上发送过来,都是可以的,哪需要他亲自在这里堵她?她后来问过陆承宇,他却只是挑眉笑,说不记得有什么名片地址,所以就只是想到当面交给她这个最原始的办法。,“少女的心”就是觉得,这是他故意在找借口。而且你看,他怎么就知道她此时此地会出现在这里?她让他给一个释疑,他说“我有我的办法”,句号。后来她才知道,他让助理真的打了电话到学校宿舍,胡不可透露了她的行程。“密谋嫌疑”的是,陆承宇递给她硬盘后,竟然十分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他的手掌宽大温热,似乎永远带着运动后的薄汗,力道不重,却很像是持续在释放一种什么功力。“戴上墨镜,跟我走。”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副大大的黑色墨镜递给她,自己也戴上了一副,遮住了半张脸。,却被他握得更紧了些,“别出声,后面有粉丝跟着。”他的声音很低,嘴靠着她很近,气息拂过她的耳畔,带着淡淡的薄荷味。林溪往后瞥了一眼,果然看到几个举着手机的人影正往他们这里张望,似乎还想追上来。因为所以,她只好乖乖戴上了墨镜跟他走。,在都市人流的缝隙中快速穿梭。陆承宇对这一带显然很熟悉,七拐八绕地避开了主干道的繁华,专挑狭窄的小巷子走。身后的喧嚣声渐渐被甩远,空气中的味道也变了——从沿街商场的香水味、咖啡味,变成了老城区特有的潮湿气息,混杂着淡淡的饭菜香和草木香。,他抓住她的手不放,到底是为了快快逃避粉丝跟踪,还是纯粹就为了抓住她。她的心跳得很快,手心也微微沁出了汗,也不知道是因为跑得快了,还是手一直被他抓着。,感受到他走路时手臂的摆动和大踏步。要不是因为手被抓着,她几乎跟不上。跑动时两个人经常会轻轻相撞,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液味。她想问他要带自己去哪里,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心里竟莫名有些期待。她不禁用另一只手拍打自己的脸,算是警告自己不得胡思乱想,警告自己这不是平日里的遐想,现在身边真的是有个大男人。,陆承宇终于停下了脚步。眼前是一条青石板铺就的老街,阳光透过头顶交错繁杂的电线,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街角的空地上,突兀地矗立着一个极其简陋的篮球场。这个球场,乍一看与周围虽然老旧、但错落有致、排列十分整齐的黑瓦白墙的老房子格格不入,用她的设计专业术语来形容,“它突破了老城区古典的和谐”。
“沉淀的岁月,”林溪一路被他牵着手,一路胡思乱想,喃喃自语。她想起了管理学上“沉淀成本”的说法。她环顾四周,觉得这里应该是一个被时光遗忘的角落,与刚才大马路上的繁华时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脚下的石阶参差不齐,有些地方已经开裂,露出了底下深色的泥土,踩上去软软的。有些破损严重的地方,用水泥简单修补过,新旧痕迹清晰可见,尽显流逝的过往。
停下脚步的地方,最显眼的是两个不规则摆放的篮球架。铁架子已经锈迹斑斑,油漆**剥落,暗红色的铁锈被风一吹,就像粉末一样在簌簌往下掉,满地都是。篮筐上的篮网更是破败,只剩下几缕断绳,在微风中无力地飘荡,发出细微的“嚓嚓”声,诉说着岁月沧桑。场边还晾着几件衣物,随风轻轻摆动,倒是给这个破旧的球馆添了几分生活气息。
正在她思绪飘摇间,陆承宇松开了她的手,自嘲却又如释重负般说道:“喏,这是我的‘VIP私人球场’,从小就在这儿玩。”他走到场边一个半旧的黑色运动包前,熟练地拉开拉链,拿出一个擦拭得干干净净的橙色篮球。篮球在他手里旋转着,他轻轻往上一抛,球的圆心便像粘在了他指尖上一样,乖巧地转个不停。
林溪看着眼前的破败景象,再想想他N****明星队核心球员的身份,先是愕然,随即忍不住笑出了声。她找了个相对干净的水泥台阶坐下,如实说出了自己的感受:“这反差也太大了吧,篮球王子先生。”
这个称呼,“篮球王子”,在她们大**动管理系女同学的微信群里非常流行、人人皆知。而当林溪面对面说出口时,她的心里,觉得这几乎是在坦然“少女的心”了。所以在后面她加了一个“先生”,算是一种对不自觉的心理活动的搪塞。
然而这位王子先生并没有太在意,只是作不解状看着她,张张嘴,欲启唇未开口。
她小心翼翼地解开高跟鞋的扣带,露出了有些泛红的脚踝——今天出门,考虑到可能会有的拍摄,穿了高跟鞋,经过刚才的2.5华里长征,这会儿脚踝早就隐隐作痛了。她把脚抽出来,踩在地上。粗糙冰凉的水泥地立刻透过脚心传来阵阵舒适快意。紧接着,这种粗糙的触感和透心凉的温差,让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安全。
后来她跟陆承宇说,就是这块水泥地,当时那种刹那的触感,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命运。但是陆承宇表示这思想比较深奥,他没有能完全理解。
不过,林溪从此明白了,即使考虑问题很细腻的男人,他们那种细腻跟女人是不同的。
陆承宇没说话,只是走到了三分线外。那条线是用白色油漆粗糙画就的,很多地方已经模糊不清,被杂草侵蚀得断断续续。他没有做太多准备动作,只是微微下蹲,再双脚轻轻踮起,随即身体像一只轻盈的飞鸟般一跃,手腕优美地一拨,手指柔和地一扣。
篮球划出一道流畅无瑕的弧线,在空中快速旋转着,带着轻微的破空声。“唰!”一次堪称完美的空心入网,在这片寂静的场地上显得格外悦耳。场地后面走出来一个男孩,陆承宇用大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跟他打了一个小孩的招呼,转头对林溪说这是他的徒弟。徒弟给他捡球,他连续不停地投球。只要徒弟把球喂给他,他立马投出,毫不迟疑。
一个,两个,三个……投一个中一个。
他沿着三分线慢慢移动,在不同的点位起跳、出手。每一个动作都可以分解成漂亮的120帧慢镜头,没有一丝多余的滞涩,带着一种近乎艺术的节奏感。夕阳的金辉穿过锈迹斑斑的篮筐,勾勒出他挺拔的身形和专注的侧脸,额角的汗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林溪被他吸引,甚至有点忘情。
此刻的他,不再是那个需要躲避粉丝**的明星,也不是那个在会议室里沉稳干练的商务人士。他只是一个纯粹享受篮球乐趣的青年。破败的球场仿佛成了他的舞台,让他身上的光芒更加耀眼、更加真实。
林溪看得有些出神,心里像是有一股暖暖的水流在慢慢渗透出来。她后来总结说,所谓的“滋生爱意”,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她看着陆承宇一个接一个地投篮,连**中,等数到第八十八个的时候,她才猛然反应过来,赶紧从包里掏出手机,调到视频拍摄模式,举了起来。
可就在她按下拍摄键的时候,陆承宇却正好投完了最后一个球,决定罢手。他说他不能再继续投了,因为再投下去就要打破N**的历史记录了,那样似乎对他那些篮球巨星朋友会有些不恭敬,因为他这会儿只是“随便打打”而已。
林溪没有拍到那些行云流水的投篮镜头,只定格了他的正面特写。镜头里的他,额发被汗水濡湿,贴在额头上,眼神亮得惊人,像是有星光在里面闪烁。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光芒,带着不易察觉的情愫与温柔,又藏着几分恰似风华少年般的得意与炫耀,是任何商业**里都看不到的真实与鲜活。
“怎么样?”陆承宇拍着球走了过来,带着点笑意,额角的汗水顺着下颌线滑落,滴在黑色的速干短袖T恤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他的眼神灵动,带着点孩子气,与平时沉稳的样子截然不同。
“‘篮球王子’果然名不虚传,”林溪由衷地赞叹,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有些遗憾地说,“证据确凿,可是只有一个定格的镜头。这要是发网上,你的粉丝估计要羡慕死这个破篮筐了。真遗憾,我没拍到视频,没拍到篮球八十八次入网的瞬间。”
“那你拍到了什么?”陆承宇走到她面前,微微弯腰,想凑近了看。他身上强烈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让林溪的脸颊又一次倏然发热。
“拍到了你。”林溪脱口而出,说完才意识到自己有多直白,于是脸颊由发热到红透。但她却倔强地硬着头皮迎上他的目光,一秒都没有避让。
陆承宇显然没料到她会这么说,还会这么看他,拿着篮球的手僵了一秒,随即低笑出声,“只拍我啊?”他直起身,也直直盯着她,“那我给你别人没有的**,你可以随时找我拍。不过,按照规定,拍了也只能自己留在手机里看,不能发到网上。”
他把篮球递到林溪面前:“试试?”
“我?不行不行。”林溪连忙摆手,指了指自己重新穿上的高跟鞋,又揉了揉脚踝,“我穿的是高跟鞋,而且脚踝还疼。我学的是运动管理,兼修设计,都是理论知识,从来没真正打过篮球,就是个假把式。”
“鞋脱了,”陆承宇的语气不容拒绝,却充满着温柔和鼓励,“赤脚踩在地上投篮,感觉会不一样。就投一个试试,这里没人会笑你。”
林溪拗不过他,再加上心里那点忽隐忽现的亲近感和好胜心,便真的脱掉了高跟鞋,赤脚站在微凉粗糙的水泥地上。脚底石板的颗粒让她的脚趾不自觉地蜷缩起来,却也让她再一次更清晰地感受到了这片场地的踏实。
她接过篮球,沉甸甸的重量让她有些意外。皮革的纹理***掌心,熟悉又陌生。她学着陆承宇的样子,笨拙地举起球,对准不远处的篮筐——那只是个两分球的距离,然后用力投掷了出去。
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犹犹豫豫的线条,“哐当”一声砸在篮板上,弹了回来。
她又试了一次,这次力道轻了些,球磕在篮筐侧边,掉落在地上,像是在嘲笑她的笨拙。
第三次,干脆是个“三不沾”,球没有触到篮板,直接垂头丧气从篮网下方出了场外。
林溪自己先忍不住笑了出来,脸颊烫得厉害:“我就说我不行吧……这玩意儿看着简单,实际这么难。果然是长期理论脱离实践的结果。”她自嘲道,背对着他想去弯腰捡球。
然而陆承宇却突然心动。他想起了“一球定终身”这个篮球圈高手经常使用的说法。他甚至伸了手,想去俯身扶住她看上去十分修长、曲线毕露却有点楚楚可怜身体。
他自己还不知道,他是在这一秒,动了雄性动物呵护、扶助、爱恋的念头。
就在这时,一阵嘈杂的脚步声伴随着兴奋的议论声由远及近。“在那里!是陆承宇!他在教那个女生打球!快看!”
不知是哪个聪明眼尖的粉丝循着踪迹找了过来,很快,这个破旧的小篮球馆就被闻讯聚集起来的人群围住了。人数不算多,大多是附近的居民和路过的粉丝,却个个举着手机,镜头齐刷刷地对准了场内的两人。
出乎林溪意料的是,人群的关注点竟然有相当一部分转移到了她身上。或许是刚才陆承宇伸手想拉她的举动,或许是之前苹果店门口的偶遇已经在全网传开,几个大胆的女粉丝挤到她面前,眼睛亮晶晶的:“小姐姐,能跟你合张影吗?你好漂亮啊!你和宇哥是怎么认识的?帮我们跟宇哥说说,让他和我们多拍几张合影好不好?我可以攒到很多点赞的。”
林溪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包围,有些不知所措,只能尴尬地笑着,机械地配合着拍照。不过她很快反应过来,陆承宇需要低调,不能被过多拍摄。于是主动扬起笑容,对人群说:“大家别挤,想拍照的可以找我,我配合大家,我帮大家安排。”
她一边说,一边慢慢往旁边挪,故意把人群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给陆承宇腾出可以躲避的空间。人群果然跟着她移动起来,不少人觉得她漂亮,真的围过来跟她合影。林溪心里竟生出几分小得意——原来不借助陆承宇的光环,她也能被这么多人喜欢。她偷偷瞥了一眼陆承宇,像是在说:你看,我不比你逊色吧?
陆承宇在一旁看着,慢慢退出了人群。他没有上前帮忙,也没有走远,就站在场边的阴影里,双手抱胸,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眼神温柔地落在林溪身上,像是很欣赏她这副窘迫又可爱、还带着点小傲娇的模样。
在一片混乱的欢声笑语中,一个穿着灰色运动夹克、身材精干的年轻男人拨开人群挤了进来。他熟稔地拍了拍陆承宇的肩膀,声音爽朗:“阿宇,你倒是会找地方躲清静!害我好找!”
陆承宇见到他,眼睛一亮,像是看到了救兵:“别提了,差点又被围了,还好这姑娘给我当了回替身。我去拉她走,你帮我挡一下。”他说着,快步挤进人群,把还在被围着拍照的林溪拉了出来,带到了球场后面一间简陋的办公室。
等男子也过来了,他对林溪介绍道:“小林,这是史策,史总。这一片好几个球馆都是他的,算是我的‘专属训练场地供应商’,没生意的时候就让我关门练球。”
史策笑着对林溪打了个响指,调侃道:“弟妹好啊!今天真是对不住,让你跟着阿宇受委屈了。我不知道他今天会来,没有提前关门清场。”他说话满是圆滑世故,一句话就把三个人的关系弄得十分亲近。
“不是不是,我们只是刚认识……”林溪被“弟妹”两个字叫得乱了分寸,连忙摆手解释,说话有些慌乱,脑子也有些慌乱。
她的话还没说完,眼角的余光就瞥见窗外人群后面有个熟悉的身影正跳着脚朝她挥手。林溪定睛一看,顿时有点激动——是她的大学室友兼死党闺蜜,传媒专业的胡不可,那个永远扛着相机、充满八卦精神的家伙。
“胡不可!”林溪像是看到了亲人一般,赶紧对她招手,然后对陆承宇和史策解释道:“这是我同学,胡不可,学传媒的。”
史策顺手拉开了门,胡不可立刻挤了进来,显得语无伦次,先是对着陆承宇鞠了个躬,结结巴巴地说:“陆......宇哥!我是你的粉丝!不对,你是我的偶像!哎呀,我太紧张了!”说完又拍了拍自己的嘴,然后一把抓住林溪的胳膊,眼睛瞪得像铜铃,里面闪烁着混合了震惊、狂喜和八卦的光芒:“溪溪!你可以啊!不声不响就跟篮球王子混到一起了!这独家新闻你必须让我包了!”
她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在林溪和陆承宇之间来回扫射,最后死死锁定在林溪红扑扑的脸上,那眼神仿佛在说:“快从实招来!你的脸那么红,你们两个一定发生了什么!”
陆承宇对着胡不可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转身给林溪倒了杯水,递到她手里,顺着胡不可的话语,说“溪溪喝水。”
这一句看似不经意的称呼,把林溪说得心惊肉跳。
然而不谙人情世故的胡不可一把把杯子拿走,说为什么不可以先给她喝水。
夕阳渐渐沉了下去,金色的余晖透过办公室的小窗户洒进来。屋外的人群大部分已经散去,只剩下晚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和场地里篮球落地的轻响。这个破旧的篮球馆,因为这一群不期而至的人,忽然变得热闹非凡,充满了生机。
林溪站在屋子中央,还没来得及穿上高跟鞋,赤脚踩在粗糙的水泥地上,感受着那份踏实。她听着屋外的风声,看着身边神情温和的陆承宇,以及脸上堆满笑容的史策,还有咋咋呼呼、对她又搂又抱的胡不可,忽然觉得像做了一场光怪陆离却又无比真实的梦。
胡不可竟然还当着大家的面说,她要抓紧多抱抱溪溪,不然溪溪恋爱了,就轮不着她抱了。
林溪恨不得撕烂她的嘴,这说的是哪儿跟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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