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耕云
17
总点击
沈云,沈守财
主角
fanqie
来源
主角是沈云沈守财的历史军事《大明耕云》,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历史军事,作者“我不是万波”所著,主要讲述的是:魂归洪武,寒田绝境------------------------------------------,暮秋。,歙县,沈家村。,掠过连片荒芜的田地,撞在低矮破败的土坯墙上,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荒村野鬼的呜咽,听得人心里发寒。。,喉咙干得冒火,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撕扯般的钝痛,四肢沉重得如同绑了巨石,连抬一下手指都要耗费全身的力气。他猛地睁开眼,入目却不是熟悉的现代农业实验室,而是黑乎乎、结着细碎蛛网的...
精彩试读
立威守身,初谋稻粱------------------------------------------,秋风卷着田埂上的尘土,刮得人脸颊生疼。,虚弱感依旧像潮水般一阵阵涌上来,可他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不再是原主那副怯懦畏缩、逆来顺受的模样,取而代之的是历经世事、沉稳冷静的清明,哪怕身处破败寒屋,一身穷途末路,也半点不见卑微瑟缩。,眼下最要紧的从来不是悲春伤秋,而是两件事——先堵住沈守财一家的恶念,保住这间仅存的安身之所;再立刻找到果腹的吃食,撑过这最艰难的头几天。在洪武初年的乡间,软弱换不来半分怜悯,只会招来变本加厉的**,想要活下去,第一步就必须立住规矩,让旁人不敢轻易拿捏。,伴随着女人尖利的嘟囔声,由远及近,径直朝着这间土坯房而来。沈云眼底微冷,不用想也知道,是沈守财和他的婆娘刘氏来了。原主病重这几日,这对夫妻日日过来窥探,就等着他断气,好名正言顺地占了这间屋子,顺带抹去原主欠他们的所谓“口粮债”。,不过片刻,破旧的木门就被人一把推开。,男人身材干瘦,面皮发黄,一双三角眼滴溜溜转,透着刻薄与算计,正是沈云的同族堂叔沈守财。他身边的妇人身材臃肿,一脸横肉,眉毛倒竖,正是刘氏,手里还攥着一根细竹条,进门就斜着眼睛打量屋内,目光落在沈云身上时,没有半分关切,只剩嫌弃与不耐。“哟,还没死呢?”刘氏率先开口,声音尖利刺耳,唾沫星子横飞,“我还以为今儿过来,就能给你收尸了,白白浪费我家的粮食,养你这么个吃里扒外的病秧子!”,站在一旁冷眼旁观,语气淡漠又蛮横:“沈云,你爹娘死了,是我好心收留你,管你一口饭吃。这三个月你白吃白喝,下地干活没半点力气,如今病成这样,就是个无底洞。我沈家也不养闲人,你今儿给句准话,这屋子,还有你爹娘留下的那半亩薄田,都归我儿子,往后我便给你一口剩菜剩饭,留你一条性命。若是不肯,现在就给我滚出沈家村,是死是活,与我沈家无关。”。。,这三个月里,他每日天不亮就下地,割草、喂牛、翻地、插秧,最重最累的活全是他做,顿顿却只有半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糠粥,偶尔连糠粥都没有,只能啃几口硬邦邦的红薯干。所谓“收留”,不过是把他当免费苦力压榨,如今看他病重没用了,便想吞掉他仅剩的房产田地,还要倒打一耙。,此刻早已吓得浑身发抖,哭着跪地求饶,最终只能任人宰割。,站在他们面前的是沈云。,身形依旧单薄,脸色苍白得没有血色,可脊背挺得笔直,一双眼睛平静地看向两人,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带着一股让人莫名心慌的压迫感,一字一句开口,声音虽沙哑,却字字清晰,掷地有声。“我爹娘死时,留下这间土房,还有村西头的半亩水田,是大明官府造册在册的私产,写的是我沈云的名字。”沈云的声音很稳,没有半分激动,却句句戳中要害,“这三个月,我在你家每日劳作,抵够了所有口粮,不欠你分毫。这屋子、这田地,都是我的,你们半分也别想碰。”
沈守财和刘氏当场愣住了,像是第一次认识眼前这个少年。
从前的沈云,见了他们连头都不敢抬,说话细若蚊蚋,打骂一声都不敢反驳,如今一场大病醒来,居然敢当众顶撞,还说出这般条理清晰的话,眼神冷得让他们心里发毛。
刘氏最先反应过来,当即跳脚,举起手里的竹条就朝着沈云身上抽过来,破口大骂:“小**!反了你了!我打死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父母死了没人管教,敢跟长辈顶嘴,我今天就替你爹娘教训你!”
竹条带着风声迎面而来,换做虚弱无力的原主,根本躲不开。可沈云前世常年做户外农田勘察,身手虽不算矫健,却反应极快,他微微侧身,精准避开竹条,同时伸手一把攥住刘氏的手腕。
他的力气不算大,可拿捏的位置恰好是手腕关节处,刘氏只觉得一阵酸麻,手里的竹条“啪嗒”掉在地上,疼得脸都扭曲了,尖叫着想要挣脱,却半点都动不了。
“我爹娘刚去,你就想霸占我的家产,**同族孤儿,就不怕我去里正、去县衙告你?”沈云的声音更冷,力道微微加重,“如今大明初立,皇上刚下了圣旨,体恤流民孤儿,严禁乡绅豪强侵占民产,苛待同族。你真要把事情闹到官府,看看是你占着道理,还是我占着国法!”
这话一出,沈守财的脸色瞬间变了。
朱****不过三年,最恨的就是乡间豪强**百姓、强占民田,各地官府都在**这类案子,一旦被告发,轻则罚粮杖责,重则抄家流放。他们不过是乡间最普通的农户,半点根基都没有,真要是闹到县衙,他们绝对讨不到好。
刘氏也被沈云嘴里的“国法县衙”吓住了,忘了挣扎,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少年。这哪里还是那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一场大病,居然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
沈云见震慑住了两人,手腕微微一松,直接推开刘氏。
他知道,见好就收才是上策。他现在身体虚弱,无钱无势,真要和沈守财一家死磕,暂时讨不到好处,眼下只要逼退他们,守住自己的屋子和田地,争取一段安稳的时间,就足够了。
“我不会麻烦你们半分,往后我的吃穿用度,我自己想办法。”沈云收回目光,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这间屋子,我不会让给任何人。你们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别来招惹我,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若是再想来**我,霸占我的家产,我沈云就算拼了这条命,也必定去县衙告到底,大不了一起倒霉。”
沈守财看着眼前眼神坚定、毫无惧色的少年,心里莫名发怵。他知道,眼前的沈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能随意拿捏的少年了,真把人逼急了,对方豁出去告状,他绝对得不偿失。
他狠狠瞪了刘氏一眼,暗骂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又阴沉着脸看了沈云片刻,终究没敢再放狠话,甩了甩袖子,咬牙道:“好,好得很!算你有种!往后你是死是活,都与我沈家无关!我们走!”
说完,他拉着还想撒泼的刘氏,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土坯房,摔门而去。门外传来刘氏不甘心的咒骂声,可脚步却越来越远,终究是不敢再回来。
直到屋外彻底没了动静,沈云才松了一口气,后背已经冒出一层冷汗,身体再次传来阵阵虚弱感,他扶着土墙慢慢滑坐下来,大口喘着气。
刚才那一番对峙,看似镇定,实则是他孤注一掷。他赌的就是沈守财一家胆小怕事,畏惧大明的国法,赌他们不敢真的把事情闹大。所幸,他赌赢了。
暂时守住了安身之所,第一道难关,算是过去了。
可眼下的困境,丝毫没有缓解。
屋子里空空如也,没有一粒米、一口粮,他的身体虚弱到了极点,再不吃东西,撑不过两天。秋风越来越冷,夜里温度骤降,仅凭这床破棉被,根本熬不过去。
沈云缓了片刻,撑着墙壁站起身,开始仔细打量这间屋子,翻找所有能利用的东西。
屋子很小,除了卧房,只有一间狭小的灶房,墙角堆着的破烂里,除了几件***,居然还找到了一个缺口的陶罐、一把锈迹斑斑的小锄头,还有半筐晒干的野菜根,是原主之前攒下来,准备饥荒时充饥的。
沈云拿起那野菜根,放在鼻尖闻了闻,是无毒的灰灰菜、马齿苋晒干的根茎,虽然口感粗糙,难以下咽,却能果腹,暂时能救他的命。
灶房里还有一点干柴,沈云用打火石费了半天力气,终于生起了火,把陶罐洗干净,装了半罐水,放进野菜根,慢慢煮了起来。
不多时,陶罐里就冒出淡淡的热气,野菜的清香弥漫在狭小的屋子里,驱散了几分寒意。沈云守在灶火边,看着跳动的火苗,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些许。
一碗热乎的野菜汤下肚,温热的暖意顺着喉咙滑进胃里,浑身冰冷的身体终于有了一丝热气,虚弱头晕的症状也缓解了不少。沈云喝了小半碗,剩下的小心收好,这是他接下来两天唯一的口粮,必须省着用。
填饱了肚子,沈云的思路也越发清晰。
眼下最紧迫的,是活下去,而想要长久活下去,就必须守住村西头那半亩水田。
洪武初年,徽州府的田地大多荒芜,有田就有粮,有粮就能在乡间立足。那半亩水田,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他施展现代农业知识的第一个起点。
按照原主的记忆,那半亩水田因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常年积水,土壤板结贫瘠,每年种下去的稻子,产量极低,连糊口都不够,沈守财一家,也正是看中了那水田能改良,才一心想霸占。
可在沈云眼里,这片旁人眼中的劣田,恰恰是最好的起点。
低洼易积水,正好可以改造水田,优化灌溉;土壤板结贫瘠,用堆肥、绿肥技术就能快速改良;明初稻种产量低下,他凭借记忆里的稻种优选、田间管理技术,能轻松把产量翻上数倍。
在这个粮食就是天的年代,能让劣田高产,能让粮食增收,就等于握住了立足乡间的底气。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秋风拍打着门窗,发出呜呜的声响。沈云把破棉被裹紧,躺在木板床上,没有丝毫睡意。
他的脑海里,已经开始规划接下来的每一步:明日先去村西头的水田查看地势土壤,简单清理田埂、疏通排水,先把水田的基础问题解决;再利用田间杂草、灶灰、人畜粪便**堆肥,改良土壤;接下来寻找本地高产稻种,进行优选培育,赶在秋收前,做最后的田间养护,争取今年能有一笔收成。
除此之外,他还要尽快熟悉沈家村的环境,结识里正、乡邻,站稳脚跟,避免沈守财一家再次暗中使坏。
窗外的月光透过茅草缝隙照进来,落在沈云的脸上。
他穿越到这大明洪武初年,成了一无所有的底层佃户,前路漫漫,危机四伏,皇权、权谋、苛税、战乱、乡绅**,每一样都能轻易碾碎他这颗微末尘埃。
可他从未有过半分畏惧。
他有六百年的农学知识,有看透时代走向的眼界,有脚踏实地、从不言弃的韧性。从这半亩水田、这间土屋开始,他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必能在这大明盛世之初,耕一方田地,守一身安稳,谋一世前程。
长夜渐深,土坯房里的灯火早已熄灭。
沈云闭上眼,呼吸平稳,不再是病痛中的虚弱喘息,而是蓄势待发的沉静。
明日天一亮,他的大明耕途,便要正式启程。
沈守财和刘氏当场愣住了,像是第一次认识眼前这个少年。
从前的沈云,见了他们连头都不敢抬,说话细若蚊蚋,打骂一声都不敢反驳,如今一场大病醒来,居然敢当众顶撞,还说出这般条理清晰的话,眼神冷得让他们心里发毛。
刘氏最先反应过来,当即跳脚,举起手里的竹条就朝着沈云身上抽过来,破口大骂:“小**!反了你了!我打死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父母死了没人管教,敢跟长辈顶嘴,我今天就替你爹娘教训你!”
竹条带着风声迎面而来,换做虚弱无力的原主,根本躲不开。可沈云前世常年做户外农田勘察,身手虽不算矫健,却反应极快,他微微侧身,精准避开竹条,同时伸手一把攥住刘氏的手腕。
他的力气不算大,可拿捏的位置恰好是手腕关节处,刘氏只觉得一阵酸麻,手里的竹条“啪嗒”掉在地上,疼得脸都扭曲了,尖叫着想要挣脱,却半点都动不了。
“我爹娘刚去,你就想霸占我的家产,**同族孤儿,就不怕我去里正、去县衙告你?”沈云的声音更冷,力道微微加重,“如今大明初立,皇上刚下了圣旨,体恤流民孤儿,严禁乡绅豪强侵占民产,苛待同族。你真要把事情闹到官府,看看是你占着道理,还是我占着国法!”
这话一出,沈守财的脸色瞬间变了。
朱****不过三年,最恨的就是乡间豪强**百姓、强占民田,各地官府都在**这类案子,一旦被告发,轻则罚粮杖责,重则抄家流放。他们不过是乡间最普通的农户,半点根基都没有,真要是闹到县衙,他们绝对讨不到好。
刘氏也被沈云嘴里的“国法县衙”吓住了,忘了挣扎,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少年。这哪里还是那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一场大病,居然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
沈云见震慑住了两人,手腕微微一松,直接推开刘氏。
他知道,见好就收才是上策。他现在身体虚弱,无钱无势,真要和沈守财一家死磕,暂时讨不到好处,眼下只要逼退他们,守住自己的屋子和田地,争取一段安稳的时间,就足够了。
“我不会麻烦你们半分,往后我的吃穿用度,我自己想办法。”沈云收回目光,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这间屋子,我不会让给任何人。你们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别来招惹我,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若是再想来**我,霸占我的家产,我沈云就算拼了这条命,也必定去县衙告到底,大不了一起倒霉。”
沈守财看着眼前眼神坚定、毫无惧色的少年,心里莫名发怵。他知道,眼前的沈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能随意拿捏的少年了,真把人逼急了,对方豁出去告状,他绝对得不偿失。
他狠狠瞪了刘氏一眼,暗骂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又阴沉着脸看了沈云片刻,终究没敢再放狠话,甩了甩袖子,咬牙道:“好,好得很!算你有种!往后你是死是活,都与我沈家无关!我们走!”
说完,他拉着还想撒泼的刘氏,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土坯房,摔门而去。门外传来刘氏不甘心的咒骂声,可脚步却越来越远,终究是不敢再回来。
直到屋外彻底没了动静,沈云才松了一口气,后背已经冒出一层冷汗,身体再次传来阵阵虚弱感,他扶着土墙慢慢滑坐下来,大口喘着气。
刚才那一番对峙,看似镇定,实则是他孤注一掷。他赌的就是沈守财一家胆小怕事,畏惧大明的国法,赌他们不敢真的把事情闹大。所幸,他赌赢了。
暂时守住了安身之所,第一道难关,算是过去了。
可眼下的困境,丝毫没有缓解。
屋子里空空如也,没有一粒米、一口粮,他的身体虚弱到了极点,再不吃东西,撑不过两天。秋风越来越冷,夜里温度骤降,仅凭这床破棉被,根本熬不过去。
沈云缓了片刻,撑着墙壁站起身,开始仔细打量这间屋子,翻找所有能利用的东西。
屋子很小,除了卧房,只有一间狭小的灶房,墙角堆着的破烂里,除了几件***,居然还找到了一个缺口的陶罐、一把锈迹斑斑的小锄头,还有半筐晒干的野菜根,是原主之前攒下来,准备饥荒时充饥的。
沈云拿起那野菜根,放在鼻尖闻了闻,是无毒的灰灰菜、马齿苋晒干的根茎,虽然口感粗糙,难以下咽,却能果腹,暂时能救他的命。
灶房里还有一点干柴,沈云用打火石费了半天力气,终于生起了火,把陶罐洗干净,装了半罐水,放进野菜根,慢慢煮了起来。
不多时,陶罐里就冒出淡淡的热气,野菜的清香弥漫在狭小的屋子里,驱散了几分寒意。沈云守在灶火边,看着跳动的火苗,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些许。
一碗热乎的野菜汤下肚,温热的暖意顺着喉咙滑进胃里,浑身冰冷的身体终于有了一丝热气,虚弱头晕的症状也缓解了不少。沈云喝了小半碗,剩下的小心收好,这是他接下来两天唯一的口粮,必须省着用。
填饱了肚子,沈云的思路也越发清晰。
眼下最紧迫的,是活下去,而想要长久活下去,就必须守住村西头那半亩水田。
洪武初年,徽州府的田地大多荒芜,有田就有粮,有粮就能在乡间立足。那半亩水田,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他施展现代农业知识的第一个起点。
按照原主的记忆,那半亩水田因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常年积水,土壤板结贫瘠,每年种下去的稻子,产量极低,连糊口都不够,沈守财一家,也正是看中了那水田能改良,才一心想霸占。
可在沈云眼里,这片旁人眼中的劣田,恰恰是最好的起点。
低洼易积水,正好可以改造水田,优化灌溉;土壤板结贫瘠,用堆肥、绿肥技术就能快速改良;明初稻种产量低下,他凭借记忆里的稻种优选、田间管理技术,能轻松把产量翻上数倍。
在这个粮食就是天的年代,能让劣田高产,能让粮食增收,就等于握住了立足乡间的底气。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秋风拍打着门窗,发出呜呜的声响。沈云把破棉被裹紧,躺在木板床上,没有丝毫睡意。
他的脑海里,已经开始规划接下来的每一步:明日先去村西头的水田查看地势土壤,简单清理田埂、疏通排水,先把水田的基础问题解决;再利用田间杂草、灶灰、人畜粪便**堆肥,改良土壤;接下来寻找本地高产稻种,进行优选培育,赶在秋收前,做最后的田间养护,争取今年能有一笔收成。
除此之外,他还要尽快熟悉沈家村的环境,结识里正、乡邻,站稳脚跟,避免沈守财一家再次暗中使坏。
窗外的月光透过茅草缝隙照进来,落在沈云的脸上。
他穿越到这大明洪武初年,成了一无所有的底层佃户,前路漫漫,危机四伏,皇权、权谋、苛税、战乱、乡绅**,每一样都能轻易碾碎他这颗微末尘埃。
可他从未有过半分畏惧。
他有六百年的农学知识,有看透时代走向的眼界,有脚踏实地、从不言弃的韧性。从这半亩水田、这间土屋开始,他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必能在这大明盛世之初,耕一方田地,守一身安稳,谋一世前程。
长夜渐深,土坯房里的灯火早已熄灭。
沈云闭上眼,呼吸平稳,不再是病痛中的虚弱喘息,而是蓄势待发的沉静。
明日天一亮,他的大明耕途,便要正式启程。
正文目录
相关书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