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书名:水写的字  |  作者:爱吃清炖老鸽的赵景晨  |  更新:2026-05-10
两个月能多卖两百块,她说等不了了,闺女要上学。老崔把猪赶上拖拉机的时候,我妈站在**门口看着那个空荡荡的圈,拍掉手心里粘的糠。当天晚上我路过她的房门口,从门帘缝隙里看到她没有在缝东西,就坐在床边,背对着整个院子里唯一还亮着的灯泡发呆。
师范四年,每个月初我妈都会给我寄钱,不多,就是几张零钞,用信封装着,信封上歪歪扭扭写着我的名字和地址。她总共学会的不到三十个字——全家人的姓名、地名、年月日和几个最基本的生活用词。信封就是她用这半套汉字系统应对这个世界的全部工具——她寄出过我的学费、过年的火腿、冬天的棉鞋、和我爸摔伤那年给县医院朱主任的感谢信。我后来每一次把新地址发给她,她从来不会像其***那样打电话来核实收没收到,而是隔几天忽然寄来一张明信片,上面画的那些断续笔画在明信片上反复练过我告诉她的新门牌号。信里有时候是一百块,有时候是五十块,有时候只有二十。附言栏歪歪扭扭地写——“吃好点”。这三个字是那个卖掉了银镯子的女人,从每张汇款单上的油墨里捧给我全部的修辞。
我毕业后被分到县城中学当语文老师。教了两年书,发现站在***能改变的事情远不够,于是考了省城的新闻学硕士,进了报社。走之前我妈问,是不是以后要写很多字。我说是。她说写过的东西是不是都会留下来。我说会。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下头继续纳鞋底。过了很久,她说了一句很轻的话——“那你把我那份也写了。”
进报社的头三年我没做出什么名堂,跑社区新闻,写街道办事处的会议报道,帮副刊写过一阵子美食专栏。那时候纸媒还没开始大规模衰落,报社大楼在省城最繁华的地段,每天早上八点打卡,晚上加班到九十点是常态。我租住在城中村的一间**楼里,房间只有十几个平方,卫生间在走廊尽头,洗澡要端着盆子排队。我妈每个月给我寄一封信,信里夹着两百块钱。我打电话说不要寄了,我工资够用。她说省城的菜贵。其实省城的菜不比老家贵多少,但她说贵就是贵,你没办法跟她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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