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书名:备胎七年,她说我是老好人  |  作者:柒桉要吃饭  |  更新:2026-05-10
的定义,从来都是“普通”。
普通到可以随时用,普通到可以随时丢。
第二个电话是在婚礼前三天打的。许清欢喝了酒,声音黏黏糊糊的,带着哭腔:“傅夜,我有点紧张。”
“紧张什么?”
“结婚啊,万一他不像我想的那么好怎么办?万一结婚以后他变了怎么办?”
傅夜握着手机,听着她在电话那头的碎碎念。他想说——“那你别结了”。想说——“嫁给我吧”。想说——“我已经等了七年,不介意再等七年”。
他什么都没说。
因为他知道,她不是在他和未婚夫之间犹豫,她只是在婚前焦虑,需要一个树洞来倾诉。她是树,他是洞。她往里面扔什么都行,扔完了盖上盖子走人,从来不会回头看一眼洞里装了多少东西。
“不会的,他很好。”傅夜听到自己的声音,平稳的、温柔的、毫无攻击性的,“你选的人,不会错。”
许清欢在电话那头笑了:“你总是这么说。傅夜,你真是……你太好了。”
你真是太好了。
六个字,他听了七年,从“你真好”到“你真太好了”,中间隔了无数个无眠的夜晚和无数个欲言又止的瞬间。他好到可以在她订婚的时候帮她照顾猫,好到可以在她婚礼前一天听她倾诉紧张,好到可以被全世界知道“他就是个老好人”,好到连一张请柬都可以写“备胎先生”。
好到她自己都不忍心说“我不喜欢你”,只能用这种方式告诉他——
你不是不好,你是不够好。不够好到让我放弃其他选择,不够好到让我心甘情愿留在你身边,不够好到让我觉得你是最优解。
傅夜挂了电话,躺在床上,天花板上的灯没开,窗外的路灯在他脸上画出一道橘**的光。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他第一次见到许清欢的时候,她穿着校服扎着马尾,站在***自我介绍,声音清清脆脆的,说“我叫许清欢,清欢的清,清欢的欢”。他坐在第三排,抬头看她,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正好落在她脸上。
他在那一刻喜欢上了一个人,用了七年来学会不喜欢。
婚礼当天,傅夜没有去。
他站在衣柜前,把准备好的那套深蓝色西装挂回去,换了一件最普通的黑色夹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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