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主白月光,我连夜翻墙跑了
穿进这本虐文的第一天我就想跑。
因为我的身份,是书中男主那个“早逝的白月光”。
按照剧情,三个月后我会被女配推下悬崖,尸骨无存。
然后男主会抱着我的遗物哭三天,转头娶女主,从此过上幸福生活。
凭什么?我连夜**跑了。
在边境小镇开了家包子铺,准备安安稳稳度过余
开业第七天,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倒在我店门口。
我蹲下去翻过他的脸——是书中那个未来会娶女主的男主。
他死死攥着我的手腕,眼眶红得快要滴血:“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面无表情地把包子塞进他嘴里:“五块钱一个,先付钱。”
——————————————————
第一章 五块钱一个包子
我叫沈鹿溪,穿书第七天。
准确地说,是逃跑后的第七天。
边境小镇叫青石镇,离京城八百里,穷山恶水,鸟不**。但我喜欢,因为够远,够偏,够安全。
我的包子铺开在镇子东头,门面不大,一间半的铺子,前面卖包子,后面住人。租金便宜得离谱,一个月二两银子,房东是个耳背的老**,收了钱就走,从不多问。
今天是开业第七天,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差。镇上人少,来来回回就那些面孔,早上卖个二三十个包子,够我吃喝。
我不**,活着就行。
天擦黑的时候,我正收摊。把蒸笼洗干净,灶台擦了,门板一块块往上装。
装到最后一块,我听见门外有动静。
不是脚步声,是什么东西倒下去砸在地上的闷响。
我手里的门板差点掉了。
开门一看——一个人趴在我店门口的台阶下面,一动不动。
月光底下看不太清楚,但地上那一摊黑色的东西,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血。
我第一反应是关门。
不是我冷血,是这种事在边境小镇太常见了。打猎的、跑商的、逃命的,三天两头有人倒在路边。镇上的人都知道,这种事少管,管多了容易惹祸上身。
但我脚还没动,那个人动了。
他的手指在地上抓了一下,指甲刮在石板上,发出让人牙酸的声音。然后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就这一眼,我整个人定住了。
那张脸我认识。
不是在这个世界认识的,是在书里认识的。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即便满脸是血,也遮不住那股子矜贵气。这是书里的男主,靖安侯世子,顾衍之。
未来会权倾朝野的男人。
也是未来会抱着"我"的遗物哭三天,然后转头娶女主的男人。
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血丝,嘴唇动了动,声音哑得几乎听不见:"沈鹿溪……"
我脑子里警铃大作。
他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我跑了八百里路,换了三次马车,中间还坐了一段船,连名字都换了,在镇上登记的是"沈六"。
他是怎么找到的?
"沈鹿溪。"他又叫了一声,这次声音大了一点,带着一种我形容不出来的情绪。
然后他的手伸过来,死死攥住了我的脚踝。
那力气大得吓人,我往后退了一步都没挣开。
"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说完这句话,眼睛一闭,整个人彻底不动了。
我低头看着他攥着我脚踝的手,青筋暴起,指节上全是干涸的血。
我深吸一口气。
冷静,沈鹿溪,冷静。
他现在昏过去了,我有两个选择。第一,把他的手掰开,关门,当没看见。等明天镇上的人发现他,自然会有人处理。第二,把他弄进来,处理伤口,等他醒了再说。
选第一个的话,万一他死在我门口,我这包子铺还开不开了?谁会去一个死过人的店买包子?
选第二个的话……
我看着他那张脸,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算了。
我蹲下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翻过来。他比我想象中重得多,一米八几的个子,全是肌肉,我一个人根本拖不动。
最后我是把他的胳膊架在我肩上,半拖半拽弄进屋的。从门口到后屋的床,不到二十步路,我走了快一刻钟,累得差点背过气去。
把他放到床上,我喘了半天才缓过来。
然后开始检查他的伤。
衣服全是血,我拿剪子把他外衫剪开——好家伙,身上大大小小七八道伤口,最深的一道在左肋,皮肉翻开
因为我的身份,是书中男主那个“早逝的白月光”。
按照剧情,三个月后我会被女配推下悬崖,尸骨无存。
然后男主会抱着我的遗物哭三天,转头娶女主,从此过上幸福生活。
凭什么?我连夜**跑了。
在边境小镇开了家包子铺,准备安安稳稳度过余
开业第七天,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倒在我店门口。
我蹲下去翻过他的脸——是书中那个未来会娶女主的男主。
他死死攥着我的手腕,眼眶红得快要滴血:“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面无表情地把包子塞进他嘴里:“五块钱一个,先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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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五块钱一个包子
我叫沈鹿溪,穿书第七天。
准确地说,是逃跑后的第七天。
边境小镇叫青石镇,离京城八百里,穷山恶水,鸟不**。但我喜欢,因为够远,够偏,够安全。
我的包子铺开在镇子东头,门面不大,一间半的铺子,前面卖包子,后面住人。租金便宜得离谱,一个月二两银子,房东是个耳背的老**,收了钱就走,从不多问。
今天是开业第七天,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差。镇上人少,来来回回就那些面孔,早上卖个二三十个包子,够我吃喝。
我不**,活着就行。
天擦黑的时候,我正收摊。把蒸笼洗干净,灶台擦了,门板一块块往上装。
装到最后一块,我听见门外有动静。
不是脚步声,是什么东西倒下去砸在地上的闷响。
我手里的门板差点掉了。
开门一看——一个人趴在我店门口的台阶下面,一动不动。
月光底下看不太清楚,但地上那一摊黑色的东西,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血。
我第一反应是关门。
不是我冷血,是这种事在边境小镇太常见了。打猎的、跑商的、逃命的,三天两头有人倒在路边。镇上的人都知道,这种事少管,管多了容易惹祸上身。
但我脚还没动,那个人动了。
他的手指在地上抓了一下,指甲刮在石板上,发出让人牙酸的声音。然后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就这一眼,我整个人定住了。
那张脸我认识。
不是在这个世界认识的,是在书里认识的。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即便满脸是血,也遮不住那股子矜贵气。这是书里的男主,靖安侯世子,顾衍之。
未来会权倾朝野的男人。
也是未来会抱着"我"的遗物哭三天,然后转头娶女主的男人。
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血丝,嘴唇动了动,声音哑得几乎听不见:"沈鹿溪……"
我脑子里警铃大作。
他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我跑了八百里路,换了三次马车,中间还坐了一段船,连名字都换了,在镇上登记的是"沈六"。
他是怎么找到的?
"沈鹿溪。"他又叫了一声,这次声音大了一点,带着一种我形容不出来的情绪。
然后他的手伸过来,死死攥住了我的脚踝。
那力气大得吓人,我往后退了一步都没挣开。
"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说完这句话,眼睛一闭,整个人彻底不动了。
我低头看着他攥着我脚踝的手,青筋暴起,指节上全是干涸的血。
我深吸一口气。
冷静,沈鹿溪,冷静。
他现在昏过去了,我有两个选择。第一,把他的手掰开,关门,当没看见。等明天镇上的人发现他,自然会有人处理。第二,把他弄进来,处理伤口,等他醒了再说。
选第一个的话,万一他死在我门口,我这包子铺还开不开了?谁会去一个死过人的店买包子?
选第二个的话……
我看着他那张脸,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算了。
我蹲下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翻过来。他比我想象中重得多,一米八几的个子,全是肌肉,我一个人根本拖不动。
最后我是把他的胳膊架在我肩上,半拖半拽弄进屋的。从门口到后屋的床,不到二十步路,我走了快一刻钟,累得差点背过气去。
把他放到床上,我喘了半天才缓过来。
然后开始检查他的伤。
衣服全是血,我拿剪子把他外衫剪开——好家伙,身上大大小小七八道伤口,最深的一道在左肋,皮肉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