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婚礼前一天,我对一个陌生人一见钟情了  |  作者:平生我自  |  更新:2026-05-12
二十九岁这年,我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的事。
婚礼前二十四小时,我取消了自己的婚礼。
原因是,我对一个陌生男人一见钟情了。
这件事后来被我的闺蜜林晓薇反复提起,每一次她都会用同样的开场白:“你知道吗,顾念这个疯女人,在婚礼前一天甩了一个身家过亿的富二代,嫁给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关键是——她当时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
每次听到这个开场白,我都会放下手里的东西纠正她:“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他是我这辈子要嫁的人。”
林晓薇就会翻一个巨大的白眼,然后转头对我丈夫说:“陈默,管管你老婆,三十岁的人了还这么恋爱脑。”
我丈夫会从报纸后面抬起头——是的,他一直保留着看报纸的习惯,像一个活在上个世纪的老古董——然后看我一眼,嘴角弯起一个很淡的弧度,说:“她说的是事实。”
林晓薇就彻底不想跟我们说话了。
但我知道她其实不讨厌我撒**,因为每次她说“你们真是够了”的时候,嘴角都是翘着的。
好了,让我从头说起。
我叫顾念,二十九岁,职业是室内设计师,在江城市中心有一间自己的小工作室。家境尚可,长相尚可,性格——据我前男友们的一致评价——“太挑剔了”。我承认我确实有点挑剔,但这个“有点”仅限于工作和感情。工作上我挑剔是因为我要对自己的设计负责,感情上我挑剔是因为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可是在我妈眼里,“挑剔”等于“嫁不出去”。
“你看看你,都快三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你看看人家晓薇,孩子都上***了。”——这是我妈每周至少说三遍的固定台词。
所以当孙浩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时,我妈简直像中了彩票一样高兴。
孙浩,三十一岁,天晟集团董事长独子,海归硕士,身高一米八二,长相斯文白净,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卡宴,第一次见面就送了我一束九十九朵的蓝色妖姬。我妈当场就差点管人家叫“女婿”了。我爸倒是比较冷静,只是在我妈管人家叫女婿的时候没有纠正而已。
客观地说,孙浩的条件确实很好。不,应该说是非常好,好到任何一个相亲市场里的正常女性都可能会心动的那种好。他家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是那种在江城市能排进前十的有钱。他有教养——跟你说话的时候会看着你的眼睛,对服务员说谢谢,从不打断别人说话。他有品位——穿衣风格低调但考究,选的餐厅永远环境雅致菜品精致。
但我不爱他。
我试着爱过他。我们交往了八个月,他对我很好,好到我挑不出任何毛病。他记得我每个月的生理期,提前给我煮好红糖姜茶放在保温杯里;下雨天会提前把车停在我工作室楼下等我,车里备着我爱喝的桂花拿铁;我加班到深夜他从不催我,只是在凌晨一点发一条消息说“回家注意安全,到了跟我说一声”。
按理说,这样一个男人,我应该爱上的。
可我就是没有。
那种感觉很难描述。你和一个很好的人坐在一间很漂亮的餐厅里,桌上摆着精致的菜肴,烛光摇曳,钢琴声悠扬,一切都完美得像一幅画。但你就是觉得缺了什么,像是菜里少了一味你叫不出名字的调料,像是音乐里缺了一个你听不见却感觉得到的音符。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心跳加速,从来不会因为他的一句玩笑话而脸红,从来不会在分开之后忍不住想给他发消息。我们像两个配合默契的舞伴,每一步都踩在正确的节拍上,但音乐不是我们选的,舞步也不是我们想跳的。
我跟我妈说过这个感受,我妈说:“你那是电视剧看多了。过日子要什么心跳加速?心跳加速能当饭吃?孙浩这样的条件你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第二个,你还想怎么样?”
我想了想,不知道怎么反驳。她说得好像也没错,心跳加速确实不能当饭吃。如果婚姻的本质是合伙经营一个家庭,那孙浩无疑是一个优秀的合伙人——他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管理规范。
所以当孙浩在交往八个月后正式求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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