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波纹,每一圈涟漪都恰好同步。我后退一步,手中的烛台晃了晃,蜡油滴在手背上,烫得我猛地回神。
不对。
心跳不是这样的。心跳应该是乱的,是各自为政的,不会像士兵一样踩在同一拍上。
除非它们不是心脏。
我凑近最近的一个玻璃罐,把烛台举到罐壁前。烛光穿透琥珀色液体,照亮了那颗悬浮的器官——它表面光滑,形状确实像心脏,但在烛火的映照下,我看到了那些不该出现在心脏上的纹路。
是年轮。
一圈一圈,密密麻麻,像被切开的老树桩。每一圈年轮的中心都嵌着一根金色发丝,发丝随液体的波动轻轻飘荡,像水草,又像触须。我数了数年轮,最外面那颗有十三圈。第二颗有十二圈。
依次递减,最后一颗只有一圈。
不,那不是心脏。那是植物的根茎,被修剪成心脏的形状,伪装**类的器官,泡在某种营养液里。而每一根金色发丝,都是一个寄主的标记。
十三圈年轮,十三年。伊莎贝拉在1886年之前的十三年里,已经换了十二任寄主。我是第十三个。
身后传来鞋底踩在石阶上的声音,一下,又一下,不紧不慢。
霍夫曼在哼歌。那首摇篮曲的调子从楼梯间渗下来,像水从墙缝里往外渗,每一个音符都带着潮湿的冷意。我环顾四周,这间石室只有一个出口——就是那道我刚进来的门。门外是走廊,走廊尽头是楼梯,楼梯上是一个刚被寄生体控制的老管家。
没有别的出口。
我把烛台放在地上,开始翻找房间里能用的东西。鸟笼是铁的,焊死在房梁上。画框钉在墙上。角落里堆着几个木箱,我掀开盖子,里面是发霉的旧衣服和发黄的纸张。我快速翻拣,手指碰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一本日记。
封皮是深棕色的牛皮,边缘磨损发白,左下角用烫金印着一行小字:伊莎贝拉·斯特林,1873年。
上一位斯特林夫人的日记。
我翻开第一页,字迹娟秀工整,墨迹已经褪成淡棕色。1873年4月12日,她写道:“今天是我嫁入斯特林庄园的第三天。阿瑟是个温柔的人,只是有些沉默。他总是站在窗边,看着花园里的鸢尾花发呆。”我往后翻了几页,内容大致相同——花园、茶会、裁缝上门量衣、和邻居夫人的午餐。一个年轻新**寻常生活。
变化出现在第五页。
字迹开始潦草,笔画歪斜,像是在发抖的手写下的:“我开始做奇怪的梦。梦里我站在一片看不到边的黑泥里,泥里长满了金色的东西。我想走近看,脚下却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低头,看见泥里伸出一只手——是我的手。但它的手腕上系着一根头发,蝴蝶结打得很漂亮。每次我想解开它,就会发现——结的另一端,连着我自己的手腕。”
第六页只有一行字,墨迹很重,几乎划破纸面:“梦里的那双手越来越多了。昨天夜里我醒来,发现自己在花园里,赤着脚,手里攥着一朵刚摘的鸢尾花。我不记得自己怎么走出去的。”
第七页:“我今天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的我慢了半拍才转过来。我笑了,她也笑了。但她的笑比我多持续了大概两秒钟。我想让自己停下来,但她还在笑。”
第八页:“阿瑟的手腕上也出现了那个蝴蝶结。我想帮他解开,但他不记得是谁给他系上的。他说可能是我不小心把头发缠上去的。不是的。因为那个结的打法,和我梦里的一模一样。我不会系那样的结。”
第九页、第十页、第十一页。
我越翻越快,纸张在指尖下哗哗作响。伊莎贝拉的字迹越来越扭曲,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笔迹,像是两个人在用同一支笔写字。一个笔迹纤细柔美,写的是:“谁来救救我。”另一个笔迹粗重有力,写的是:“再等一等,很快就不疼了。”
第十二页,也就是我手里的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话。
不是写的。
是指甲刻出来的。纸面被划破了好几层,字迹深得几乎穿透纸背,每一个笔画都在发抖。
“它需要每七年换一具身体。必须是女人,必须是
不对。
心跳不是这样的。心跳应该是乱的,是各自为政的,不会像士兵一样踩在同一拍上。
除非它们不是心脏。
我凑近最近的一个玻璃罐,把烛台举到罐壁前。烛光穿透琥珀色液体,照亮了那颗悬浮的器官——它表面光滑,形状确实像心脏,但在烛火的映照下,我看到了那些不该出现在心脏上的纹路。
是年轮。
一圈一圈,密密麻麻,像被切开的老树桩。每一圈年轮的中心都嵌着一根金色发丝,发丝随液体的波动轻轻飘荡,像水草,又像触须。我数了数年轮,最外面那颗有十三圈。第二颗有十二圈。
依次递减,最后一颗只有一圈。
不,那不是心脏。那是植物的根茎,被修剪成心脏的形状,伪装**类的器官,泡在某种营养液里。而每一根金色发丝,都是一个寄主的标记。
十三圈年轮,十三年。伊莎贝拉在1886年之前的十三年里,已经换了十二任寄主。我是第十三个。
身后传来鞋底踩在石阶上的声音,一下,又一下,不紧不慢。
霍夫曼在哼歌。那首摇篮曲的调子从楼梯间渗下来,像水从墙缝里往外渗,每一个音符都带着潮湿的冷意。我环顾四周,这间石室只有一个出口——就是那道我刚进来的门。门外是走廊,走廊尽头是楼梯,楼梯上是一个刚被寄生体控制的老管家。
没有别的出口。
我把烛台放在地上,开始翻找房间里能用的东西。鸟笼是铁的,焊死在房梁上。画框钉在墙上。角落里堆着几个木箱,我掀开盖子,里面是发霉的旧衣服和发黄的纸张。我快速翻拣,手指碰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一本日记。
封皮是深棕色的牛皮,边缘磨损发白,左下角用烫金印着一行小字:伊莎贝拉·斯特林,1873年。
上一位斯特林夫人的日记。
我翻开第一页,字迹娟秀工整,墨迹已经褪成淡棕色。1873年4月12日,她写道:“今天是我嫁入斯特林庄园的第三天。阿瑟是个温柔的人,只是有些沉默。他总是站在窗边,看着花园里的鸢尾花发呆。”我往后翻了几页,内容大致相同——花园、茶会、裁缝上门量衣、和邻居夫人的午餐。一个年轻新**寻常生活。
变化出现在第五页。
字迹开始潦草,笔画歪斜,像是在发抖的手写下的:“我开始做奇怪的梦。梦里我站在一片看不到边的黑泥里,泥里长满了金色的东西。我想走近看,脚下却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低头,看见泥里伸出一只手——是我的手。但它的手腕上系着一根头发,蝴蝶结打得很漂亮。每次我想解开它,就会发现——结的另一端,连着我自己的手腕。”
第六页只有一行字,墨迹很重,几乎划破纸面:“梦里的那双手越来越多了。昨天夜里我醒来,发现自己在花园里,赤着脚,手里攥着一朵刚摘的鸢尾花。我不记得自己怎么走出去的。”
第七页:“我今天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的我慢了半拍才转过来。我笑了,她也笑了。但她的笑比我多持续了大概两秒钟。我想让自己停下来,但她还在笑。”
第八页:“阿瑟的手腕上也出现了那个蝴蝶结。我想帮他解开,但他不记得是谁给他系上的。他说可能是我不小心把头发缠上去的。不是的。因为那个结的打法,和我梦里的一模一样。我不会系那样的结。”
第九页、第十页、第十一页。
我越翻越快,纸张在指尖下哗哗作响。伊莎贝拉的字迹越来越扭曲,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笔迹,像是两个人在用同一支笔写字。一个笔迹纤细柔美,写的是:“谁来救救我。”另一个笔迹粗重有力,写的是:“再等一等,很快就不疼了。”
第十二页,也就是我手里的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话。
不是写的。
是指甲刻出来的。纸面被划破了好几层,字迹深得几乎穿透纸背,每一个笔画都在发抖。
“它需要每七年换一具身体。必须是女人,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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