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狼王后,他的耳朵和尾巴只对我撒娇

捡到狼王后,他的耳朵和尾巴只对我撒娇

小歪小歪不乖不乖 著 现代言情 2026-05-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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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沈夜 主角
常读短篇 来源
小说叫做《捡到狼王后,他的耳朵和尾巴只对我撒娇》是小歪小歪不乖不乖的小说。内容精选:千万别在大街上随便捡狼,尤其是那种会变成绝世大帅哥还失忆的狼、因为你很容易上头。然后人家恢复记忆后告诉你。对不起。我有未婚妻了。我:???那你倒是别用尾巴缠我腰啊…..我叫林小麦,二十六岁,在一家便利店上夜班,月薪四千出头,租住在城中村一个隔断间里,生活平淡得像白开水。可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上热搜。虽然那个热搜只挂了两个小时就被撤了,但截图现在还躺在我手机里,偶尔翻到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女...

精彩试读

千万别在大街上随便捡狼,
尤其是那种会变成绝世大帅哥还失忆的狼、因为你很容易上头。
然后人家恢复记忆后告诉你。
对不起。
我有未婚妻了。
我:???那你倒是别用尾巴缠我腰啊…..
我叫林小麦,二十六岁,在一家便利店上夜班,月薪四千出头,租住在城中村一个隔断间里,生活平淡得像白开水。
可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上热搜。
虽然那个热搜只挂了两个小时就被撤了,但截图现在还躺在我手机里,
偶尔翻到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女子深夜遛狼#,配图是我牵着一条灰白色的大狼,走在凌晨三点的街道上,它比我还高半个头,耳朵竖得像两根天线。
评论区都在说:“这姐们儿太虎了狼的眼神好温柔是我的错觉吗报警了报警了”。
我没法解释。
因为真正的故事,比遛狼离谱一万倍。
那是去年深秋的事了。
我记得很清楚,十一月十七号,因为那天是我**生日,
我下了晚班还给她打了个电话,被她唠叨了二十分钟,说什么隔壁张阿姨的女儿都生二胎了。
我把电话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一边“嗯嗯啊啊”地敷衍,一边把手里的纸箱拆开压平,准备拿去废品站。
走出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风特别大,吹得路边那排共享单车哐啷哐啷倒了一片。
我把卫衣**一扣,低着头往公交站走,经过那条黑漆漆的小巷子时,差点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
我低头一看,整个人瞬间僵住了。
那是一条狗。
不对,那么大一条,应该是狼狗吧?
也不对,这毛色、这体型——我脑子里飞速过了一遍小时候在《动物世界》里看到的画面,然后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劈进脑海。
这是狼。
它蜷缩在垃圾堆旁边,毛色灰白相间,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身上有好几道伤口,最深的一道在左前腿,伤口已经发黑了,周围的毛都结成了硬块。
它的呼吸很微弱,肚子一鼓一鼓的,像随时都要停下来。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跑。
正常人看到狼都会跑吧?
何况这玩意儿就躺在你脚边,万一它突然暴起咬我一口怎么办?
狂犬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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