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书名:青梅不长好  |  作者:七点七点七  |  更新:2026-05-09
过的天桥,全都像水彩画一样被雨打湿,晕开,最终变成模糊的光影。
我想起小时候沈砚问我以后想做什么,我说我想当作家,要把所有的故事都写下来。他说那你以后会写我吗?我说当然啦,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
原来从一开始,我就把自己放在了那个位置上。是我自己选了这条路,是自己一厢情愿地跑了十一年,也是自己把自己困在那个夏天晚风里的心动中,在回忆里反复泅渡,不肯上岸。
后来妈妈问我,后不后悔喜欢沈砚那么多年。
我想了想,说不后悔。
十五岁那年的蝉鸣还在,那天的星星也还在,风吹过天台时少年微微闭着眼睛的样子,永远刻在我的记忆里。那些心跳加速的瞬间、那些小心翼翼靠近的年少欢喜,都是真真切切存在过的。
只不过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会有结果。有些人,不是你陪伴得够久就会属于你。
我用了十一年的时间追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爱情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道理可讲的东西。它不会因为你来得早就多看你一眼,也不会因为你付出得多就偏爱你一点。
所以我想通了。
“既然青梅抵不过天降,那我就做自己的光。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我而来,不是因为习惯,不是因为愧疚,而是因为——他眼里心里,都只装得下一个我。”
沈砚婚礼那天,我没去。
宋阿姨打电话来的时候语气里带着责怪:“晚晚,你怎么能不来呢?砚砚结婚你都不来,你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我在电话这头笑了笑,说:“阿姨,我这边实在走不开,礼金已经托我妈带过去了,帮我跟沈砚说声新婚快乐。”
挂掉电话之后我继续改稿子。窗外的阳光很好,落在那盆绿萝上,叶子绿得发亮。这是我搬来新城之后养的唯一一盆植物,从朋友家剪了一根枝条扦插的,现在已经长得很茂盛了。
我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朝九晚五,偶尔加班。生活变得很有规律,规律到有时候我会想不起自己曾经有过那么多兵荒马乱的时刻。那间十五平米的出租屋虽然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书架上摆满了书,墙上贴着我从各个城市带回来的明信片。
日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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